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四语体变革的“断裂”与“承续” 五四文学革命以“断裂性”语体变革为核心,必须正视这场断裂性语体变革发生的必要性。首先,这是《新青年》倡导思想启蒙的需要,在这方面,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具有标志性意义。断裂性语体变革的提出,还有着其他必不可少的因素的作用。王风的《文学革命与国语运动之关系》(注: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1年第3期。)描述了从晚清拼音化到民初的“国音”制定,再到教育部1918年正式公布注音字母和1920年改初等教育“国文科”为“国语科”,清末与民初两个不同体制的政府相承续地推进“国语”运动;提出正是“民间知识分子和官方合流”共同推动“文学革命的发生与胜利”,“完成了这一从国文、文言向国语、白话的转变”。蔡元培1916年10月返国就任北大校长途中与张一麟、吴稚晖、黎锦熙等发起成立“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1917年2月18日,该会在政府支持下正式成立,已就任北大校长的他出任会长,确定以“研究本国语言,选定标准,以备教育界之采用”为该会宗旨,议定“暂定简章”九条,并发表《征求会员书》,提出:“同人等以为国民学校之教科书,必改用白话文体,此断断乎无可疑名”(注:见1917年3月9日、13日《中华新报》。)。该书后列85位发起人,《新青年》倡导文学革命者无一人列入。1917年12月11日,由蔡元培主持,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与北大国文门研究所国语部举行联合会议,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到会,讨论“国语一事所应分工合作之办法”,决定“一切关于此问题之学术上之研究”归北大进行,“国语研究会及教育部之国语编纂处则惟办理一切关于国语教育所急须进行之诸事”(注:见1917年12月13日《北京大学日刊》。)。其后,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副题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此文被研究者称为“文学革命与国语运动合流的标志”,表现在1919年教育部的“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会员主要来自国语研究会,《新青年》同人亦加盟。1920年1月教育部颁令, 凡国民学校低年级国文课教学统一运用国语(白话)。如当时身兼“研究会”与“统一会”要职的黎锦熙所言:“‘文学革命’与‘国语统一’遂呈双潮合一之观”,“轰腾澎湃之势不可遏”(注: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卷2(3),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但是,提出以蔡元培为“中介”形成的政府与民间“合流”的作用,仍然不足以说明五四断裂性语体变革提出的必要性,必须结合鲁迅、周作人、钱玄同的介入来进一步认识。钱玄同以“声韵训诂大家”(陈独秀语)最早响应胡适,他不仅提出了“废汉文”而以“世界语”代之等较之胡适更为激进的主张,而且他也是最早的语体变革实践者,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在他的提议下改变了《新青年》以“文言”倡导“白话”的尴尬局面。鲁迅、周作人则是《新青年》倡导的语体变革最坚定的支持者:1922年胡适写出《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鲁迅致信胡适说:“白话的生长,总当以《新青年》主张以后为大关键”(注:《鲁迅全集》第11卷,人民文学出版1981年版,第413页。)。1926年鲁迅南下后在一次次演讲中一再提起五四语体变革,说打破这“无声的中国”的,是“胡适之先生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即“要说现代的活人的话”,“要做容易懂得的白话的文章”,并强调“那时白话文之得以通行,就因为有废掉中国字而用罗马字母的议论的缘故”(注:《三闲集·无声的中国》,《鲁迅全集》第4卷,第13—14页。)。 高玉依据语言学提出:“语言是‘道’,又是‘器’,既是交流思想的工具,又是思想思维本体,这是两个不同的层面,即工具的层面与思想的层面”;“在语言工具层面上,现代白话与古代白话没有本质性的差别,但在思想的层面上,二者之间有质的不同”(注:高玉:《对五四白话文学运动的语言学再认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1年第3期。)。政府支持的国语研究会所重即语言的工具性,以官方之力推广“国语”虽富有成效,但看他们编的白话范本,黎锦熙说是“从唐宋、禅宗和宋明儒家底语录,明清各大家底白话长篇小说,以及近年来各种通俗讲演稿和白话文告之中,搜求好文章来作模范”(注: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卷2(3),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1920年商务印书馆推出《中等学校用白话文范》四册和洪北平编《白话文苑》两册,选入程颢、程颐、朱熹的文章,胡适、蔡元培、梁启超的文章居多,鲁迅、周作人的文章没有一篇。 鲁迅、周作人包括钱玄同则将语言的“器”与“道”这两种功能相融会,主要是从思想革命出发介入语体变革的。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第一篇白话作品是《狂人日记》,周作人则用白话“直译”西方文学作品,又有《贞操论》的译介,《人的文学》的倡导,钱玄同在《新青年》4卷4号上发表致陈独秀信中提出“废汉文”而以“世界语”代之,也是基于思想革命的要求——陈独秀在“答书”中目标直指“国语”,把“国语”与“国家”、“民族”、“家族”、“婚姻”等观念捆在一起,视为“野蛮时代狭隘之偏见所遗留”;胡适为该信所作“跋语”,则以工具层面的语体变革为重,他认为钱的主张是“抄近路”,“偷懒的主张”(注:《胡适书信集》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1—162页。),这与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的思路相一致。 但是,胡适与鲁迅、周作人之间仍然有一致之处,主要体现在语言与思维方式的内在联系上,这是语体变革的更深层次上的问题,显示出与前述模范“国语”的本质不同。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无疑是胡适,他早在《新青年》2卷2号(1916.10.1)《通信》栏发表的致陈独秀的信中针对对古典文学思维习性的破坏,提出“须讲求文法之结构”。三个月后他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把“骈文律诗”作为“不讲文法”的标本,对如何建设新的文法却语焉不详,《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对这个问题的说明仍然不着要害。他后来写出《国语文法概论》,1936年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导言》中承认他对“文法”的认识受到傅斯年的启示,这是指傅斯年在《新潮》1卷2号(1919.2.1)上发表的《怎样做白话文?》,该文副标题直接提出“直用西洋词法”,文章并对此做了详尽阐释。傅斯年以及钱玄同、胡适在文章中言及语体变革与思维的关系时,都一再援引周作人的“直译”作为“榜样”,认为这与前此的翻译不同,划开了白话与文言的截然界限(注: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周作人在《随感录·二十四》(注:载《新青年》5卷3号。)中谈自己“直译”英国作家安得森的童话的体会,说严复、林纾的翻译“的弊病,就止在‘有自己无别人’,抱定老本领旧思想,丝毫不肯通融;所以把外国异教的著作,都变作班马文章,孔孟道德”,认为安得森的童话之于老中国的文明,呈现的是“小儿一样的文章,同野蛮一般的思想”,为严、林之辈无法理解。而且,胡适和朱自清都看出鲁迅、周作人五四时写的白话诗真正打破了旧诗词的镣铐,代表了早期白话诗中“欧化”的一路;胡适把周作人的《小河》誉为“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朱自清则进一步指出他们的“欧化一路”“是在文法上”的(注:见胡适的《谈新诗》(《胡适文存》一集)和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