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合并在宏观上为解决条块分割,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微观层面,高校合并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高校合并热潮过后,并不意味着高校间合作的终结,而是新一轮合作的开始。在感受到高校合并负效应之后,人们开始反思和追问,还有什么更有效的途径?除了高校合并以外还有别的模式吗? 事实上,我国在探寻高校间合作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中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的合作就是一例。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所著名高校在贯彻关于高校体制改革的“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八字方针中,没有采取合并的方式,而是实行各自独立办学、相互紧密合作的新机制。近年来,两校在人才培养中遵循“理工要结合、文理要渗透、优势要互补”的原则,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发挥综合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两校互相承认学分、互开全校性选修课、互设辅修学位、互推免试研究生、合办新专业,在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两校通过对双方优势资源重新整合,在更高的层次上迈出了合作的步伐。 截止至2004年底,两校已经从本校开出的选修课中精选或重新组建了56门课程,两校学生互选课近2万人次。除精选课程外,两校都配备了优秀的主讲教师,国际数学大师陈省身主讲应用数学、中科院院士张春霆主讲生物信息学、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叶嘉莹主讲大学语文等。文理互补,为学生思维方式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2] 虽然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校没有明确提出战略联盟的口号,但是已初步具备了高校战略联盟的特征,尽管人们对高校战略联盟还比较陌生,但提起“常青藤联盟”就不会陌生了,以哈佛、耶鲁为代表的“常青藤联盟”就是世界上久负盛名的高校战略联盟。 一、高校战略联盟的特征及其比较优势 1.高校战略联盟的特征 高校合并与高校战略联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校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高校合并为一所高校。参与合并办学的高校通常都失去原来的独立地位,成为合并后成立的新大学。合并是战略联盟的极端形式,是把两个独立的主体学校变为了一所学校。而高校战略联盟最基本的一点是要求两个学校在共同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保持主体的独立性。在高校战略联盟中,联盟各方始终保持独立的身份和地位。它们可能成为各校在自愿协商基础上成立的某种战略联盟事务管理机构的成员校,但不会成为分校或其中一所大学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高校战略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高校为了一定的目的或战略目标,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高校战略联盟是自发的,联盟各方保持原有高校的管理独立性,高校战略联盟具有以下特征。(1)边界的模糊性。战略联盟没有明确的边界和层级,高校之间仅以一定的契约联结起来,打破了传统高校管理行为的地域界限,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变外部竞争为内部协调,产生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战略联盟竞争局面。(2)关系的松散性。战略联盟主要是以自身优势和专长部分契约结盟而成,并非独立的高校实体,各高校仍保留各自管理主体的独立性,所有问题都通过协商解决。(3)行为的灵活性。战略联盟因合作项目的需要而聚集,又因项目的完成而散开,在竞争中特别便捷与灵活。(4)运行的高效性。由于联盟各方是将各自核心的资源拿出来结盟的,集中了各自的社会分工、学科专业优势,因此通过战略联盟可以快速、灵活地获取高校外部的互补性资源和功能,获取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5)范围的广泛性。高校间的战略联盟既可以在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也可以跨国而建。 2.高校战略联盟的比较优势 美国著名战略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联盟是企业之间的长期协定,它超出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没有达到合并的程度。这是一种不用实际联合就可以取得纵向一体化的低成本和特色优势的手段。[3]同样,高校战略联盟也是一种不用实际合并就可以取得纵向联合的低成本和特色优势的手段。这也是高校战略联盟的比较优势所在。高校战略联盟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可以避免高校合并所产生的负效应,同时还可以具备高校合并的效果,并且还具备高校合并所不能达到的优势。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校战略联盟能发挥资源最佳效益、减少浪费。[4]目前,资源紧张、经费短缺是各国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开展战略联盟,有利于具有不同优势的学校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将各自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在研究领域,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最好的地方;在教学领域,让学生能够感受优秀教师的教学;在校企联系方面,能够组成良好的团队,承担更多、更为复杂的课题,为高校提供更多的服务。 其次,提升高校的竞争力。高校走战略联盟之路,还可以形成强大的竞争力,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1990年代以来高校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不得不将资源集中于高校最具竞争优势的领域,因而“卓越学科”成为高校界最响亮的一个口号。但是,单项核心能力并不能保证高校的世界竞争力,这样,与它校合作,能够融合各自的核心能力,形成某种聚集效应,为合作院校的发展提供机会。校际交流合作,不仅有助于课程与教学等常规性活动丰富多样,活跃和密切相互关系,更重要的是,它能为一些拓展性项目提供较充足的资源或创造较好的条件。高校间的合作不是资源的简单相加,而是创造一种开放和相互激励的氛围,形成某种凝聚力或整体力量,产生某种聚集效应,使合作院校在某些方面形成优势。[5] 同时,高校的核心竞争能力存在于高校内个人的专业技能、团体的特殊关系中,也存在于特别的规范、态度、信息处理以及决策程序中,因此,不通过联盟,是很难学到其他高校的核心能力的,而联盟为高校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学习机会,联盟内的高校可以通过学习获取对方的隐藏性知识,也可以与其他高校合作创造出新的能力和技术,从而培养和增强高校的核心能力,提高高校的竞争力。 第三,有助于高校突破地域限制。高校战略联盟可以突破空间地理位置的限制。如美国的常青藤盟校(Ivy League)是由来自不同州和城市的8所大学和一所学院组成的大学联合会。(注:它们是马萨诸塞州的哈佛大学,康涅狄克州的耶鲁大学,纽约州的哥伦比亚大学,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罗德岛的布朗大学,纽约州的康奈尔大学,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茅斯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宾夕法尼亚大学。)高校战略联盟还可以超越国界,成为不同国家间教育机构的联盟合作模式。例如,悉尼大学与马来西亚的KoleAntarabangsa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学生将在马来西亚学习由悉尼大学提供的工商管理文凭课程,合格者将被视为已经达到悉尼大学商业学位课程第一学年学习的水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