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立共和:三民主义首次民主革命的实践 在中国近代史上,创立共和政体这一开天辟地的伟大历史事件是与孙中山之三民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卓越的领袖和导师,孙中山提出并制定了一整套比较系统、明确的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且毕其一生为之奋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孙中山所倡导的三民主义无疑是最先进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方案,它自觉地顺应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资本主义化的趋势,并把民主革命推进到了正规阶段。因此,以创立共和为宗旨的辛亥革命就是以三民主义为其指导思想的一次伟大民主革命实践。 民族独立和解放是近代中国的最主要课题,因此,在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是最基本的理想层次,首先成为革命先行者们的共识。民族主义最先表达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也就是说,力图推翻以满洲贵族为首的专制统治是孙中山在清末所倡导的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之所以提出“反满”而没有提反帝,是基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而定的。虽然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发起旨在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性运动,但在清末满洲贵族仍尊奉“旗民有别”、“重满抑汉”为治国原则,不断镇压国内人民的反抗,甚至不惜投降媚敌,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情况下,反满上升为当时最紧迫的任务。清朝满洲贵族的专制统治,越来越成为帝国主义侵略者在华殖民掠夺的社会支柱,它决不可能领导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只有先反满,才能组织起有效的对外抵抗。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主义不能缺乏“反满”的主题,反对清朝就寓含着反对帝国主义。而以反满的口号来号召民众,更容易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支持,从而扩大民主革命的阵营。在革命迅速高涨的阶段,感性的民族情感的激发在短期效果上往往能胜于理性诉求,它更易于赢得人心,成为动员群众最为简便且收效卓著的手段。从这一点出发,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要求反满排满,具有不容置辩的正义性。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孙中山一向把“民族革命是要灭尽满洲民族”的主张视为“大错”。1906年12月,孙中山在东京纪念《民报》创刊一周年发表演说,曾对三民主义的含义做过一番阐释。他在谈到民族主义时特别强调:“有最要紧一层,不可不知: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绝无寻仇之理”。[1](pp.250-251)这说明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并非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 反对清王朝统治,有民族问题——即汉族反对满洲贵族的压迫,但更主要的是民权问题——推翻清朝君主专制政体,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后一点正是以辛亥革命为初次民主革命实践的三民主义之伟大意义所在。孙中山曾这样表述:“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讲到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1](p.252)在这里,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被孙中山巧妙地统一起来。孙中山特别强调指出,革命,不只是为了推翻满族统治,更重要的还在于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本身,其著名论述“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彰显出彻底的民权主义光芒,使其倡导的革命运动不仅与旧式的农民战争区分开来,而且与单纯排满的所谓种族革命区分开来,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思想和主张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为以辛亥革命为初次革命实践的三民主义,其在民权方面的成绩可谓振聋发聩。 其一,它以不同于以往任何农民革命和近代改革运动的民主共和这样全新的政治理念相号召,暴力推翻了帝制,代之以民国,为自秦始皇以来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国划上了个一句号。辛亥革命以前的所有斗争,即便是达到近代农民起义顶点的太平天国运动,虽然沉重地打击了封建暴政,但却不可能否定君主制度;以戊戌变法为高峰的近代资产阶级改良运动虽然要求改变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但也没有突破君主制度的藩篱。只有在以孙中山三民主义为旗帜、以创立共和政体为政治诉求的辛亥革命中,才推翻了清朝政府所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专制统治。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它结束的不仅仅是一个封建王朝,而是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其后建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奏响了共和的序曲,成为近代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和国家独立富强的一个里程碑。 “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2](p.240)辛亥革命之后,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政纲的初步实施对于封建主义的旧思想、旧道德和旧观念进行了一次革命的冲击,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以后,帝王由人主、天子、君父变成了人民的公敌,“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3](p.297)成为一种时代意识,那些想要复辟帝制或变相复辟帝制的野心家们无一例外地身败名裂。 第二,它以一种全新的近代政治学理为依据,勾画了辛亥革命之后民主宪政建设的蓝图。孙中山曾经指出:“先有了一种建设的计划,然后去做破坏的事,这就是革命的意义。”[4](p.125)在孙中山眼中,革命不仅要“破”,而且更要“立”,他强调要为建设而“去做破坏的事”,因此,革命后在中国建立一个崭新的民主共和的国家政权,是孙中山民权主义在旧民主主义时期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