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知识女性,她的家庭出身和教育背景使她的价值观和感情方式倾向于西方文化。她的父亲林长民和她丈夫的父亲梁启超都是新派人物,对于西方文化有深厚造诣。她从小在教会学校读书,不仅只是学得一口流畅英语,而且是一整套的价值观、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说她是“一代才女”,也只是说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和“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创造的时代气氛,解放了她的才华,使她看上去那么辉煌和幸运。林徽因身上当然有中国文化固有的传统,因为她毕竟生于斯,长于斯,用汉语写作和思考。然而,她的感情故事是西方的,而感情故事是一个人最深、最潜在的故事,理解这些背景对于把握林徽因的文学创作有很重要的意义。 用专业的文学研究的眼光来看,林徽因的文学创作,在当时,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并不是文学意识形态的主流;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当时的文学主潮都是左翼文学,红色或者粉红色的文学。她的创作自然也不是官方文学或御用文学。然而,她的创作又不是离开文坛、自生自灭的独自存在、自说自话。她几乎是处在某个文学潮流、文学圈子的核心地带,在属于当时以及后来有文学史家称为“京派”的脉络里。1928年中国的首都由北京迁到南京后,上海文坛上左联与“第三种人”成为文学的风向标。而在北方,以京津地区为据点的“京派”所要的“独立”,也就是相对当时的北方左联而说的,所以,北方的“京派”与上海的“第三种人”相呼应。“京派”的文学创作与文学理念在那意识形态浓得化不开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显然不合时宜。而在今天,在淡化意识形态又用“以人为本”作为最高意识形态的我们所处的社会里,或者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林徽因当年的创作就获得了很大的认同。照今天文坛的潮流来说,林徽因的创作是“个人化写作”与“女性主义写作”。林徽因当年创作的作品,在今天不仅没有过时,而且获得了辉煌的生命力,甚至是个潜在的榜样。西方的诗学理论家T.S.艾略特甚至说根本没有文学史这种东西,文学是不会称为“史”的,因为优秀的文学作品永远不会过时。或许可以说“以人为本”乃是林徽因创作的宗旨,这个“以人为本”也是西方的。恩格斯在1894年摘出《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简短地作出了如下表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所谓“以人为本”意即这里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所以,“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个人。而当时的左翼文学乃是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本,以人民或者社会为本位。传统的儒家学说是以“仁”为本位,这个“仁”乃儒家学说之核,乃两个人,以处理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伦理为本。事实上,“五四”时期曾经就“立人”与“立国”的关系问题进行过激烈论争,曾经给林徽因不小影响的胡适和鲁迅等,当时都站在“立人”这一边。除“以人为本”之外,还有一句话很有助于理解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学转型,这就是:百姓生活无小事。谁都知道这些生活小事无非是鸡毛蒜皮、七情六欲,而这就是80年代以来的文学所不可忽略的。总之,30年代左翼文学、五六十年代共和国文学所说的“人”是人民、阶级、集体,是大写的“人”,而80年代以来所关注的“人”,是鸡毛蒜皮、七情六欲的小写的“人”。正是在这个背景上,林徽因当年的文学创作得到认同,得以彰显。 林徽因的文学理念以当时《大公报》为背景,广泛一点说,是所谓“京派”文人圈子所持的理念。因为她有时还在家里约见一些青年作者谈话、喝茶,她的文学活动还有某种文学沙龙的性质。这其中有些见解,在当年不合时宜自不待言,但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林徽因却又很重要。例如,她在一篇小说选的题记里,认为文学描写“农人”与“劳力者”是一种“盲从趋时”的“风气”,认为这是缺乏创造力的表现。因为“为良心的动机而写作,那作品的艺术成分便会发生疑问”。林徽因的文学理念是描绘作家“熟识的生活”,剖示“贴己生活的矛盾”。[1](P38)林徽因持有这样的理念是很自然的,因为她当年文化圈子的朋友们也都持有这类理念;同时我们不妨推测,林徽因也许不知道在她内心深处,她认为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可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事业是她与丈夫梁思成不辞辛劳的赴山西寻找、发现和测绘那些淹没在荒草狼烟里的古代建筑。同时她认为她在文学创作上的使命,就是以诚恳的态度尊重艺术的独立价值与规范,从而写出有创造力、“纯真”艺术性和“个性”的作品来奉献给整个社会。这些在今天看来无可指摘,但是,读者可能不知道,先后主编过《大公报》文艺副刊的沈从文、萧乾后来都因类似的文学主张,像“趋时”这样的批评被斥责为“红黄蓝白黑”五种反动文艺之二种(沈从文为粉红色,萧乾为黑色),并且在1949年以后停止了文学创作与文学方面的活动。幸好这时林徽因的事业已经转到建筑文化研究方面,并且参与共和国国徽的设计。这是因为林徽因虽是《大公报》上的活跃分子,沙龙里的女主人,然而并非领袖与旗帜。说到底,她是一位具有唯美主义倾向的艺术家、诗人和学者。 林徽因文学创作主要集中在诗歌上,此外小说《九十九度中》、《钟绿》也是优秀之作,有相当重要性。她编选的《大公报小说选》(1936)也为文学史家所注意。她的文学论文,如《〈大公报小说选〉题记》、《写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都有相当丰富、深刻的内容,其中凝聚着的创作体验和经验,至今仍然新颖而重要。对于林徽因的文学创作,20世纪30年代和八九十年代都有一些评论研究,其中一些比较有见地的也不少。例如,朱自清对于《别丢掉》一诗的解释、萧乾的《一代才女林徽因》、卞之琳的《忆林徽因》、费慰梅的《回忆林徽因》、李健吾对于《九十九度中》的评论、邵燕祥的《林徽因的诗》等。关于林徽因文学作品的版本,当以梁从诫编《林徽因文集·文学卷》为完整与完备。笔者在1981年完成过一项关于新月派的研究,长达3万字的论文,1982年在全国重要刊物全文发表,其中有相当篇幅讨论林徽因的诗歌创作和理念。值此林徽因诞辰100周年之际,撰写这篇论文,并不打算写一篇从零开始,系统论述林徽因文学成就的刻板枯燥的文字,只想详人所略,略人所详,对于林徽因诗歌创作之“核”,做一些分析,并以此窥探其文学成就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