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学界,“新时期文学”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史概念。翻阅各种学术著作和论文,“新时期文学”一词出现之多、之频繁,都给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注:在我主持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的最近几年间,“新时期文学”一词曾大量涌现在我备用、选用或不用的论文中,这一概念被用来概括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将近三十年间的“中国当代文学”,似乎已被大多数研究者所习惯、所接受。)。人们似乎相信,“新时期”不光确指一九七八年以来的这一历史阶段,而且也是表明这一阶段文学性质、任务和审美选择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更何况是,它被视为一种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清算、反拨、矫正和超越的文学形态,具有显而易见的“历史进步性”,充分显示出当代文学对“文学性”的恢复与坚持的态度。 一、关于“时间”周期的不同看法 “新时期文学”作为一个历史周期究竟应该有多长,是指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还是可以一直“延伸”下去?比如,它是否是指一九七八年到现在的所有文学现象?例如,不再需要设置什么“边界”,而将这一概念继续的无休止地沿用?至今没有一个定论。然而,这并不表明,关于新时期文学周期的“表述”不存在分歧。 八十年代出版的几部重要的文学史著作,例如张钟等的《当代中国文学概观》、朱寨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集体编写的《新时期文学六年》等,比较倾向于把“新时期文学”看作一个时间的“神话”。他们认为,一九七九年全国第四次文代会标志着当代文学史的“重大转折”,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构成了一个界线分明的历史阶段”。新时期文学由“政治型向社会型转变”,“是文学的一次大的解放”,表明作家“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同时,“文学向人学的回归”,说明它从长期习惯于对社会生活的外部形态的再现,即写运动本身,转而注重从社会生活的内在形态上表现人,即写人的命运,人的精神过程,“这就把中心点放在写人上了”。按照上述历史的“转变”、“转折”,他们确信,新时期文学的思想和艺术水平不仅已超过建国初期的十七年,即使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也是“从未有过的”,“关于当代文学思潮的新势态,可以用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概括:这就是‘文学自觉的时代’的到来!”(注:张钟等:《当代中国文学概观》,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朱寨主编:《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新时期文学六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在他们的著作中,“新时期”被看作是对“十七年”和“文革”文学的一种“突破”,但到底这种突破和超越将要持续多长时间,有没有“下限”和“终点”,他们却没有论述,当然也不会作任何界定。) 与这种将“新时期文学”的历史周期未加限制“放长”的做法大同小异的,还有当时的几位年轻批评家,如吴亮、黄子平、季红真和王晓明等人。与前者相比,他们的文学批评多了一些“理智”,与之同时,他们在当时所面对的文学形态,也比新时期初期略显复杂。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听到这样一些意见。在他们看来,“新时期文学”将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批评即选择”,它意味着“创新”、“个性”,而“对所有文学的首肯,必须导致批评的衰落”;他们认为,新时期文学的“意义”,即在它揭示了一个道理,即“文明与愚昧的冲突”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新时期小说”必然会在“巨大的苦乐”中,将这一冲突“由简单到复杂”,“衍生出一系列丰富的形态”;他们还认为,在新时期,文学进步的“意义”就在于,它“除非推出‘更新换代’的东西”,“小修小补”则“意思不大”。所以,主张作家们应该“不断变换自己的叙述方式”,为语言的创新“展开一场苦战”。在这里,“创新”、“选择”等等批评术语,表明了他们对“新时期”文学的基本见解:即,文学的价值就在于“新”,而“新”才能推动文学不断发展,而“新时期文学”因此就是这么一个不断延伸的时间的过程。实际上,这种“进化论”的意识,直到他们后来的文学批评和研究中也没有真正弱化(注:吴亮:《文学的选择》,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5;黄子平:《沉思的老树的精灵》,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王晓明:《所罗门的瓶子》,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季红真:《文明与愚昧的冲突》,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这些批评家八十年代的“文学观”,集中体现在这一套批评丛书中,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为文态度,似乎并没有从以后的“看文学”的方式和视野中真正消除。)。 在九十年代后出版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新时期文学”的概念却遭到了不同方面的质疑。例如,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用“思想解放”和“开放时期”的概念代替了“新时期”的概念,对其后的文学现象,则称之为“八十年代文学”、“九十年代文学”等。孟繁华、程光炜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也停止了使用“新时期文学”这一经典说法,而改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等中性的时间概念来称谓这一时期的文学(注: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孟繁华、程光炜:《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从他们对“文学史”的叙述看,他们主张不应在“进化论”的线索中,而应该从“一般时间”的线索中看待本时期文学的发展和变化,主张用冷静、客观的姿态“重返”文学史当中。)。这表明,“新时期文学”作为一个时间神话受到了怀疑,研究者更愿意把“新时期”当做一个一般的时间概念来运用。他们认为,任何文学都是“阶段性”的,有历史的上限和下限,而不能代替、指称所有的文学现象和作家创作。然而,尽管没有直接出现“新时期文学”的措辞,但从他们的表述来看,这个“新时期”仍然是存在的,主要存在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这一阶段。因为,所谓“思想解放”、“开放时期”一说,已经表明了作者对上述说法的某种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