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走在文化理论——探讨文本内外之间的张力 鲁迅在北京精英式的文化身份决定了他文学北京的启蒙总基调。不难发现,他的社会形象和个人内心两方面始终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差异和矛盾。如果说他在为社会的这条思想路线上执著于启蒙式的呐喊,在他内心深处,乃至个人的艺术爱好上,似乎并不见得那么积极入世,甚至时常沉浸在故纸堆里,做一些看似与时代浪潮相距千里的工作,比如抄校古碑,整理古籍等等,他在这方面的鉴赏造诣和对北京刻骨铭心的文化眷恋,从日记、书信的字里行间不时流露出来。鲁迅一向十分喜爱琉璃厂各式笺谱,到上海定居后两次回北平探亲都到琉璃厂购买。离开后更是经常托友人搜集佳制。后来终于与郑振铎合作出版了《北平笺谱》和《十竹斋笺谱》。他在1933年10月致郑振铎的信中说: 上海笺曾自搜数十种,皆不及北平;杭州广州,则曾托友人搜过一通,亦不及北平,且劣于上海,有许多则即上海笺也,可笑,但此或因为搜集者为外行所致,亦未可定。总之,除上海外,而冀其能俨然成集,盖难矣。北平私人所用信笺,当有佳制,倘能亦作一集,甚所望也。 鲁迅追恋着北京的人文环境,生动证实着这个城市所拥有的文化力量。北京带给他的对生存的独有体验,使他在离开后的日日夜夜,乃至在生命的最后岁月里,都始终挥之不去对这一精神宿地的深深怀恋。晚年定居上海后,他还时常心起移居的念头。在1932年11月致许广平的信中,他说:“现在这里的天气不冷,无需外套,真奇。旧友对我,殊不似上海之以利害为目的,故倘我们移居这里,比上海可以较有趣的。”他甚至直抒胸臆,对友人深情地倾诉:“中国乡村和小城市,现在恐无可去之处,我还是喜欢北京,单是那一个图书馆,就可以给我许多便利。但这也只是一个梦想……”(注:《341218致杨霁云》。)这些风物追怀,可看作是鲁迅在北京时期被自然和人文风沙磨砺得粗糙而坚硬的心灵中最柔软的一部分,不难体察作为作家和学者的他对于这一特定文化环境的深深依赖。然而,正是由于北京的文化力量与政治力量密不可分,才会有鲁迅的不得不离开和去意徘徊。从这一点来说,鲁迅对北京的迷恋甚至是绝望的。如果说中国知识分子对北京的不能忘怀,便是对农业文明的难以超越,这种说法太绝对,那么,鲁迅到上海后对北京充满深情的巡礼,就难道没有一点儿对前现代生活方式的反顾吗?无论如何,北京在他的生命中远去了,当它终于在记忆的距离中被温馨化了的时候,那些深藏不露的情感才战胜了最初的社会理想毫无顾忌地流淌出来。也许,在某种程度上,鲁迅的文学北京仅仅提供了一种表达性的外表,它从另一种程度上保护了个体免于在公共场合暴露一己之趣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北京在个人生活中的逐渐退场,鲁迅对传统的私人爱好也似乎终于在反传统的启蒙话语中合法化了。 与此同理,鲁迅的现代消费图吸引我们留心那些都市生活中凡常体验的肌质。一方面,鲁迅的生活方式主调是传统的,另一方面,他对异域物质文明也乐于接受和有条件接受。北京时期的鲁迅具备对各种文化样态进行审视的资格。客寓身份也使他有一种旁观的冷静,无意中他在创作时把那些对北京的热爱成分剔除了,专心致志地进行着“五四”式的文化批判。或者说,他在北京是按照一种传统的生活方式按部就班地生活着,这并不影响他在文学文本中对这种传统产生叛逆;他也被西式生活方式吸引着,这也并不能促使他到文学文本中去努力表现别样的城市生机,也就是说,西式消费对他来说仅仅是一种消费行为,丝毫不能促使他产生蓬勃的城市想象,也远不像进行的传统文化活动那样能给他带来全身心投入的激情,甚至还会成为其进行文化批判的底衬。生活中的城市经验在他的文学文本中成为忽视的盲点,更多情况下,他是在被西方社会思潮蛊惑着,远远走在精神现代性的前面,对那些物的现代性萌芽鲜有叙述。因此,尽管北京时期的鲁迅是多元化的,但他文学北京的主题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启蒙意义上的文化批判。 更进一步来看,作为琉璃厂旧书肆最忠实的消费者,鲁迅建构和维系了某种传统意象,而作为新文化的生产者,他恰恰在新式期刊中建构了与传统相对立的意象。这种角色分裂使他无法做到现代观照的对象化。因为现代性不仅是一种叙述,更是一种体验,是对物质和想象的在场意义深远的标示,而不是一种纯文学经典的预告。很难断定究竟是鲁迅创作的启蒙文学产生了那些新文化现象,还是有这种需求的读者反过来生产了新文化,确切的情况是,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种新的现代民族国家文化兴起了。这既不仅仅是某种主导意识形态的产物,或是对文化表述实施控制的结果,也不是一种纯粹的抵抗行为,它是多种观念体系,多种自我形象互相建构的关系。很显然,鲁迅是在受西方思潮影响下来审视北京的,而在当时的北京,都市居民早已开始有了自发的现代性追求,文化体制和过程在发生着潜变,文化市场和作为文化消费的市民读者阶层已经形成。早在1917年“文学革命”之前至少二十年,都市文学刊物——“民众文学”的一种半现代化的形式——已经为日后从事新文学运动的鲁迅建立起市场和读者群。这些杂志的编辑和作者疯狂撰写文章,大笔赚取稿酬。他们的作品所获得的商业成功终于证明文学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能够赚钱谋生的职业。然而,这一职业的社会声望却是后来居上的“五四”一代人士赋予的,甚至是以牺牲掉它的部分独立性来获取的。(注:参见李欧梵:《现代性的追求》,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81页。)《小说月报》的改版和内容的更新就是明证。它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与商业运作的鸳鸯蝴蝶派进行斗争抢夺地盘的结果。鸳鸯蝴蝶派的重镇由大名鼎鼎的商务印书馆接替出版,茅盾于1921年担任主编后,把它变成新文学的一个主要的机关刊物。无疑,文学革命的胜利使文学在这之前成为独立职业的同时又使它成为光荣神圣的职业,被赋予了新的社会尊严和自我尊严。实际上,文学的这种社会声望是只有在北京才能获得也必须获得的政治文化资本。从这个意义上讲,因《新青年》等著名杂志迅速在北京文坛成名的鲁迅,其积累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是同源的,即便这种积累是无意识的。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鲁迅曾回望了自己的启蒙之路,就是想利用小说的力量,来改良人生和社会,做不出的时候,决不硬做,“这是因为我那时别有收入,不靠卖文为活的缘故”。只有不靠卖文为活,才有精力钟情于政治文化批评,制造社会影响,也只有不靠卖文为活,才会在理想化的自足世界里越走越远。并且“当我留心文学的时候,情形和现在很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呢?不光是政治环境,无疑也有商业氛围。商业元素还不能够过多吸引北京时期鲁迅的注意力,到上海接触了更多的物质现代性刺激后,他的“现代性”才不得不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