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八卷,属新编的《集外集拾遗补编》,在“附录一”部分,收有《“三十年集”编目二种》,此篇作为“一九三六年”的第一篇。注释里说:“本篇据手稿编入,原无标题。”指出“这是鲁迅为集印三十年来的著述先后草拟的两种编目”。注释中还引用鲁迅在1936年2月10日《致曹靖华》信上的话,作为系年的依据。 最早将鲁迅这两份编目提供给读者的是许广平,她在1938年7月7日写定的《鲁迅全集编校后记》中指出:“先生遗稿中,即有手定的著述目录二纸”。她在全文引用两份编目后又指出:“前一书目中,还没有把《集外集拾遗》豫算成书;《且介亭杂文》的书名,亦未拟定。后一书目,大约是一九三五年以后修正的,就比较完备了。”许广平在两种编目产生的时间关系上讲的比较谨慎,对于前一编目,没有具体地框定时间,对后一编目也只说“大约是一九三五年以后修正的”。其实,在后一编目中“《且介亭杂文》的书名,亦未拟定”,鲁迅写的还是“且介居杂文”。当然,“一九三五年以后”,就是《鲁迅全集》第八卷所标示的“一九三六年”了。但这只能算是就后一编目的初步估算,如认真地加以分辨,这一估算则未见得精确。 首先,来看鲁迅的原稿。前一编目是写在印有“松古斋”名号和鱼尾纹的朱丝栏抄书纸上,这种纸是鲁迅晚年用来写日记的,一般不作文稿纸来使用。这份编目用的是裁开的“松古斋”的后半页。鲁迅以“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说林偶得”三部分来分类,另外加上《两地书》,共著录了书目二十四种(内《古小说钩沉》分上、下册,作一种计)。仅有《花边文学》、《且介居杂文》、《二集》和《古小说钩沉》、《两地书》之下未标出各书的页数,却在《集外集》书名下标出了160的页码,在《故事新编》书名下标出了130的页码。按,《集外集》的出版期是1935年5月,《故事新编》的出版期是1936年1月,说明鲁迅手书的前一书目,只能是写于《集外集》已出版,而《故事新编》已经有了排版清样以后的1935年下半年,这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后一编目,鲁迅是写在白纸上的,共开列书目二十六种,较前一编目增加了书目两种,即《集外集拾遗》和《起信三书》。正如许广平所说的“前一书目中,还没有把《集外集拾遗》豫算成书”。编目中在《花边文学》、《且介居杂文》、《且介居杂文二集》、《两地书》、《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以及《古小说钩沉》、《起信三书》、《唐宋传奇集》的书名下均未标出页码。因为《两地书》是横排本,不同于其它各书是竖排的,虽然早已出版,也和未出版的各种集子同样作不明页码来看待,这与前一编目中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只是在已出版的《集外集》书名下也略去了页码。但是,鲁迅在前后两种编目中都把《且介亭杂文》写成是《且介居杂文》。1935年底,鲁迅编辑文稿时,在《且介亭杂文》一书《序言》手稿的文末,注明的是:“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鲁迅记于上海之且介亭。”说明最迟到1935年12月底,鲁迅已将“且介居”正式定名为“且介亭”了。那么,写着《且介居杂文》书名的两种编目,准确地说,都只会是1935年12月底以前的产物,而不能把它们放到“一九三六年”里去。因为,鲁迅不可能在《且介亭杂文》已排定目录、写出序言后,又在编目中写成“且介居杂文”,这是显而易见的。许广平所说“后一书目,大约是一九三五年以后修正的”,并没有肯定地说成是“一九三五以后修正”,只说“大约是”,仔细考校起来,鲁迅手书的两种编目,其实都是在“一九三六年”以前写出来的。 鲁迅手书的这两种编目的起因,应该说是由于杨霁云提议编印《集外集》而引出的。至于1936年2月10日鲁迅在《致曹靖华》信里说的:“回忆《坟》的第一篇,是一九○七年作,到今年足足三十年了,除翻译不算外,写作共有二百万字,颇想集成一部(约十本),印它几百部,以作记念,且于欲得原版的人,也有便当之处。”这已经是鲁迅在心目中筹划已久,想定了方案以后谈的。因为,早在1934年5月6日,鲁迅就在《致杨霁云》的信中谈道:“三十年前,弄文学的人极少,没有朋友,所以有些事情,是只有自己知道的。”鲁迅在此信中第一次回顾了自己“三十年”来的著述情况;随后,鲁迅又在1934年5月22日《致杨霁云》信中感叹道:“未印之拙作,竟有如此之多,殊出意外”。当《集外集》出版以后,鲁迅针对该书原稿被当局抽删的情况,于1935年2月10日《致杨霁云》信里提到:“因印《集外集外集》(此非真名,真名未定)”之事。直到1935年12月23日《致李小峰》信中,鲁迅才明确提出了:“《集外集拾遗》抄出大半”。至此时《集外集拾遗》的书名才算定下来。从《集外集》到《集外集拾遗》书名的变化,可以证明鲁迅前一编目写于1935年5月《集外集》出版以后;而后一编目则写于1935年12月,全都是1935年间的事情。当鲁迅想定了《集外集拾遗》的书名时,“且介亭”之名尚未确定,到年底鲁迅编“狗儿年杂文”时,才正式定名为《且介亭杂文》。以上这些考索,足以说明《鲁迅全集》第八卷收入的《“三十年集”编目二种》,均是1935年写出的,按时间排列,是不能算做“一九三六年”的。 在系年的问题之外,《鲁迅全集》第八卷的《“三十年集”编目二种》一篇中,还存在排印的错误,就是在前一编目中有一处漏排,和几个符号的误排。漏排的是在前一编目下面中文数字的第一行,在“二六○○○”的“六○”两字中间的上方,鲁迅手稿上本来写有一个简写的“万”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据1938年版重排的二十卷本《鲁迅全集》,在书后“附录”的许广平《鲁迅全集编校后记》的引文中,也是有这个“万”字的。误排的地方,也出现在中文数字当中,鲁迅手稿上在第二行起的前两位中文数字下写的是圆点,《鲁迅全集》第八卷上全排成了逗号。这两种漏排、误排是与鲁迅手稿不一致的,既然《鲁迅全集》收入《“三十年集”编目二种》是“据手稿编入”的,修订《鲁迅全集》应该恢复鲁迅写件的原样才是。 (二) 《鲁迅全集》没有收入的鲁迅自著编目还有一份,应该算作一篇佚文。鲁迅博物馆编《鲁迅文献图传》“在上海”部分,刊有鲁迅这份编目手迹的图片,图下注明:“鲁迅自拟作品集目录。写于1936年。25.8cm×31cm。现存北京鲁迅博物馆。”鲁迅这份编目手稿的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