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胡适、陈独秀分别在《新青年》2卷5号、6号上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和《文学革命论》,标志着现代中国文学革命的开端。关于两文的文学史意义,已被反复阐释,似已盖棺定论。可事实上,《文学革命论》中的“革命”一词之实在意义尚待勘定。这种勘定不仅有助于澄清现代文学史体系中的某些基本概念,而且有利于思考现代文学史叙事中,有关历史与叙述、知识与权力、政治身份与文学史地位等等复杂幽微的问题,有助于反思和探寻中国现代文学史叙述的知识性根基。而在笔者看来,正是此一根基的匮乏,直接带来了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建设中的诸多问题。 (一) 有关《文学革命论》的历史叙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往往是与《文学改良刍议》比较进行的,其基本结论是:胡适表述的文学观是改良的,而陈独秀是革命的。换言之,在与胡适《文学改良刍议》的比照阐释中,文学史确立了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之革命话语的“革命”性质。 建国后第一部完整的新文学史——《中国新文学史稿》(下称《史稿》),在对这两篇文章进行历史评述时称:“胡适的文学改良主张,反映了白话文代替文言文的历史发展趋势,在当时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他的这些主张是很不彻底的。……态度也‘和平’之至;名为‘改良’、‘刍议’,还自说‘容有矫枉过正之处’,内容也有很大的妥协性和软弱性。”而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才“正式举起了文学革命的旗子”,“至少已经宣示了反封建与民主革命的本质,接触到了文学革命的主要内容。而且那战斗精神也是比胡适要坚定得多的”。[1]《史稿》的此一历史叙述,可以说是比较早地“认定”了陈独秀《文学革命论》中的革命话语的“革命”性质,而且得到了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奠定了以后文学史叙述的基本范式。 如果说,《史稿》关于胡适的文学改良说、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说在表述上还显得较为“温和”和“辩证”的话,那么,到了1955年,在一本被命名为《新文学史纲》的文学史中,这一说法就被推向了极端。该史在系统分析“一九一七年初《新青年》上的‘文学革命’理论的阶级本质”时指出: ……“文学革命”的指导思想是欧美资产阶级的文学思想,即以资产阶级哲学为理论基础的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以这种现实主义理论为武器,《新青年》反对“文以载道”和“只有文言才能写文学作品”的文学观点,反对封建的和洋奴的思想感情的文学作品,反对陈词滥调的文学形式。但是,当时的从本质上说来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文学思想也有两种。一种是妥协的改良主义思想,一种是激进的革命思想;前者可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为代表,后者可以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为代表。[2] 这段历史叙述,在《史稿》的基础上,划分了阶级阵营,不仅将胡适的改良推进为“主义”,将陈独秀的革命纳入“思想”的范畴,而且还加上了“妥协”、“激进”的修辞语。这代表了此后一直到“文革”结束前现代文学史在此一问题上的主流话语。 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虽然开始了,但这种状况并无多少改变。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出版的一本文学史中,尽管也认为,胡适的文学改良,“较之梁启超等维新派改良文言文的‘新文体’,是前进了一大步。这在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应该予以肯定”,但仍然认为它“毕竟只是形式上的改良”,“在《新青年》上举起文学革命大旗的是陈独秀”。其理由是:他的《文学革命论》“相当深刻地揭露了旧文学的弊害,他提倡三大主义,把文学的形式和内容联系起来考察,表现出一种彻底反对封建文学的革命精神”[3]。这段历史叙述看似持论公允,少了阶级批判的色彩,恢复到了《史稿》的治史态度,但它在叙述策略上却颇有“讲究”。众所周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在前,在历史时间上较之《文学革命论》具有优先性。但为了突出后者的“革命性质”及其首创之功,这部文学史有意“挪动”叙述时间,将后者移到前面来叙述,造成一种叙述与历史的错位,即试图通过历史时间与叙述时间的颠倒,以期造成这样的阅读错觉:文学革命的真正首倡者是陈独秀,而非胡适。当然,也没忘记在胡适的名字前加上政治性修辞——资产阶级改良派。既然是改良派,又谈何革命?以至于在文学革命的历史上邀功争宠? 到了思想大解放的80年代,情况又如何呢?在1985年出版的一本“修订本”文学史中,关于这两篇文章的历史叙述,其实并没有任何“修订”的迹象:“总起来看,胡适这时期的文学主张,虽然在对文学内容与形式的改革上过分强调了语言形式革新的重要性,已露出资产阶级形式主义的倾向,但他在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上,同五四文学革命的要求,还是有一致的地方。因而在初期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后来随着新文学运动的深入发展,他站到新文学的对立面,五四时期的一点进步性也丧失殆尽。真正高举文学革命大旗,向封建文学冲锋陷阵,为五四新文学‘前驱’的是陈独秀。”[4]这段叙述话语,显然与前面的一脉相承。不仅如此,在经历了“重写文学史”运动思潮以后的20世纪之交,还有人再一次重申这样的观点,其立场更为激进: “五四”的“文学革命”运动,虽兴起于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而它的丰富内涵与深远影响,却决非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1917年1月2卷5期)所能代表的。尽管当时主张用白话文代替文言文,也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起过积极的作用。胡适提出的“文学改良”的“八事”,确也符合新文化运动的需要,只是他的所谓“八不主义”的改良主张,主要还是侧重于文学形式的“改良”,即“文学工具上的改良”,而绝少触及内容,他自己就明言,并“不敢提起‘文学革命’的旗子”……真正举起“文学革命”大旗的,是1917年2月《新青年》发表的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