学术界对南京国民政府抗战的思想文化准备虽有涉及(注:主要相关研究成果有:袁素莲:《略论南京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齐鲁学刊》1996年第6期;欧阳雪梅:《新生活运动与明耻教战》,《湘潭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白纯:《简论抗战之前的新生活运动》,《党史研究与教学》2003年第2期;洪岚:《蒋介石抗战精神动员初探》,《宁夏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大都局限于仅从新生活运动与抗战准备之关系来认识;2.对“华北事变”前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前的思想文化准备缺乏必要的追溯与梳理;3.囿于主客观条件,对涉及国民党抗战准备的官方档案材料利用度偏低。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全面的历史考察。 一 抗战思想文化准备的酝酿(从“济南惨案”到“九一八事变”) 南京国民政府抗战的思想文化准备,始于1928年的“济南惨案”。无论观之于蒋介石个人的言论,还是考之于南京国民政府的政策,都能证明这一点。 第一,“济南惨案”后,蒋介石萌生了仇日雪耻的思想。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时,蒋介石虽然为“北伐”绕城而过,酿成惨祸,但事后他对此耿耿于怀,如鲠在喉。他在给南京中央军校师生讲述惨案经过时仍悲愤填膺,认定5月3日是“中华民族最耻辱的一个纪念日”,并进而指出:“凡中国人,凡是我们黄帝子孙,对于这种耻辱是永远不能忘怀的”![1](p6)“何以雪之,在自强而已”![2](p26~27)他还曾致电国民党中央党部,要求以后每逢“国耻日”应“督率全国国民,埋头准备,艰苦奋进”。[1](p16)为了对抗与日俱增的日寇侵略,他提出要以国耻、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国民党历史与国民革命精神来教育国民,使之“知法守法”、“知耻雪耻”,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复国耻”。[3](p72)“济南惨案”的刺激,使蒋介石确实感到了日本对中国的威胁,萌生了抗日复仇思想,因而他开始重视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 第二,“济南惨案”后,南京国民政府的军事国防教育明显加强。针对日本积极备战政策,1928年5月10日缪序宾等致电国民政府呼吁:“通令全国所属各中等以上学校于最短期间一律增加兵操及军事训练一科”,“中央党部指导部及所属省县党部,指导民众组织团体受军事训练,俾全国国民均有军事上之常识”。[4](p1239~1240)5月25日,大学院给国民政府秘书处公函指出:“查敝院前以外侮日亟,非尚武不足以救国,经饬令全国专门以上学校加授军事教育,中等以下学校特别注重体育在案。”[4](p1239)1929年1月15日通过的《教育部与训练总监部会定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规定:“军事教育之目的在锻炼学生心身涵养……提高国民献身殉国之精神,以增进国防之能力。”[4](p1241)具体办法为:“凡大学,高级中学及专门学校,大学预科并其高中以上学校,除女生外,均应以军事教育为必须科目,其修习期间均定两年。”[4](p1241)对“军事教育成绩不良之学校,误为无进步希望者,训练总监部得撤回所派之教官,停止军事教育,并咨请教育部予该校以相当之处分”[4](p1241)。此外,教育部还在1931年1月29日和6月17日分别通过了《教育部关于高中以上学校加紧军事教育的通令》和《教育部要求各校每周课外讲演日本侵略中国史令》。[4](p1266)在教学内容上,《教育部与训练总监部会定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规定课堂上应:“注重本国历史地理,特别注重外交史及国防地理,关于日本侵略我国之事实,尤须切教授”;“关于文学艺术等课程,必须注意发扬民族精神,造成雄壮勇敢之风尚,一切浪漫堕落萎靡不振之文艺,绝对禁止”。[4](p1241)1928年,山东教育厅厅长何思源在《告山东全体学生书》中指出:“救国要图,首推教育。”[5]山东《教育厅厅政纲要》也规定对学生:“严格实行军训,以作效忠国家抵御外侮,洗血国耻之准备。”[6](p273)抗日战争时期何思源在总结爱国教育经验时说:“我的爱国教育宗旨始终没变……我把反日爱国教育看成山东人民的生命,必须坚持下去……尽力灌输爱国思想,十年如一日,不松不懈。”[6](p318) 第三,“济南惨案”后,南京国民政府特别注重激发民族意识的爱国宣传。国民党中常会议关于“济南惨案”的宣传方略中规定:“积极鼓吹民众的武力、体力、财力之充实,准备以不屈不挠之精神与政府合力共济,作政府之后盾;要激发民众的民族意识与爱国心。”[7](p267)中国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蒙藏之决议案》中有关加紧对于蒙藏之宣传一款规定:“阐明蒙藏民族为整个中华民族之一部”,“说明蒙藏民族所处地位之危险,帝国主义有侵略阴谋之恶毒”。[8](p332) “济南惨案”对蒋介石及南京国民政府是一种强烈的刺激和震撼。上述诸种,虽大多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尚未实质性展开,但反映出南京国民政府在思想文化方面的确开始了抗战准备的酝酿。 二 抗战思想文化准备的发动(从“九一八事变”到“华北事变”)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难当头。南京国民政府认识到,“日本现在强占了我们东三省,第二步一定就要进占我们河北、绥远、察哈尔,甚至山东、山西这些地方,就是他们最近不进占,迟早总是不满的”[1](p115)。为防止日寇进逼再侵,其在猛烈“剿共”以“安内”的同时,也开始悄然进行国防建设,并对全国进行抗战的精神动员。蒋介石认为,国防应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尽管中国的物质和武力不如日本,但可以拿精神动员来弥补物质和武力上的不足。只有先恢复自己的立国精神和民族性,建立精神国防,才可以挽救危亡,涤雪耻辱。[9] 第一,为抗战准备对军队进行精神动员与训练。1934年3月,蒋介石在对陆军大学学员训话时强调:“我们弱国要抵抗强国,不能靠武力而要靠我们的国民尤其是军人的精神和人格。”[10](p53)是年7月他组织的第二次庐山训练,即为:“唤醒中华民国之国魂,继承中华民族之道统……奠定我军人救国保种千古不磨之事业”[3](p105~106),并进行抗战的战略战术教育。这说明其有了对日本作精神与物质总体战的思想。[11](p444) 第二,为抗战准备而改革教育。关于教育宗旨,1931年11月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教育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针案》规定:“中华民国之教育”,应以“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12](p15)。1932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教育之决议案》规定:“此后普通教育,一方面应注重发扬民族精神,灌输民族思想,以及恢复人民之民族自信力,而达中华民族独立自由平等之目的。”应“灌输儿童中华民族过去伟大之事迹及伟大人物之言行,以坚定其自信力,及爱国家爱民族之观念”。[12](p91)南京国民政府很重视爱国救亡教育,“教育部认为欲引起民众之民族意识及自救精神,更应从此教育着手”,当时民众教育的工作重心是“国难宣传,灌输教育常识,及宣传共赴国难等”[13](p201)。关于教育内容,1932年11月20日中国国民党制定《关于党义教育案》称:“如历史地理之书籍,应渗入以民族独立运动之精神,如日本为我国不共戴天之深仇,应卧薪尝胆以雪耻。”[12](p21)1934年1月中国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政治会议工作报告之决议案》谓:“中小学党义教材,应尽量编入地理历史国文课程中,以唤起民众精神及灌输民族意识。”[12](p109)同时,注重加强体育教育,《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教育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针案》规定:“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应一体注重发展民国之体育,中等学校,及大学专门,须受相当之军事训练,发展体育之目的,固在增强民族之体力。”[12](p16)关于教育招生,教育部于1934年4月续订了早在1932年4月制定的扬理工而抑文法的招生办法,并新定了实施细则。其在全国“通饬遵办”的效果是:“在未限制前一年,全国大学文法科学生为32940人,实科学生为11227人;限制后一年,文法科学生为30070人,实科学生为12007人。”[13](p172~173)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认识到“实用学科,在今日中国至为需要”[13](p173),“国防科学及应用化学等学科与国防关系极巨,亦应切实提倡”[12](p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