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是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奋力以求的发展目标。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起,在确定自己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目标的同时,也确定了自己为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而奋斗的目标。在迄今为止的长达大半个世纪的艰辛历程中,中共与中国现代化有着极为深刻的历史情结。深入思考中共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的历史情结,对于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加快现代化的实现是有益处的。 一、中共第一代领导人从“新民主主义工业化”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革命的客观形势,使我们党长期只能在几乎完全没有现代工业的最落后的偏僻农村地区活动。但是,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工业在中国的发展,始终寄予强烈的希望。 早在1944年5月22日,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说:“中国落后的原因,主要的是没有新式工业。”“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必需有工业;要中国的民族独立有巩固的保障,就必需工业化。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1]这是毛泽东最初也是第一次提出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问题。以后,毛泽东又多次提到要“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的问题。 然而,中国的情况与外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建国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现实基础是如此的薄弱。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壶茶碗,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3]所以,中国新民主主义工业化道路究竟应该怎么走,这无疑成为当时中共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1954年6月,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总目标,……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4]9月,毛泽东提出:“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明程度的伟大的国家。”[5]恩来也指出:“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6]这是中共对“四个现代化”的最初提法。此后,毛泽东以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中暴露出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为鉴戒,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思考更趋于现实。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同年3月,他再次重申:“我们一定会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7]毛泽东在这两次讲话中都提到了“现代科学文化”的问题。把“现代科学文化”和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并提,表明我们党已经开始认识到现代科学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应该说距离“四个现代化”的提法更接近了一步。1959年底到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原来要求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现在要加上国防现代化。”这样,毛泽东就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思想。1964年12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我国政府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战略目标。 可见,把实现“四个现代化”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是毛泽东等中共第一代领导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目标进行不懈探索的结果。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毛泽东主观认识的制约,中共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蓝图仍然是初步的,还处于不完善之中,有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而中国现代化事业在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后便遭到了严重的挫折。 二、中共第二代领导人从“四个现代化”到“富强、民主、文明”三大目标 四个现代化目标的提出,相对于工业化来讲虽然是一个进步,但它仍然偏重于经济和科技,还是一种传统现代化的概念。“文化大革命”的沉重灾难和深刻教训,使我们党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只提经济和科技的现代化是不够的,还应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精神文明建设。就在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山穷水尽疑无路”时,重新复出的邓小平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指明了现代化的正确道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突出地强调了民主建设的问题,他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继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思想提出不久,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又及时强调要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转变社会风气和端正党风的极端重要性,实际上已经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10月30日,邓小平明确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8]1980年12月25日,他进一步重申:“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原则和立场,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9]至此,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成为全党的共识,并写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二大报告中。 但是,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是不可能的。因此,随着对国情认识的加深,中共逐步放弃了建设“高度的”提法。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中国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并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这样,中国现代化目标就由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变成了“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更加全面的现代化。它说明中共对国情的认识加深了,对现代化的认识更全面了。这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第二代领导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理论的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