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反”(镇压反革命)运动,指的是1950年10月10日以后,即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大举越过三八线,进占北朝鲜,中共中央决定出兵援朝对美作战的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一场大规模“杀”、“关”、“管”国内敌对分子,旨在巩固新生政权的政治运动。(注:《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年10月10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420-423页。) “镇反”运动与当时正在各地陆续展开的土地改革运动一起,成为新政权确立和巩固其在城乡统治地位的最为重要的两大步骤。与在农村中的情况不同,建国一年来,因顾虑经济和统战的关系,中共在城市中始终难以施展身手。“镇反”运动使它第一次得以把在农村中得心应手的政治动员经验应用到城市中来。而这一套以激发底层民众“阶级”仇恨和翻身渴望为中心的政治动员经验,同样也促使绝大多数城市贫民在新旧政权之间作出了自己的抉择。新政权异常严厉的镇压政策不仅没有引起城市居民的恐慌,相反,无论是其自身还是其政策,还得到了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 “镇反”运动所以能够赢得相当广泛的社会认同,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运动的发动者成功地把那些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的恶霸流氓与致力于复辟旧政权的“反革命分子”联系在一起,从而使“镇反”事实上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代受欺凌者伸张正义的代名词。但是,“镇反”运动的巨大成功,却没有能够使运动的发动者从此高枕无忧。运动开始时,毛泽东曾经相信:“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注:转见《罗瑞卿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1年5月19日)。)事实上“镇反”运动的急风暴雨还没有完全过去,中共中央就发现这种想法不切实际了。不过两年多之后,毛泽东就不得不再度发起新一轮的“肃反”运动,并且持续了数年之久。而与此同时,各种各样以肃清敌对分子为目的的运动更是此起彼伏。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城市居民及其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运动发动者最初的想象。 要具体说明上面的情况,通过分析当时中国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中心城市上海“镇反”运动的经过及其情况,或许可以看得比较清楚。(注:有关1950年初“镇反”运动问题,尚未见有学术研究的成果。目前可以看到的以该运动为讨论内容的只有几部纪实文学作品,其中以白希的《大镇压》(北京,金城出版社,2000年)一书对当时的一些场景描述得较为详细。) 一、“镇反”前上海社会治安状况 上海解放之初,国民党正在溃败之中,摆在新政权首位的,主要还不是来自国民党有组织的“反革命”的问题,而是由于新旧政权交替所产生的统治真空带来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由于大批散兵游勇和难民涌入城市,与大量城市底层流氓无产者一道混水摸鱼,再加上部分国民党残留势力也乘机兴风作浪,社会治安状况一度极其混乱。据不完全统计,上海解放头七个月里,共发生强盗案737起,盗窃案11430起,抢劫案530起。特别是1949年6月上海解放的第一个月里,全市就发生盗案173件,平均每天就有五六起之多;窃案2205件,平均每天更高达70多起。(注:《解放日报》,1950年3月28日二版。)但进入1950年以后,由于新政权逐渐熟悉了情况,严加打击,明火持杖的抢劫强盗案的发案率已明显减少。1月发生盗案75件,2月56件,3月72件,4月131件,5月107件,6月62件,7月43件,8月26件,9月34件,10月55件,11月36件,12月31件。全年总计发生盗案728件,平均月发案仅为1949年下半年一半。惟一居高不下只有小偷小摸的窃案,每月发案量仍在一两千件左右。(注:《解放日报》,1951年2月18日二版。) 窃案高发,与此时上海经济不景气以及失业率过高有密切关系,但也与代表穷人利益的新政权难以一下子适应城市管理的复杂性不无关连。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说是:过去“国民党抓到小偷打得狠狠的,小偷也少些,解放军只是训一顿就放了,小偷一天多一天”。(注:《市郊工委:各方面的反映择录》(1949年12月),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A71,目录号2,卷宗号5,第45-46页。(以下略写为上档A71/2/5/45-46))直到1950年10月召开的上海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仍旧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问题。其涉及到社会治安的提案中最为集中的,一是认为城市中秩序混乱,包括人们以“解放了”为由,走路行车买卖推销,全然不讲城市生活的必要规则;二是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流民乞丐的收容与教养,对偷窃财物,滋扰商店和住户的行为严加制裁。会议并因此专门通过了收容扒窃乞丐的相关决议。(注:《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审查汇编》(1950年10月),上档L1/1/11/82-84。) 在一个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确立统治,关键之一就是要确保社会治安,使人们的生产生活井然有序。但中共初进上海时,对治理这个拥有600万人口,并且是中国工商业和金融中心的大都市毫无经验可寻。再加上开始时着力于应付接收接管、恢复经济和建构政权体系,因此对社会治安问题只能暂时藉助于大批留用警员和过去的保甲组织加以应付,对上海社会流氓团伙、帮会组织,一般采取“暂时不管”的策略。(注: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上海市两年来游民改造工作》(1951年6月),上档B168/1/932/51。)这无疑是上海建政后一段时间里发案率高,破案率低的一个重要背景。随着城市接管工作告一段落,经济生产渐趋正常,新政权的建政工作也大体完成。再加上服务于新政权的工、农、青、学、妇等群众组织在行业中陆续建立起来,市区一级接管委员会也开始利用办事处的形式,深入里弄街道,直接和居民群众建立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整治社会治安的条件自然也相应地成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