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结束后,随着国共两党争夺华北和东北的斗争演化成为公开的军事冲突,国民党内敌视共产党的情绪日渐强烈。这种情绪日渐弥漫的结果,就形成了“前方打仗,后方打人”的政治景象。所以会打人,是因为在后方,与国民党唱反调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响应了共产党者,多半只是些青年学生和学者教授,这些人手无寸铁却人多势众,既不能轻易捕杀,又不能任其行动,于是就出现了由基层党团员(注:即国民党员和三青团员。下同。)出面,以群殴或打砸的方式来吓阻和惩治对手的所谓“忠党行动”(注: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页。)。由于这种行动实际上自上而下有组织有准备,不达目的不止,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流血惨案。 但是,用这种野蛮的方式来对付青年学生,毕竟是一件极易引起国内外舆论反感的事情。何况在这些流血惨案发生后,地方党团军政的幕后指使往往很容易就被人识破,结果总是会出现这样一种尴尬局面,即负有守土之责的地方党团军政为了忠党尽责而压制学潮,一出乱子即不能不“为应付环境”,一方面“牺牲”个别打人者,让其“挺胸做烈士”(注: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626、634页。),一方面自己还要被迫出面承担责任,主动辞职或遭免职。如此一来,那些国民党的强硬分子难免忿忿不平,而那些身处教育部门或直接在校任教的国民党人,更不免抱怨连连。 本文选择国民党人对1945年年底发生的那场著名的“一二·一”学潮的态度做个案的分析和描述,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第一,涉及“一二·一”学潮的国民党的历史文献与资料,包括一些重要当事人个人的日记、电文保存得相对完整一些,它使我们可以较其他案例更容易了解到直接卷入这一事件的国民党人当时的想法和态度;第二,在“一二·一”学潮中,上至蒋介石,中间到教育部长和云南省地方当局,下至西南联大的国民党籍教授们,表现出来的态度颇不一致,这足以反映出基于不同地位和处在不同环境中的国民党人,对把学潮当成反共斗争来处理,究竟存在着怎样一些分歧。 云南当局强硬反应的原因 “一二·一”惨案,指的是1945年12月1日,大批国民党党团人员和军官总队学员冲入昆明的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新校舍、联大师范学院、联大工学院、联大附中、昆华女中、南菁中学等校,打人毁物,且投掷手榴弹,造成4名学生死亡,16人重伤的空前惨剧。 “一二·一”惨案所以会发生,有较为复杂的背景,但关键还在于云南长期在地方军阀龙云的控制之下,即使在抗日战争期间,它事实上也处于一种半独立的状态。蒋介石两个月前,即1945年10月初刚刚用武力强行解除了龙云在云南的党政军职务,将省主席交由与龙云势不两立的李宗黄暂代,军事上则改以关麟徵为云南警备总司令。然而,龙云虽去,其影响犹存。在国民党人看来,自1941年香港沦陷以后,龙云即大量接收由香港撤出的左派人士,逐渐把云南变成了亲共左派分子的庇护所,更“使昆明成为共产主义温床”(注:李宗黄:《李宗黄回忆录》,台北,中国地方自治学会1972年版,第215页。)。这些左派人士在昆明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安身之所,而且很快在西南联合大学中扩展了自己的影响,使之成为大后方批评国民党的声音最集中的地方。对此,上台伊始的李宗黄、关麟徵,自然不能不格外戒备,高度防范。在战后国共两党内战逐渐公开化的情况下,云南地方当局与一贯关注国内政治局势的青年学生之间发生激烈碰撞,几不可免。 抗战结束后一段时间里,由国民党地方当局组织的针对学生群众或学者教授的“忠党行动”频频发生,仅至1946年夏天为止,其造成的重大流血事件,除“一二·一”惨案外,还有较场口惨案(注:较场口惨案,发生于1946年2月10日,系由于国民党重庆市党部有组织地冲击和破坏由陪都各界政治协商会议协进会发起的庆祝政治协商会议成功大会所造成。)、下关惨案(注:下关惨案,发生于1946年6月22日晚,系由于国民党南京市党部有组织地围殴抵达南京下关车站的上海反内战大会推举的请愿代表所造成。)和李(公朴)闻(一多)惨案(注:李公朴、闻一多惨案,接连发生于1946年7月11日和15日,主使者为昆明警备总司令霍揆彰,执行刺杀行动者为其下属军官。)三起。发生在重庆的较场口惨案和发生在南京的下关惨案,打人者亦仅止于拳脚棍棒和石块而已。惟有发生在昆明的“一二·一”惨案和李闻惨案动用了武器。前者用了手榴弹,后者则用了手枪。比较较场口惨案、下关惨案和“一二·一”惨案、李闻惨案可知,前两起惨案所以没有发生严重死伤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直接组织和参与“忠党行动”的,主要是重庆和南京两市的党部,并无军事当局参与其间。而昆明的这两起惨案所以会动用武器杀人,根本上也恰恰是由于有军事当局的直接参与,两案最后也无一例外地是找犯案的军官出面顶罪,并将直接负责的警备总司令免职了事。 由于素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且长期在战场作战,军人的思维通常较为直线而不计后果。长期受到效忠党国与领袖的思想灌输,更容易使其在面对政治上的反对者时反应强硬。“一二·一”惨案的发生,大批军人的卷入,自然与时任昆明警备总司令的关麟徵和驻云南的第五军军长邱清泉的鲁莽与霸蛮不无关系。但另一方面,如果谙熟政治斗争手法,且必须顾及自己在地方的影响和前途的行政负责人能从旁提醒引导,情况也绝不至如此。问题是时任云南省代省长的李宗黄不仅没有起到舒解矛盾的作用,反而始终在火上浇油。事过之后,就连关麟徵也禁不住向外国人抱怨李宗黄及其手下,才是导致惨案发生的关键。(注:《美国驻昆明总领事馆第76号快报:昆明大中学生的罢课事件》(1945年12月8日),中共云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编:《一二一运动》,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版,第484-485页。) 李宗黄原本就是云南人,且早在国民党一大时已经做到了中央执行委员,在国民党内资格之老可想而知。但是,李却从没有取得过实权,这次能够取得对云南的控制权对他来说自然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其此时虽然名义上是代理省主席职务,然而他内心里却认定了这个主席的位子是非他莫属了。从他晚年在回忆录里详述蒋介石要他隐忍一时,让卢汉暂时“过渡”,过后即为其“真除”的许诺,可知他对这个位子是何等的看重。(注:李宗黄在回忆中特别提到1945年蒋介石是怎样向他许诺赶走龙云由他“回滇主政”的,并不厌其详地交待了蒋当年就此说过的几乎每一句话:说蒋最初只给他一个代主席,已言明是因为形势所迫,还要让龙云手下的卢汉“过渡”一下,一旦国军反攻结束,即“为伯英(按李宗黄的字)真除(按即实授本职的意思)”(《李宗黄回忆录》,第208-209页)。)再加上其性格又桀骜不驯,用他的说法就是“为人刚直耿介,作风大刀阔斧”,“有永远不为恶势力低头的革命精神”,这致使他刚一得知学生要在卢汉抵达昆明前集会游行,便认定此乃龙云的旧势力想乘机给他难堪,把他挤走。他因此下定决心:阴谋分子愈是鼓动左派学生闹事,我就愈是要同他们对着干!他随后不仅在中等以上学校校长联席会上赤裸裸地威胁必要时将使用武力,不惜流血,而且直接参与组织党团人员采取行动。12月1日,他原本已经向卢汉交权,却还是亲自跑去省党部给参与行动的党部人员打气,声称:“过去(指大革命时期)我在昆明办党,学生们也闹事,打到门口来。当时,我手下的干事宁伯晋他们就是不怕,他们也打了出去。现在,他们又向我们进攻了,这是大家效忠党国的时机,我们要以宣传对宣传,以流血对流血,进行还击。”(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会为此次昆明学生死伤事件致报界之公开声明》(1945年12月10日)、《李宗黄策动“一二·一”惨案的一些情况(二则)》,《一二一运动》,第138、423-424页。)惨案发生后,李宗黄也依旧一口咬定:学潮的发生根本就是冲着他来的,是龙云的旧势力勾结共产党意欲阻止其掌控云南。因此,他不仅毫无惋惜自责之情,而且利用各种场合宣泄不满。即使在被蒋调离昆明之后,他还是上下活动,为自己辩白。其甚至直接上书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会,宣称:“昆明学潮,实为共产党有计划、有步骤之政潮,凡当地腐恶势力,均因之借尸还魂,借刀杀人,一切的一切,无所不用其极。黄奉召来渝后,始知各方不察,大有众口铄金,曾参杀人之势。实令忠肝义胆勇于负责之同志,灰心短气,有冤莫白。其实此次学潮,完全为本党与共党、中央与地方、统一与分裂、革命与反革命之斗争,若将罪名责任,一律加于军政当局之身,其他毫不过问,实足以长敌人威风,灭自己正气。个人牺牲不足惜,必致为亲者所痛,仇者所快,当为我革命之中央所不愿闻。基于以上理由,拟请准予列席下周常务会议,详加报告,听凭核议,以明是非,而彰公道。”(注:《李宗黄致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书》(1946年1月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以下简称朱家骅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