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统史书著录小说家及其作品始自《汉书·艺文志》。《汉志》对小说家的社会评价和对其作品的文化定位,影响了其后所有正统史学家和文学家对小说的基本看法,严重制约着中国传统小说的发展。因此,探讨《汉志》著录之小说家及其作品,对于我们认识中国传统小说的文体特征及其文化意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一 《汉志》诸子略小说家类著录“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注: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云:“今计十五家,一千三百九十篇,多十篇。”即是说,《汉志》总计时少计十篇。学术界一般均赞同此说。然《汉志》小说家中十四家均以篇计,独《百家》为“三十九卷”,此三十九卷是否即三十九篇,难以断定(如《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实有五十八篇),因而还不能完全肯定《汉志》小说家篇数总计有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小说家是虞初,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虞初周说》。断言其具有代表性,根据有二:一是《汉志》著录“《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占《汉志》著录小说作品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当然具有代表性;二是《汉志》著录小说家中武帝及武帝后作者六家,且多为方士,其余九家班固多注为“迂诞依托”,而虞初正是方士之代表。正因为如此,张衡《西京赋》云:“非唯翫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1](卷二)以虞初为中国小说家之所本,应该说完全符合汉代小说实际和中国小说发展实际。 虞初,河南洛阳人,汉武帝时方士。有关他的事迹,史载甚少。《史记·封禅书》载云:太初元年,“西伐大宛,蝗大起,丁夫人、雒(洛)洛阳虞初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2](卷二八)《史记·孝武本纪》和《汉书·郊祀志》所记略同。《汉志》班固自注云:虞初,“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3](卷三○,“艺文志第十”)而《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李善注引《汉书》云:“初,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乘马,衣黄衣,号黄车使者。”[1]颜师古注《汉书》曰:“《史记》云:‘虞初,洛阳人。’即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者也。”[3](卷三○,“艺文志第十”)武帝好神仙之术,宠信方士,《史记·封禅书》有详细记载。如武帝初即位,就以厚礼将号为神君的一长陵女子置祠于内中,“神君所言,上使人受书其言,命之曰‘画法’。其所语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2](卷二八),时常向她咨询大事;方士齐人公孙卿以“鼎书”见武帝,说是安期生所受黄帝言,武帝深信不疑;方士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武帝,即拜为文成将军,以客礼礼之;方士胶东宫人栾大拜五利将军,“居月余,得四印”,“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栾)大为乐通侯”,“天子亲如五利之第”,“见数月,配六印,贵震天下”[2](卷二八)。虞初作为方士,虽然没有少翁、栾大那样受宠,但也是得到武帝信任的侍郎、乘马,可以衣黄衣,有相当社会地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3](卷一九上)侍郎秩比四百石,品秩虽不高,却可在皇帝身边侍奉,颇为时人所重。所谓“乘马”,是指受到皇帝封赏的一个品级。据《汉书·刑法志》:“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3](卷二三)所谓“衣黄衣”,也是身份地位的一种标志。史载汉高祖斩白蛇起义,号赤帝子,故汉初色上赤。文帝时有改正朔、易服色之议,并未施行。武帝太初元年“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2](卷一二,《孝武本纪》),臣子衣黄衣只能在特定场合或经皇帝特许,如武帝祀后土、泰山封禅,从祀者皆衣黄衣。虞初“衣黄衣”自然是经过武帝特许的,是一种很荣耀的事。少翁、栾大虽贵显一时,却终因装神弄鬼不灵而被武帝诛杀,而虞初则未见被武帝摒弃,到是留下了堪称汉代小说代表作的《虞初周说》。 应该指出,方士是汉代小说家的基本队伍,方士小说是汉代小说的主要形式[4]。《汉志》除著录武帝时方士虞初的《虞初周说》外,还著录有武帝时无名氏的《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这些武帝待诏可能都是方士。《史记·封禅书》提到的“画法”、“鼎书”,自然也是方士小说。不过,方士并不是只谈神仙方术,“其徒亦有雄才伟德”,如武帝时方士少君能识齐桓公时铜器,公玉带能绘《黄帝明堂图》,说明他们掌握有专门知识。《后汉书》将神医华佗入《方术传》,序称“中世张衡为阴阳之宗,郎顗、咎征最密,余亦班班名家焉”[5](卷一—二),说明方士队伍确实鱼龙混杂。方士既然是掌握有特殊知识技能的特殊群体,方士小说也就并不限于神仙方术,而是包括了各方面方术和知识的一种文体。 那么,《虞初周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小说呢?张衡《西京赋》云:“非唯翫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寔俟寔储。”薛宗注云:“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又云:“持此秘书,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李善注引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1](卷二)即是说,《虞初周说》是虞初为备皇上顾问而准备的“秘书”,其中有“医巫厌祝之术”;不过,其书既有如此规模,恐亦不仅限于“医巫厌祝之术”,应该还有其他更多的内容。而依应劭所说,“其说以《周书》为本”,则《虞初周说》是围绕解说《周书》或周代之事而集纂的一部小说。关于方士小说的特点,王瑶曾在《方士与小说》一文中有颇为准确的说明,他说:“无论是方士或道士都是出身民间而以方术知名的人,他们为了想得到帝王贵族们的信心,为了干禄,自然就会不择手段地夸大自己方术的效异和价值。这些人是有较高的知识的,因此志向也就相对地增高了;于是利用了那些知识,借着时间空间的隔膜和一些固有的传说,援引荒漠之世,称道绝域之外,以吉凶休咎来感召人;而且把这些来依托古人的名字写下来,算是获得的奇书秘籍,这便是所谓小说家言。”[6](p.91)《虞初周说》应该具有方士小说的普遍性特点。不然,它就不会成为虞初“储以自随”的奇书秘籍。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虞初周说》不仅是方士小说的代表性作品,而且也是记录周代奇闻逸事的小说作品总集。这从《汉志》的著录体例可以得到证明。“自来编书目者,每类之中各依时代先后为次,不相混杂,其例导源于《汉志》”[7](p.120)。依《汉志》著录体例,各类作品以时代先后为次,而“说经之总义,诸子之节钞,各附载本类之末”[7](p.120)。如《六艺略》书类有《议奏》42篇,礼类有《议奏》38篇,春秋类有《议奏》39篇,《诸子略》儒家有《儒家言》18篇,道家有《道家言》2篇,阴阳家有《阴阳家》38篇。虞初为武帝时方士,按时代其作品应与同时代的《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相次,而《汉志》将其放在宣帝时人所作《臣寿周纪》之后,与本为钞纂之书的《百家》同列,说明《虞初周说》是集众多小说而成的钞纂之书。因此,张舜徽以为该书“乃汉代虞初所辑小说丛谈之汇编也”[7](p.344)。其作品有近千篇,大概有关周代的奇闻逸事被其囊括无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