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七年文学”直至新时期“伤痕——反思——改革”的主流文学的线性进程中,女性写作在总体上与男性作家一起分享着“宏伟叙事”的光荣梦想。八十年代中期,一些先知先觉的女性作家游离于主流话语之外,开始在社会文化层面反思两性关系,质疑传统的性别秩序,产生了《方舟》、《在同一地平线上》等代表性文本,女性写作开始具有性别意识。稍后,王安忆的“三恋”、铁凝的《棉花垛》等小说将女性意识向前推进了一步,女性作为欲望主体浮出历史地表。 进入九十年代,伴随女性意识的充分觉醒,女性写作异军突起。她们自觉地疏离男性作家所热衷的政治、历史、社会之类宏大命题,回归女性的经验领域,并藉此来挑战和颠覆男性话语中心,生成女性主义叙事诗学的基点。 但是,九十年代的女性写作,从根本上说,并没有真正行之有效地颠覆男性中心话语,其话语内部充满了悖论和缺陷:首先,解构男权话语的手段和策略恰恰是对男权文化的迎合;其次,文本中女权主义的泛滥使它迷失了文化建构的终极目标;再次,创作中存在类型化流弊和言说误区。这些缺陷,使得九十年代女性写作对男权文化的解构企图和建立女性叙事诗学的宏愿成为一个虚妄的神话。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在“男性话语中心社会中,做着女性争夺话语权利的突围和表演,一次来历不明去处也不明的狂妄冲杀”(注:徐坤:《路啊路,铺满红罂粟》,《北京文学》1995年第1期。) 一、解构的悖论:男权文化陷阱的跌落 九十年代女性写作自动撤离公共社会生活而沉迷于自我的经验世界,以过分强化的性别意识凸现激进的躯体经验,并把这作为颠覆男权话语的有效手段和策略。但实际上,这种书写方式和解构手段却使得她们陷入了悖谬的尴尬困境:她们对女性性别经验一往情深的书写恰恰迎合与满足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窥视欲望,认可了男权文化对女性写作的潜在规范,从而跌入男权文化的陷阱,当初激进的反抗姿态蜕变为对男权文化的投怀送抱,它重新回到了它极力反抗和颠覆的男权文化。这是九十年代女性写作最深刻、最令人绝望和尴尬的一重悖论。 其一,躯体写作的悖谬。西方女性主义者认为“妇女必须通过自己的身体来写作,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创造自己的领域”(注:张京嫒:《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因此,她们鼓动女性“用自己的肉体表达自己的思想”,从自身躯体中“提取一种无法攻破的语言”(注:埃莱娜·西苏:《美杜莎的笑声》,载张京嫒《当代女性主义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来对抗和摧毁男权话语。于是,在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感召下,九十年代女性写作勇敢地把女性的躯体经验提升到叙事的中心位置,集束式的躯体叙事在九十年代女性文学文本中泛滥,如《致命的飞翔》、《私人生活》、《一个人的战争》、《迷幻花园》等。 就在女性写作沉醉于对躯体经验的发掘,并自以为找到了叛离男性中心话语的康庄大道时,另一种男权文化正在终点等待着自我解放的“女性”的归来。在男权文化中,女性是一个“被看”的对象,为男性欲望化的目光所窥视和笼罩。九十年代女性作家对女性肉身经验的津津乐道,无疑是主动把自己呈现于男性看者的视野中,接受他们欲望化眼光的抚摸、打量,从而满足了他们的窥私欲望。因此,女性写作刻意强化的性别意识、激进的躯体语言符号作为挑战男权叙事的修辞方式,反倒是为男权社会所欢迎和喜好的,并印证了男权文化对女性的角色规定:女人是“风景文化”、“娱乐文化”,在终极的意义上,女人是“一种身体性存在”。这与女性写作颠覆男权话语的初衷背道而驰。 此外,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女性大胆的自传式写作,同时还被强有力的商业运作所包装和改写。商业机制的运作策略依凭的是男性社会的价值尺度,市场化语境下的出版是一种纯粹的男性视阈,女性写作则被男性的欲望化眼光心安理得地窥视和摆布。正如有人所说:“一个男性窥视者的视野覆盖了女性写作的天空与前景。商业包装和男性为满足自己性心理、文化心理所作出的对女性写作的规范与界定,便成为一种有效的暗示,乃至明示传递给女作家。如果没有充分的警惕和清醒的认识,女作家就可能在不自觉中将这种需求内在化,女性写作的繁荣,女性个人化写作的繁荣,就可能相反成为女性重新失陷于男权文化的陷阱。”(注:戴锦华:《犹在镜中》,北京,知识出版社,1996。)在这种社会境域中,女性写作对男性观赏欲望就由不自觉的配合推进到自觉自愿的应和。陈染、林白等人的躯体话语是在不自觉中满足了男性的窥探欲,而那些被称为“美女作家”的新一代女性写作者则是自觉接受商业流行话语的诱导,其倾心打造的肉体狂欢早已经丧失了身体写作的革命意义,沦落为一种主动趋奉男性窥视欲望的消费话语。 其二,对自我经验的专注书写,是被作为女性主义的叙事符号和解构男性权威话语的修辞手段来运用的,但这一写作策略同样丧失了解构的锋芒,在客观上应和了男权文化对女性写作的要求与规定。为了同男性作家所热衷的“宏大叙事”决裂,为了使女性写作的意义和纯粹性凸现出来,九十年代女性写作拒绝关注外部世界,拒绝社会、历史、政治、民族等等与男性中心话语密切相关的主题词,她们从男性文化无处不在的经验领域抽身而退,固执地把“自己的写作疆域框定在‘独身女人’的卧室中,书写她们的‘私人生活’,她们的‘一个人的战争’,她们的‘潜性逸事’”(注:金汉:《中国当代小说艺术演变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这种画地为牢式的写作再次失足于男权文化的陷阱,因为在男性中心社会中,“女性本身就处于一种被看的境地。因此男人要看女作家写什么——这可能有一种不平等的关系——他们不希望女作家写许多政治、社会、历史,他们不希望她们对政治、社会有更多的介入参与,也不希望她们创作出对社会历史有影响的作品。”那么,相对于男权文化对女性写作的这种规范和约束,九十年代女性写作退守性别经验领域,不正是对这种规约的自觉响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