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对中国现代文学史有所了解的人,对“林纾”这个名字都不会陌生。五四时期,他因明确持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的保守立场,遭到新文化阵营的猛烈批判。这个曾被视为“得罪于名教”的维新党,一个把近200部外国文学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的“一代译才”,几乎一夜之间,变成了向新文化运动猖狂反扑的“封建复古派”的代表,成了旧文化阵营的“反动领袖”,从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了人人皆得而骂之的‘歹角’,不骂他好像就显不出自己进步”。(注:蒋英豪:《林纾与桐城派,改良派及新文学的关系》,载《文史哲》1997年第1期。) 一 落伍:20世纪对林纾的历史定位 翻开20世纪后期各种版本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几乎都少不了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与封建复古派斗争”的章节,而与“封建卫道士”林纾的斗争则开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形形色色激烈“斗争”的先河。文学史家们公认林纾是“守旧派的代表人物”,“落伍者”;或者以“疯狂的反扑”、“百般诽谤和咒骂”、“卑劣的恐吓和诬蔑”等词语形容林纾的嘴脸,认为“这一切充分暴露了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保守派人物……的虚弱本质和阴暗心理”,等等。香港文学史家司马长风也称林纾“在文学革命时期是一只拦路虎,遭提倡文学革命者的唾骂”。他对蔡元培的攻击“用心颇为险恶”。(注:分别见唐弢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卷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黄修己:《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出版;郭志刚、孙中田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司马长风(香港):《中国新文学史》上卷第21页,香港昭明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出版。)20世纪90年代,随着政治环境的更加宽松,人们对林纾的义愤之情开始消退,但对林纾基本上还是持否定态度,如《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写道:“林纾所代表的守旧派对新文学的反攻,并没有什么理论力度,只停留在人身攻击和政治要挟层面,反而激起了新文学阵线义无反顾的抗争”。(注: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第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仿佛新文学阵线“岂好辩哉?不得已也!” 在世纪之交,更多的学者开始肯定林纾的爱国精神和积极投身维新变法的政治热情尤其是他对中国现代文学事业的贡献。对他近乎完美的人格也给予由衷的赞美。然而,一旦落到林纾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们之间的那场激烈的交锋及其晚年的多次拜谒光绪陵的事实,人们仍不约而同地将其归结为“守旧者”、“落伍者”。直至目前,“落伍”,仍是林纾的历史定位。(注:参看林薇:《林纾传》,见《林纾选集》(林薇选注)小说卷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林薇:《清代小说论稿》,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出版。孔庆茂:《林纾传》,团结出版社1998年出版。王旸:《簾卷西风——林琴南别传》,华夏出版社1999年出版。冯奇编著:《林纾》,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出版等。)因为他们依循的文化价值标准,审视历史的视角,总的来说,仍是“五四”的。 今天,如何看待林纾的“落伍”,如何切实评价那场激烈的“新旧之争”,我认为,已经成为这一研究领域一个有待突破的问题。我相信,这个领域的突破,一定能使我们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因此,我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中国近现代文化转型的背景下力求对这场“新旧之争”、给林纾的“落伍”以新的评说。 本文认为:林纾(包括此后持文化保守立场者)和五四新文化阵营所持的文化立场各有其合理内涵,各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近代中国文化变迁的历史要求。两者本应在互相制约和影响下互相补充,共同规划着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之路。但在激进浪潮“冲决一切”的“新时代”,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们以斗争为手段,把对方“妖魔化”,把中国传统文化“妖魔化”。并由此形成了影响几乎整个20世纪的历史话语系统。今天,重新评价林纾的所谓“守旧”与“落伍”,不仅是还林纾一个公道,也是尊重历史,正确看待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现代化之路的原则问题。 二 文化内涵与现代中国历史变迁 以如何对待传统伦常价值体系和文言与白话的关系为焦点,林纾与五四新文化阵营在20世纪初期爆发的那场激烈且影响深远的大论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兴起后,在新的历史时期第一场大规模的文化理念的冲突。它是前此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不断加深的民族危机和文化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举步维艰的现代化或社会—文化转型之路中的“古/今”、“中/西”诸多矛盾互相交织、日趋尖锐以至不可调和的必然结局,是近代中国文化转型历程中重大历史转折的产物。长期以来,人们多把这场论战看作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运动对封建复古逆流的一个伟大胜利。从根本上说,这场论战及其长期的社会影响,是近代中国民族文化悲剧的象征。 让我们考察一下“文化”的内涵及其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以便人们有一个审视那场新旧大论战的明确而恰当的坐标。 19世纪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Burnett Taylor)在其代表作《原始文化》(1871年)一书中首次给“文化”下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上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注:庄锡昌等编《多维视野中的文化理论》,第99—10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1934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她著名的《文化模式》一书中提出影响深广的“文化模式”理论,抓住了文化这一“复合整体”的枢纽或灵魂所在。“本尼迪克特认为,人类文化由各自相当不同的价值秩序制约着,呈现多样性,从文化的内部给这些多样性定性的东西,是那个文化的主旋律。文化之所以具有一定的模式,就因为文化有它的主旋律即民族精神。所谓文化的统一形态指的是被民族精神从内部统一了的文化的一种首尾一贯的状态。任何一种文化,只要它不灭亡,就一定要固执地寻求一种统一形态。”(注:[日]绫部恒雄编《文化人类学的十五种理论》第45—46页,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社会文化室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