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革命以摧枯拉朽之势破坏着古代汉语文学,但破坏之后,谁为现代汉语文学立法?立法者主要有两位:一位是胡适,他以《文学改良刍议》、《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和《建设的革命文学论》等文章,论证了现代白话在汉语文学里的合法地位,确立了现代汉语文学的语言形式;一位是周作人,他以《人的文学》、《平民文学》和《新文学的要求》等文,给予汉语文学以全新的观念,赋予其全新的精神质态和知识样式。作为这段历史的创造者的胡适,后来在评价文学革命的时候,认为它有两个中心:“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活的文学’,一个是我们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学’。前一个理论是文字工具的革新,后一种是文学内容的革新。中国新文学运动的一切理论都可以包括在这两个中心里面。”他对后一个中心,即“人的文学”评价甚高,称它是“最平实伟大的宣言”[1]。近一个世纪过去了, 一部严肃的学术史依然认为,周作人之“人的文学”,建构了“五四”新文学的理论基础[2](20页)这样的评价并不为过,哪怕历史继续推移。但就整体而言,我以为周作人的诗学建树,至少体现在两个基本命题上:除了“人的文学”,还包括“平民文学”(含后来的“人生的文学”)。关于这两个命题,对于前者的阐释远远多于后者,其原因往往是,论者将其纳入启蒙文学的理论框架时,认为“人的文学”比“平民文学”更具创新意义,也更为重要,而忽视了对后者进行历史的现象学还原和深入的辨识。事实上,这两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平民文学”绝不是下层民众的文学,也不是被启蒙者的文学,这里没有阶级的分野。“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都立于相同的价值地基,指向一个实在的范畴:“人类的文学”。它所体现的是周作人的一种普世诗学观。关于此,以前学界殊少注意,本文拟作一些探讨。 据刘小枫考证:普世一词的本来含义是指“凡有人居住的世界”[3](328页)。我理解,就是指的整个人类世界。由此推论,所谓普世文学,就是人类的文学。具体而言,就是超越了民族、国家和其他一切人为界限,关切普天下人的文学。 何以见得周作人的“人的文学”和“平民文学”是普世文学呢?有必要先来审理“人的文学”中的“人”和“平民文学”中的“平民”所指何谁。 一 个人与人类勘定 周作人在《人的文学》开篇即明确宣布:“我们现在应该提倡的新文学,简单地说一句,是‘人的文学’。应该排斥的,便是反对的非人的文学。”那么,弄清楚什么是“人的文学”,尤其是什么是“人”,对于知晓周作人之“新”文学,搞懂他的诗学观,就显得至关重要。 关于“人”,周作人有一个十分明确的界定: 我们要说人的文学,须得先将这个人字,略加说明。我们所说的人,不是世间所谓“天地之性最贵”,或“圆颅方趾”的人,乃是说,“从动物进化的人类”。[4] 显然,周作人之人的文学中的人指的是“人类”,而且是已经进化而来的人类,也就是步入文明社会的人类。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但接下来,周作人从人类的角度,对人的概念进行周延,先谈人性,后论人道,最后落脚到人道主义时,“人”的意涵在不同的接受者那里就变得有些含混。普遍认为,周作人的“人”是“个人本位主义”的人,或者说周作人关于“人”的话语是一种“个人主义话语”,是“五四时期主体的个性自由意识在理论上的表现”,并将它与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中提出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相参证[5]。如果摆在20 世纪强烈的启蒙情结纠缠着学人的心智,启蒙成为主流话语,“主义”论述成为时尚的情势下观之,这并无大错。但倘若引入知识学的视域(注:参吴兴明:《中国传统文论的知识谱系》第一章《人文研究的知识学之路》,巴蜀出版社,2001年版。),问题就会敞现:周作人之“人”究竟是“个人”还是“人类”?甚或是一物之两面? 先来看引起含混的这段话: 我所说的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悲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类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树木。森林盛了,各树也都茂盛。但森林要盛,却仍非靠各树各自茂盛不可,第二,个人爱人类,就只为人类中有了我,与我相关的缘故。墨子说:“爱人不外已,己在所爱之中”,便是最透彻的话……所以我说的人道主义,是从个人做起。要讲人道,爱人类,便须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4] 这段话是在人道主义的论域内阐述“个人”与“人类”的关系,解决的是“个人”在人道主义中的地位和权责,其中的“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是引起含混的关键。关于此,有三个关节点需注意。一便如论者所说,它指的是“个人本位主义”也是就人道主义而言,而非对“人”而论。人道主义与人分属两个不同的论旨。二便是在“人道主义”的范畴内,“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也不是“个人本位主义”。从语词来看,周作人已直接言明“人间本位主义”而非“个人本位主义”;从语法结构上论,“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是一个偏正结构,主词仍然是“人间本位主义”。三就整段话的主旨来说,周作人强调个人,是想说明人道主义要从个人做起,其出发点、关切点以及归宿仍然是为了“讲人道,爱人类”。个人自身的先期解放,即“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当然重要,但在上下文中,它不过是达成人道主义的必要条件和途径。还有一点很好理解,有关“人道”或“人道主义”的言说,对于叙述者是一种对象性言说,是谈论如何对“他者”实施“人道”和“人道主义”,至于个人以什么身份、地位和姿态来对待“他者”,与“人”这个概念本身是有相当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