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成书于何时?元代?元末明初?明嘉靖初年?这是一个困扰学术界、同时又是一个不能不解决的问题。本人不揣浅陋,先后撰有《从朴刀杆棒到子母炮》(载《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和《〈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考》(载《上海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辑入“明代小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明代小说面面观》,学林出版社,2002年),就《水浒传》成书时间发表了个人的意见,认为成书当在明嘉靖初年。成书时间问题关系到我们对《水浒传》的解读,也关系到对中国小说发展的历史认识,它会波及多个方面的研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要解决它,就需要学者们共同探讨切磋。本人的两篇论文只是抛砖引玉,如果由此引起大家的兴趣来参与讨论,那将是学界的幸事了。反响果然是有了,《贵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发表了一篇反驳我的文章:张培锋《关于〈水浒传〉成书时间的几个“内证”考辨》(以下简称“张文”)。这篇文章就我提出《水浒传》成书在嘉靖初年的几个内证:“土兵”的描写、“碎银子”的使用、“腰刀”和“子母炮”,一一作了考辨,认为它们“均存在史实错误甚至是常识性的错误”。当然,连“常识”都错了,结论之谬误不言而喻。但细读张培锋先生之文,似乎错不在我。本文拟对“嘉靖说”作进一步论证,兼答张培锋先生的质疑。 一 关于“土兵” 我在《〈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考》(以下简称“拙文”)一文中讲到《水浒传》描叙的土兵有几个特征:一、它出现在山东济州地区,是内地,不是边区,也不是少数民族地区;二、土兵隶属于县衙,县衙都头手下都有土兵;三、土兵在都头管下执行巡捕任务,同时也侍候都头,形同皂隶。据《宋史》,北宋土兵最初只是在西北沿边和广南两路设置,土兵征自当地,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国防力量。它的编制和人员补给,地方军事长官不能擅自变更和决定,必须由中央控制。显然,《水浒传》的土兵决不是北宋时的土兵。南宋土兵有制度性变化,朝廷将土兵之制普及到全国各路州,土兵在地方归巡检司管辖,但是请注意,南宋吸取北宋覆亡的教训将军权下放,不只是土兵归巡检司管辖,北宋直属皇帝指挥的禁军在地方也归巡检司管辖,土兵仍是政府编制的正规军队,土兵们集中驻扎在营寨内。《水浒传》描写的散在县衙里归都头率领的土兵,也不是南宋时的土兵。元代废除土兵制度,而明朝前期亦无土兵,直到成化初年才恢复土兵制度,而此后土兵渐渐蜕化,“竟列舆皂之中,捕拿民犯”,再不能作野战攻防之用。《水浒传》描写的正是这样的土兵,由此判断《水浒传》的写作时间不会早于弘治。 张文的反驳有三点:一、南宋土兵有“私役”、“差事窝占”现象,《水浒传》所写何以不是南宋土兵的写照?二、“元代废除土兵制度”没有根据,元代有土兵。三、明代一直有土兵,甚至到了明末崇祯年间当国家有事时仍可征调,照样有野战攻防价值。张文的结论是:“自宋至明一直有土兵,但形态多样,更替复杂,且‘战时’和‘平时’的职能有所区别。《水浒传》所描写的土兵当属‘平时’的状态,隶属于州县,确实‘形同皂隶’,但这一点丝毫不能证明必定属于明代正德年间以后的情形,用来判断《水浒传》的创作年代是证据不足的。” 关于南宋土兵被“私役”、“差事窝占”以及朝廷诏令禁止“私役”的情况,拙文曾特别予以说明,强调的是南宋“私役”土兵的特征与武松“私役”土兵的特征完全不同。第一,“南宋的土兵仍是战斗部队,驻扎在营寨之内”,“私役”多发生在营寨内,若在营寨外,也是给军事长官营建土木工程;第二,“私役”的内容,据《宋史》,多是“守帅辟园地,建第宅”的私人工程,以及“雕镂、组绣、攻金、设色”之类的工艺制作,长官役使军中有手艺的军人以谋利。《水浒传》第二十四回叙述武松被知县任命为都头,又找见了亲兄,遂住进兄长家,这时武松要拨一个土兵到家来使唤,潘金莲连声阻止:“叔叔却怎地这般见外?自家的骨肉,又不伏侍了别人。便拨一个土兵来使用,这厮上锅上灶地不干净,奴眼里也看不得这等人。”这对话分明是告诉我们,土兵到都头家来做佣人,包括上锅上灶,乃是一个司空见惯的情况,这种情况如何能与南宋“私役”土兵同日而语? 张文为要证明南宋土兵与《水浒传》的情形一样,特引述《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二所记“诸路禁兵隶帅府,土兵射士隶提刑司”一条材料,说明“自南宋起,土兵之隶属即归提刑司,而宋代提刑司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刑狱和治安防务。南宋的这种土兵职能本来与《水浒传》所写相当吻合,恰好证明《水浒传》作者熟悉南宋土兵制度”。土兵有巡防捍御盗贼的职能,拙文已表述得很清楚,关键的问题在土兵隶属于什么衙门,它是集中成建制的驻扎在营寨还是分散在州县地方。不错,提刑司掌刑狱之事,但提刑司是路一级的权力机构,北宋时全国行政区划分为二十四路,路之下有府、州、县,土兵归路一级的提刑掌控,又驻扎在营寨,它就不可能分散到州县衙门去充当皂隶的角色。而武松所领的、可以充任杂役的土兵却专为县衙所辖,它反映的决非南宋土兵制度。 “元代废除土兵制度”,拙文的确是一语带过。所以如此,因为这是一个历史常识问题。元朝实际上只是成吉思汗、窝阔台所建立的地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的一部分,蒙古贵族实行的是部落兵役制。灭亡金朝和南宋以后,他们的军队编制有正规军和地方军。正规军包括宿卫诸军和镇戍诸军;地方军指守望之兵,称“弓守”,由县尉司管辖。在兵制上,蒙古人有蒙古人的传统。《元史·兵志》记载详实,恕不赘述。张文说:“《元史》‘兵志’固然没有提到土兵,但这并不证明元代没有土兵。”张文列举出现有“土兵”一词的三条材料来证明元代土兵制度的存在。这三条均出自《元史》,其中两条记元初事,一条记元末事,这三条材料在我看来恰好证明元代没有建立土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