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论坛概况 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当前的现实与大趋势。然而,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却受到不同国家群体和国际组织的推动,沿着两条截然不同的路线进展。一条路线是美国等教育发达国家及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所推动的国际化,它们强调教育服务的商品特性,通过WTO的“国际立宪”方式,将高等教育服务商品化,从而实现其国际化[1]。另一条路线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国际教育组织(包括各国或区域的教师联盟和学生联合会)所推动的国际化,他们强调教育的公共物品性质,致力于以文化交流为宗旨的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2]。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了2002~2007年中期战略目标:1)促进将教育作为基本权利;2)提高教育质量;3)促进实践、创新,信息的扩散与分享,良好的实践,以及教育政策对话[3]。尽管两者都致力于减少国际教育服务的障碍,但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将教育服务作为商品,降低的是贸易障碍,以赢利为目的;后者是将教育服务作为公共物品,降低的是文化和制度障碍,具有非赢利目的。 WTO将教育纳入《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在国际范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与教育及贸易相关的各种国际组织,以及各国内部的相关组织纷纷召开会议,举办论坛对GATS的有关问题展开讨论,例如,经合组织与美国于2002年5月举办了“教育服务贸易论坛”,英联邦秘书处2003年5月举办了“国际教育与训练英国论坛”;欧盟于2003年2月举办了欧洲教育论坛;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02~2004年举办了多次关于能力建设与质量保障的论坛。这些讨论主要涉及到高等教育国际贸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将教育纳入GATS的原因和目的;GATS中有关教育部分的文本理解,及文本存在的问题;将教育纳入GATS可能对社会和教育发展,以及对国家行使主权的影响等。讨论中产生了极大分歧,形成了两个极端的意见[1]。一种意见支持将教育纳入GATS,一种意见则反对将教育纳入GATS。尽管将教育纳入GATS已成为既成事实,但这些讨论正值GATS的多哈谈判回合进入具体承诺,和请求与准入阶段,反对者们努力说明教育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给本国或发展中国家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利益损失,规劝本国政府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不要作出承诺,支持者们则极力说明自由化的好处,试图说服更多的国家对教育作出承诺。这些讨论无疑对各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决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经过几年的艰苦谈判,WTO的144个成员国中仅有44个在谈判中对教育作了承诺,而且大多是部分承诺[4]。反对者的呼声给谈判的推进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表示暂时不承诺开放本国的教育市场,即便是已经作了部分承诺的欧盟也宣布,考虑到所有成员国的利益,不打算就教育的进一步自由化谈判[4]。 二、支持者与反对者的意见 在这些国际讨论中,一般情况是,发达国家的代表支持教育贸易自由化,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反对教育贸易自由化。许多国家的贸易部门的代表支持教育贸易自由化,而教育部门的代表则反对教育贸易自由化,即使是美国、欧盟等教育贸易出口国的教育界代表,也对教育贸易自由化提出了异议,尤其是英联邦国家教育界的代表对教育贸易自由化的不利影响作了大量分析[1]。GATS的支持者提出了如下教育贸易自由化的理由[1]。 1.进口教育服务的理由:1)可以提高教育提供能力。某些国家没有满足不断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的物理能力和基础设施。通过开放教育服务贸易,使外国提供者得以在其本国提供服务,可以使更多的人受到高等教育;2)可以获得特殊的知识与技能。现有的高等教育机构,可能缺乏特定的专业来满足特殊的学习计划。通过开放该部门,便可使空白得到填补;3)可以发展人类能力资源。为了满足人类能力的需要(例如教育技能或哺育技能),通过准予外国教育提供者进入该领域,提供必要的训练,从而能够以相对较低的政府成本培训出有技能的熟练工人的群体;4)可以增强本地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竞争。政府可以通过向其他提供者开放边界,增强教育服务提供机构以及学生之间的竞争,提高教育水平;5)可以最小化人才外流。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其人力资本向发达国家迁移而面临严峻挑战,通过开放本国的教育部门,可使一定比例的有技能和知识的人被进入该国的外国教育提供者雇用,而保留在国内;6)可以通过外国提供者的进入提高本国的教育质量。政府可以有选择地引入已知具有高质量的、达到国际水平的提供者,从而提高本国教育提供的质量水平。 2.出口教育服务的理由:1)教育服务能力过剩。某些国家的公共及私人教育提供能力超过了本地的需求,于是跨国界,在那些需求超过了提供能力的地方寻求更加有利可图的市场;2)为了收入增值。高等教育的公共基金日益紧缩,迫使高等教育机构寻找替代的收入增值来源,以维持标准和质量。于是通过各种方法出口教育服务,扩大市场范围。由于在新扩展的市场中,往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会更高,从而可达到收入增值的目的;3)建立与发展战略性的文化,政治,经济或教育联盟(例如,按研究的主题,区域或语言而形成的联盟);4)可使本国教育机构进一步国际化。这种“国际化”可以反映在校园中有更多国际学生和教师,以达到对其他文化理解与容忍的目的;还可以意味着跨大学课程的国际化,或者其他表现形式的国际化。个人和知识的全球性运动,可以使国内高等学校的校园中,具有更多的不同文化接触和经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