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思维方法,“求同存异”是他独树一帜的辩证思维方法,曾被成功地运用于处理国际事务和国内各种矛盾分歧的实践中,并取得了非凡的成果。当今历史已进入新的世纪,面对国际国内各种矛盾分歧,学习与研究周恩来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求同存异”思维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求同存异”思维方法的丰富内涵 “求同存异”是周恩来在长期复杂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的创造性运用,是他处理国内外各种事务实践经验的结晶,也是他创新思维的独到之处,其内涵十分丰富。 周恩来认为,“求同”和“存异”是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二者具有不同的涵义。“求同”是指寻找事物矛盾双方的共同点,也就是在事物对立中求得统一,但这个共同点意义较为广泛,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有民族利益的,也有宗教信仰的。要在事物发展中驾驭矛盾,寻找矛盾双方的共同点是关键。“存异”是指为了达到求同的目的,将当时难以取得共识的分歧暂时搁置起来,待时机成熟以后再来解决。“异”即是分歧。在世界上,由于存在着社会制度、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以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国家之间存在矛盾和分歧是正常的,如果这些分歧和差异不影响问题的解决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差异,一但这些分歧和差异成为影响国家之间关系或国家内部事务的因素时,就构成了我们所探讨的“异”。这里的“异”,有的是不同国家对一些国际事务和国际问题的不同立场和不同观点,有的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宗教信仰对某些问题的不同的原则性或非原则性的立场或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存异”虽然要把分歧暂时搁置起来,但搁置并非放弃斗争,也不是妥协和让步。对此,周恩来曾明确指出,独立自主,就是指无产阶级的独立性,它有自己独立的政策,独立的思想。它是去联合人家,而不是去同化人家。又说,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团结,是在坚持独立自主的条件下同人家讲团结,而不要受其它阶级的影响。可见,“存异”并不要求各人放弃自己的见解,而只是在一部分问题一时难以取得共识的情况下,为使已成共识的观点形成决议而做的思维转换。 “求同”和“存异”是相互联系的。首先“求同”是建立在“存异”基础上的。因为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事物之间相同点也只是相似的或近似的,没有绝对的相同。因此,也就不能一味强调事物的一致性。相反,事物存在的相异性,即个性,乃是事物存在的固有特征。因此,“求同”是以“存异”为基础的。其次,“存异”是为了“求同”。因为事物总是运动发展的,它是在保留其个性的基础上运动发展的,但是,事物之间的运动发展最终要趋向于事物的一致性。所以说,“存异”是为了达到“求同”。再次,“同”与“异”是相对的,是可以相互渗透、转化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是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如此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辩证过程。而人们把握事物也是从“求同”到“求异”(或者‘存异’)再到“再求同”,如此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认识过程。“同”与“异”是可以相互渗透转化的,因为事物在一定的运动发展之后,必然要达到新的“同”,新的“异”。总之,我们在理解周恩来这一辩证思维方法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它只讲“求同”,不讲“存异”;也不能认为只讲“存异”,不讲“求同”,而是“同”、“异”并存,两者不可或缺。 二、“求同存异”思维方法在实践中的成功运用 如前所述,“求同存异”是周恩来在领导工作的长期实践中,科学地运用唯物辩证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协调各种关系的一种独特的思维方法。周恩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生涯中,善于把高度的原则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善于在诸多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中抓主要环节,善于积极寻找“异中之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运用“求同存异”思维方法,在“求同存异”中解开一个又一个矛盾的“死结”。周恩来在统一战线、外交战线以及党内矛盾等领域,成功地运用了“求同存异”的思维方法,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矛盾方面,成功地运用“求大同存小异”的思维方法,取得了重大突破。周恩来认为,人民内部和党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矛盾,必须采取“求大同存小异”的思维方法。因为“同”代表着大局,而“异”在此不过是小节而已,只要“异”无碍大局,存之无妨。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党内曾多次发生斗争和分歧,有时甚至有分裂的危险。周恩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因势利导,娴熟地运用“求大同存小异”的思维方法,调解党内矛盾,精心维护团结,必要时采取折衷方案,适当妥协,使矛盾得到化解,多次挽救党于危局,避免了党和国家的分裂,使党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他在遵义会议、“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中,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和贡献是世人公认的。 周恩来在统一战线的领导中,在处理我们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也充分体现了“求大同存小异”的思维方法。他曾强调指出:“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人们的智慧、才能、性格各有不同,相互之间有时是有矛盾的。团结就是在共同点上把矛盾的各方统一起来。善于团结的人,就是善于在共同点上统一矛盾的人。——统一矛盾并不妨碍个性的发展。”[1]周恩来认为,不同的个人,个性都是不相同的,“求同”并不是要抹杀个性,扼制个性的发展,姑且存而不论。“我们同党外人士合作就是在共同的大前提下,接受他们的好意见,丰富我们的主张。只要大的方面有了共同性,小的方面存在差别是允许的。”[2]“求同”不可简单划一,“存异”并非没有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统一战线中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辩证地统一起来。周恩来从振兴中华与维护世界和平的共同心愿出发,掌握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对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矛盾的一致性,亲自制定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他指出:“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求大同存小异。”[2]这就是求得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之大同,存思想信仰、世界观之小异。因此,他在党派之间各种纠葛中,总能顾全大局,求同存异,正确处理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港、澳、台同胞等其他爱国人士的关系,不仅将8个民主党派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而且使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各自起到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