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研究月刊》2005年第1期上,读到陈福康先生《谈谈为鲁迅作品代取的题目》一文。我不大同意该文的一些说法。今就其中关于鲁迅旧诗的部分,因涉及拙著《鲁迅旧诗探解》,先行商榷于后。 1.《别诸弟》 鲁迅有两首《别诸弟》。查《周作人日记》,第一首是庚子年春节后鲁迅从绍兴回到南京后托人带来的,周作人录于日记时题为《别诸弟》;第二首是辛丑年春节后鲁迅回到南京后寄来的,周作人录于日记时原无题。这使人觉得第一首大概也是无题的(这类赠别诗常无题),是周作人过录到日记时才加了《别诸弟》的题目。1950年代初,周作人将这两首诗从日记中抄出寄唐韬,唐韬将它们编入《鲁迅全集补遗续编》(上海出版公司1952年出版),第一首题为《别诸弟》,第二首题为《别诸弟并跋》。1958年版《鲁迅全集》将这两诗编入《集外集拾遗》,分别题为《别诸弟三首》(庚子二月)和《别诸弟三首》(辛丑二月并跋)。1981年版《鲁迅全集》将这两首诗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题同1958年版。 1958年版《鲁迅全集》编者拟定的这两诗的题目,没有什么不好。但考虑到两诗同题使用时会有纠缠和麻烦,又考虑到这两诗题并非鲁迅亲拟,而是经周作人、唐韬、全集编者所拟,因而在拙著《鲁迅旧诗浅说》(增订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曾妄自将第二首《别诸弟》改题为《和〈送戛剑生往白〉原韵》,因该诗跋中说明是为仲弟赠诗并又索和而作的。事后没有听到反对的意见。但有些朋友认为不如进一步改题为《和仲弟〈送戛剑生往白〉原韵》更明确。我认为这意见很有道理,读者一见就知此诗与二弟有关,便于检索,所以在《鲁迅旧诗探解》中采用了此题。 陈福康认为此题“也不妥”,“因为这‘元韵’本是鲁迅自己的诗,而且这个题目也太长”,认为“改题为《和仲弟》即可”。这意见倒真是不妥的。这里且先从“和”字谈起。“和”在汉语中有多种含义,作为音乐术语的“和”,是和谐、协调的意思,如《礼记·乐记》所说:“其声和以柔”。“和”在音乐上也有随声附和或同声合唱的意思。宋玉《对楚王问》中云:“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一唱百和”的成语可能由此形成。《诗·郑风·萚兮》:“倡予和女。”“倡”同“唱”。“唱和”一词大约此时产生。古代诗词是可以吟唱的,因而“唱和”一词由音乐术语逐渐成了诗词中用语。“和原(元)韵”就是以原来的韵唱和,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同唱一歌”或“引为同调”的意味,表示相互间十分友好。古代唱和原韵的诗很多。随便举个例,柳宗元有一首《奉和杨尚书于陵郴州追和李中书吉甫夏日登北楼十韵之作依本诗韵次用》。这样长的题,柳宗元当初为什么不简化为《奉和杨尚书》呢?原题虽长,但表达了多层含义:既表示了他对杨尚书的好意,也表示了对已故李中书的好意;既表示了对李中书诗的赞许,也表示了对杨尚书唱和李中书诗的赞许;他和杨尚书、李中书同韵作诗,是把他们两人引为“同调”,以示十分友好。如果简化为《奉和杨尚书》,多层次的内涵就不存在了。我拟的《和仲弟〈送戛剑生往白〉原韵》,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①此诗是赠二弟的;②二弟曾有《送戛剑生往白》诗送鲁迅;③鲁迅用二弟原韵,含有“同调”的好意;④整个题目抒发了兄弟怡怡之情。简化为《和仲弟》,这些层次的含义就大大欠缺。而这些层次的含义,是鲁迅的跋中所具有的(不是我加上去的),但又和跋文不重复。至于“原韵”原出自鲁迅的诗,这毫无问题。同一韵诗,你唱我和,几个来回,在旧体诗中不乏这类例子。我拟的题目并不算长,与1958年版《鲁迅全集》编辑部所拟题目字数一样。 2.《祭书神文》 陈福康说:“鲁迅的《祭书神文》,也录自周作人日记。”“但是,我看周作人日记影印本,发现在‘文’字旁有一墨点。旧时文人在抄录诗文时,如发现错字,常以旁点表示删除。”陈又说:“而且,这明明是一首楚辞体诗(鲁迅自己的小引中说是“俚词”),为什么称为‘文’呢?”因而他的结论是:“鲁迅的原题很可能只是《祭书神》。” 鲁迅的《祭书神文》和两首《别诸弟》不同。两首《别诸弟》都是鲁迅到南京后寄来的,周作人录到他的日记里,第二首就没有题的,因此可以推测第一首的《别诸弟》题目是周作人加的。在旧诗中这类赠别诗确是常常无题的。《祭书神文》则是那年除夕,鲁迅在绍兴与兄弟一起祭书神时当场写的,这种文体是一定有题目的,可以肯定这题是鲁迅自定的。 周作人曾将《祭书神文》从日记中抄出,寄给唐韬,唐韬将它编入《鲁迅全集补遗续编》,题就是《祭书神文》。后来,周作人又在《鲁迅的故家·百草园》中写到这首诗,说他的庚子年除夕的日记中记有:“晴,下午接神,夜拜像,又向诸尊长辞岁,及毕疲甚。饭后祭书神长恩,豫才兄作文祝之,稿存后。”周作人又记:“《祭书神文》如下。”并抄录了跋语和全文。周作人日记中“文”字旁有一墨点,如真是删除的意思,周作人自己怎么会不知道?他何以两次从日记中抄录该作品时都明明白白写着《祭书神文》呢?看来,陈福康先生的《周作人日记》中那“文”字旁的黑点,是墨污,奉劝陈先生赶快用橡皮擦去或用刀片刮去,免得日后又生误会而再次闹出笑话来。 我在《鲁迅旧诗探解》中把此诗称为“骚体诗”,是为名正言顺地把它作为“旧诗”进行“探解”,其实在古代把这类诗称为“骚体诗”倒是不多的。这种体裁,古代称为“辞”,如《楚辞》,如《归去来辞》(陶潜);这种体裁,古人也称“赋”,如将屈原这类作品总称为《屈赋》,如《长门赋》(司马相如),如《登楼赋》(王粲);这种体裁,也被称为“歌”,如《大风歌》(刘邦),如《鸣皋歌》(李白);这种体裁,古人又称“文”,如《吊田横文》(韩愈),如《吊屈原文》(柳宗元),如《憎王孙文》(柳宗元);这种体裁,也有被称为“诗”、“词”者,如《悲愤诗》(蔡邕),如《绝命词》(息夫躬)。我在这里所举的都是历史上的名篇。这种体裁何以有这么多名堂?因为它在古代是一种处于有韵的诗和无韵的文之间的一种文体。这其实是任何一本中国文学史几乎都会谈到的常识。 陈福康先生就凭他购买的《周作人日记》中的“文”字旁有一黑点,也不查一查有关的资料、记载,就贸然以为这是将“文”字删去的记号。他看了《祭书神文》,也不去查一查古代文学史之类的书,就又贸然发出了“明明是一首楚辞体诗”“为什么称为‘文’呢”的质问。这样的学风、文风,如有人指为“太浮躁”,恐怕不能认为是恶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