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同人杂志逐渐取代社团会刊成为了北京出版界的主流。本文以20世纪20年代北京最著名的同人刊物《语丝》为标本,通过讨论该刊以北新书局为根据地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运作手段,揭示知识分子团体为谋求独立精神所做的尝试和努力。 作为《语丝》杂志的实际主持人,周作人曾经在多个场合赞扬《语丝》“在北京——或者中国杂志界中”(注:北京的一种古怪周刊《语丝》的广告.京报副刊[N].1926-01-21.)的与众不同:“我们有这样的精神,便有自由言论之资格:办一个小小周刊,不用别人的钱,不改别人的话,本不是什么为世希有的事,但在中国恐怕不能不算是一种特色了罢?”(注:岂明(周作人).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J].语丝.第54期,1925-11-23.)当然,之所以有这样的言论,最初的目的是因为《语丝》和《现代评论》笔战正酣,所以“针对《现代评论》的接受官方津贴,话里有刺罢了”。(注:启明(周作人).《语丝》的回忆[N].羊城晚报,1957-10-03.)不过,周作人显然也很清楚,在以报章杂志为阵地的舆论体系中,言论的自由除了精神上的“大胆与诚意”外,还必须以经济的独立为基础和前提,不然便只能是纸上谈兵。胡适就曾深有感触地说过,“无钱而办杂志办报,全靠朋友友谊的投稿,那是变态的现象,是不能持久的”。(注:1924年9月8日胡适致高一涵.胡适文集[M].上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民民国史组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P258)然而,经济上不仰仗于人说来轻松,实际操作起来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为了以身作则地改变出版界因没钱而经常延误的通病,《语丝》在筹备阶段就对自家刊物的资金来源有过规划:“至于《语丝》所需的印刷费,当时商定:由鲁迅先生、周作人、伏园和我,四个人来按月分担。李小峰当时没有职业,恃译书为生,就多出些劳力”。(注:川岛.忆鲁迅先生和《语丝》[N].文艺报,1956年第16号.)虽然说内部集资是大部分同人杂志解决经费问题的主要途径,但这种方式的不确定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人事的变动、薪金的增减、物价的涨跌,甚至交通和通讯等等,都有可能对资金的到位和利用产生影响。好在《语丝》从一开始销售情况就好得出乎意料,“第一期就再版了七次,共印了一万五千份”,此后也基本上维持了每期7千份左右的销量。非但不再需要个人支付印刷费,而且有了盈余,因此免去了几位先生的负担。只是支付各种费用虽已 不成问题,但以往的经验让主事者很难对刊物的运作太过自信。负责承印的北大印刷所坚持“先付钱再开工”的原则,让《语丝》不太满意。而且李小峰等人工作量繁重,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也非长久之计。因此,“成立一个自己的书局,以推动新文艺工作”(注:李小峰.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J].出版史料.1987(2).)的议案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李小峰、孙伏园等人的这些提议,是在他们主持后期新潮社的工作时得出的结论。也可以说,正是因为后期新潮社的失误和教训,直接促成了这些建议的提出,并为《语丝》的运作提供了直接的借鉴。 新潮社既是闻名遐迩的北大学生社团,同时还是一个出版机构。尤其是改组成学会之后,编辑《新潮》杂志只占据了社务的一部分,重心被转移到出版丛书这方面了:“发布些小册子,编辑一种人事学科丛书,一种思想潮流丛书,一种文艺丛书和其他刊物,这是我们的事业;此外也再没有我们的事业了”。(注: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J].新潮.第2卷第1期,1919-10-30.)然而,作为出版单位的新潮社远不如作为学生社团的新潮社成功。这种虎头蛇尾的局面,固然和主力成员相继离校或出国,以及校园团体本身的流动性相关,但主事者严重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对书刊经营方式不熟悉是更为主要的原因。 简单地说,新潮社曾在两个方面出现了较大的失误。其一,盲目乐观地估计销售情况,以致大量丛书严重滞销,到新潮社停止活动时,尚留下了“一万部《孑民先生言行录》和七干部《点滴》”。(注: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A].鲁迅全集[C].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P240)其二,新潮社从成立以来,就自动放弃了对经济的控制权:“银钱出入由学校会计课负完全责任,社的干事概不经手银钱。”(注:傅斯年.新潮之回顾与前瞻[J].新潮.第2卷第1期,1919-10-30.)在“五四”那个特殊的时期,由校方支付全部费用的方式,固然给风行一时的《新潮》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得还是学生的编辑们无需为资金来源四处奔波。但是,这种筹款方法也为刊物埋下了不小的隐患:一旦校方的经费补贴不能按时到位,团体的各种活动就会立即陷于困境,刊物就无法准时出版。后期新潮社之所以变成了“一个一面积货一面负债的团体”,(注:李小峰.新潮社的始末[A].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C].续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P230)与当时全国教育经费的紧张很有关系。此外,《新潮》虽然是进入了市场渠道、对外公开发售的刊物,但社内无人关注具体的经营过程:“本社的成员向来不经手银钱的出入,所以印刷需款若干、售书得价若干,照例是不问的。”(注:新潮社的最近[N].北京大学日刊第1141号.1922-12-27.)不但经费的获得和支出都缺乏有效的管理,而且不得不长期拖欠印刷厂的费用,以至书刊的印刷和出版难以为继:“因印刷费的拖欠而影响了出版物的愆期,因出版物的愆期而本社失信于读者,影响到书刊的销路;因销路的减少而经济来源更加呆滞,印刷费遂付清无期,终至印局不肯再接受本社的印件。”(注:李小峰.新潮社的始末[A].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五四运动回忆录[C].续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因此,当李小峰、孙伏园等人有意对新潮社进行改革时,首先就从纠正这两方面的失误着手。一方面,直接经管刊物的出版和销售,收回经济的控制大权;另一方面,想办法解决积压的书刊,以求重整旗鼓:“《新潮》停刊后,当时主管行政财务的干事李小峰,把《新潮丛书》摆在家门口的地摊上卖,大概卖了不少钱。后来他开了一家书店,取北京大学和《新潮》杂志的第一个字,叫‘北新书店’。”(注:顾颉刚.蔡元培先生与五四运动[A].五四运动亲历记[C].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P282)然而,作为经济实体的书局和作为学生团体的新潮社之间,毕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种区别不难从他们各自经营的刊物《语丝》和《新潮》不同的运作方式上略窥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