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在其激荡的生命旅程中,为了追求国家的独立,伸张人民的权利,反对封建专 制,倡导科学思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对宪政的有关问题,尤其是对国家 民主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和研究,提出独特的宪政思想体系。 一、改造国民性,为建立民主国家开路 民主共和与君主专制是两种水火不相容的政治制度,要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就 必须先批判并推翻封建君主专制。从投身革命的那一天开始,陈独秀就向封建专制猛烈 开火,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作为民主政治的微观基础,一国国民性的整体结构和表征必须与国家政治结构的宏观 结构相适应,只有这样,才可使民主政治的框架得以建构,而深受“学说之危害”“君 主之流毒”“统一之危害”的中国国民性,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主观念的展开和民主 建构的设计。陈独秀认为,中国人有许多传统的劣根性,这使得民弱、国衰,对民主政 治的建设是十分不利的。 首先,他指出了国民性劣下的种种表现:其一,缺乏公德性,“只知道有家,不知道 有国”,心目中都是“国家大事,与我无关”,即使国家被“瓜分之,中国人绝不敢多 言”,保命思想极其严重,爱国心淡漠。只保身家,不问国事,一国家之兴衰治乱,皆 政府之责。其二,“只知听天命,不知尽人力”。其三,“沉迷于利禄”,“诈伪不诚 ”。其四,“惰性过强”,“昏聩糊涂”。其五,“无常识”,“信鬼神”。其六,“ 悉秉蒲柳之资,绝无桓武之志”,被人称为“东亚病夫”。其七,“囚首垢面,污秽逼 人”。在这里面,最严重的是中国人对公德意识的缺乏,他认为:“中国人所以缺乏公 共人心,全是因为家族主义太发达的缘故。有人说是个人主义妨碍了公共心,这却不对 。……我以为戕贼中国人公共心的不是个人主义,中国人底个人权利和社会公益,都做 了家庭底牺牲品。‘各个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两句描写中国人家庭主义 独盛,没有丝毫公共心,真算十足了。”[1](P516)陈独秀还认为中国人缺乏团体、国 家观念。他指出:“封建时代、君主专制时代,人民惟统治者之命是从,无互相连络之 机缘,团体思想,因以薄弱。此种散沙之国民投诸国际生存竞争之漩涡,国家之衰亡, 不待蓍卜。是以世界优越之民族,由家庭团体,进而地方团体,更进而为国家团体”。 陈独秀对国民性的揭示重点放在针砭国民性的劣根性上。 国民性是民族性格的重要表现,更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综合作用的 结果。陈独秀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实际,对国民劣根性形成的原因作了深刻的分析和探讨 ,认为国民劣根性的成因主要是:(一)小农经济结构的影响。(二)长期君主专制政治的 影响。(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为此,他提出了改造中国传统国民性的方法:(一)引 进新型的价值观。(二)推行社会性教育。(三)民众的自我觉悟。(四)实现社会制度的根 本变革——对这种改造方法的形成,陈独秀在认识上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也就是说 ,他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才是促使社会进步的最有效的手段,是 改造国民性的决定性途径,随着国民性改造思潮的深入发展,这一途径才被他发现和认 识。 民主政治要求有一个自由、平等和尊重人权的社会环境,民主制度的安排是建立在崇 尚自由、平等和人权的开放、宽容和妥协的文化基础上的。作为产生于西方的民主政治 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价值内涵,在被引进中国的时候,就面临着如何进入中国传统文化 、如何被中国人认可和接受的问题,面临着异域文化间的磨合和冲突。对此,陈独秀认 为: 首先,“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非其一。”[2](P112)因为孔教的 根本教义是别贵贱,明等级,信守三纲五常,主张人治,反对民权之学说,实为制造专 制帝王之根本。与之相反的民主政治,“其最大精神,乃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绝无 尊卑贵贱之殊”。[1](P146) 其次,民主法制之宪法,其精神实质乃是平等与权利,“盖今之宪法,无非采用欧制 ,而欧洲法的精神,无不以平等人权为基础”,[1](P148)但是,民国宪法则不同,“ 吾见民国宪法百余条,其不与孔子之道相抵触者,盖几希矣”,[1](P148)传统的专制 精神怎能利民主体制相并存?还有,国体的发展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国原有的历 史文化背景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封建专制的国度,几千年的 封建思想深深地扎根在人们的头脑当中,要想去除这些痼疾,实非容易,陈独秀也清楚 地认识到了这点,“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虽然是不反对共和,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 时代的旧思想,欧美社会国家的文明制度,连影儿也没有”所以“口一张,手一伸,不 知不觉都带君主专制臭味”。[2](P102) 基于此,陈独秀认为,“如今要巩固共和,非先将国民脑子里所有反对共和的旧思想 ,一一洗刷干净不可。因为民主共和的国家组织、社会制度、伦理观念,和君主专制的 国家组织、社会制度、伦理观念全然相反,一个是重在平等精神,一个重在尊卑阶级, 万万不能调和的。若是一面要行共和政治,一面又要保存君主时代的旧思想,那是万万 不成。”[2](P103)而当时中国的政治人心,就是这种景象。由于“这腐旧思想布满国 中,所以我们要诚心巩固共和国体”,非将这些旧的思想观念“完全洗刷的干干净净不 可”,“否则不但共和政治不能进行,就是这块共和的招牌,也是挂不住的。” 妨碍中国民主建设的另一个因素是传统的民本思想。当时社会上有人认为从传统中可 以找到民本思想,说“民视民听,民贵君轻,伊古以来之政治原理,本以民本主义为基 础。整体随改而政治原理不变,故以君道、臣节、名教、纲常为基础之固有文明,与现 时之国体,融合而会通之,乃为通整文明之所有事”。[2](P220)陈独秀指出这种认识 是错误的:传统的君民关系表述都是与专制主义相联系的,这只是统治手段和策略而已 ,他指出:“此等仁民爱民为民之民本主义,皆自根本上取消国民之人格,而与以人民 为主体,由民主义之民主政治,绝非一物。”[2](P220)人民在此种制度下,不能享受 自己应该享受的民主权利,甚而连“民”也是统治者赐予的,有何民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