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演进的基础 学科在伯顿·克拉克教授看来,是一种结构化的分析方法,也是学术世界概念分析的起始。“学术专业化发展了一个独特种类的结构化的思考,被称为‘学科’,学科不仅仅是一种课程事务,而且是一种结构化的分析方法。”[1]“结构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管理复杂性的代名词,学科专业不仅对学术管理模式提出多元结构化的需求,而且学科本身固有的特性——在发展过程中衍生出越来越复杂的结构赋予了学术组织管理之区别于其它社会机构管理的独特性,这种结构周而复始地进行着教授的分配、资源的配置、工作任务的计划,以及实现对地位、身份、声望、尊重与奖励在组织成员间的分配。 关于学科产生的途径与过程,克拉克教授探讨了最早由美国社会学家沃尔特·梅茨格(Walter Metzge)所提出的——“实质增长”(Substantive Growth)的概念,以及驱动学术专业化发展的四个过程:学科的衍生(Subject Parturition);程序上的从属关系(Program Affiliation);学科的声望(Subject Dignification);学科扩散(Subject Dispersion)。例如,新自然科学学科从自然哲学和自然历史中衍生出来;化学早期的诞生及地位的巩固得益于医师的训练计划。再比如,当今的美国专业生活之雏形形成于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那就是“高等教育与专业教育又一次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本科生教学计划之上增加了研究生教学计划等等。 通过对学科产生与扩展四个途径的演变进行案例分析,克拉克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学科高奏进行曲的行军图景。其一,学科或专业知识体系由简到繁、由一维到多维、由少而窄到多而宽的演进过程显现了一个三段式——以古典语言与文科为核心的传统学科,以现代语言、近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学科为主导的近代学科,以高度分化的学术专业为核心的、以学科边界持续不断的延伸以及与之伴随的跨越边界活动为特征的现代学科。其二,揭示出学科演进的基础及规律:“美国系统自19世纪末和20世纪早期以来的增长和多样化,归于实质增长——学科及他们的寄主系统不断纳入新学科。正像像梅茨格所确认的——驱动令人惊奇不已的专业化发展形式的四个过程。”[2]克拉克认为,实质增长指在高等教育系统内,相对于学生数量、教育规模的增长之外的更为实在的增长,学术专业之“实质增长”过程就是学科演进的过程,也是学科演进的基础。实质增长的动力源,存在于社会劳动分工之中——新事物在抗争传统规章的过程中,努力寻求合法化的生存空间,成长为将人类文明不断推向进步的历史合力中的一部分。学科结构的分化实质成为高教系统发展的最活跃的动力学因素。“学术亚文化是一种有力量的现象。在美国,不同的院校类型和学科类型在每一个轴线上都呈现了难以计数的区别:学术身份的分化跟随着无法抗拒的劳动分工而前行。”[3]“学者身份”呈现出历史与当代的两条线路和图景,‘真理’采用了理性与经验的两种形式;‘知识’是最先进的支流。专业则被赋予一个超级构架,学术借此向社会阐明他们正在从事着有价值的事业。”[4] 二、学术组织模式的变迁 克拉克教授认为“学术(Academics)实质上甚至是由诸如‘我们是学者社团’等象征神圣的观念紧紧地联系起来的。”[5]概言之,从宏观上讲,学术组织相当于专门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高等教育系统本身,即指将学术世界各个组织部分彼此联系起来的纽带、方式与方法。从微观上讲,学术组织模式即作为学术基层单位围绕学科组织起来,如讲座,系和研究所、各种跨学科的研究中心等。 中世纪大学行会演变形成近现代的讲座制。讲座制以“学术自治”为核心原则,接受捐赠,凭借“特许状”规定的某些特权抵制外部力量的渗透与干涉,等等。就此而言,讲座制仍属行会式学术组织,但相比中世纪大学行会,教师群体和学者议会的权力渐被削弱,而教授个人的权力日益突现,新的科研方式和专业联系开启了一个现代专业化时代。“从1820年以后,德国学术世界中的新学科即为建立和发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及教学—科研研讨会而艰苦地工作,这些努力极大地提高了他们自己的群体的科研生产力,也极大地加强了内部的科研训练。”[6] 研究生院与系的构建是为移植外国的先进制度与思想,并让它们在美国本土开花结果而作出的成功尝试。研究生院的设立,推进了现代科研体制制度化管理,提高了科研工作及高级人才培训的效率;另一方面,系的构建旨在防止学者社团过于滑向垄断与武断,通过建立“系务会议”及“一人一票”制(one-person-one-vote),有效保障高级教授与初级教师甚至学生参与系务决策的权力。例如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联邦德国的那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提供了显著例证,改革使大学里出现了许多新型学术单位,被称为"Sektiones"(相当于英美大学中的系)。 欧洲大学在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学潮之后,增加了新的带有不同功能的单位,改变了原有单位的结构。这些变革引发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教师工作负担量过重;(2)下级教师收入偏低;(3)在所有群体中,包括高级教授,感到被剥削的情绪在增加。[7]初级教师和学生群体经过艰苦不懈的斗争,使参与院校决策的权力得以合法化,改革的法令还有助于政府对高教领域的介入,所有这些变动的现实,都促使德国、法国、瑞典等欧陆国家的高教学术组织进行了朝向系或类似机构的改革。 三、教师群体的权力与分化 教师群体作为高教系统的中坚力量,其地位、权力、专门的知识与技术,及他们所信仰的价值观念体系等方面的特征,决定着高教系统特性明显经历了几个阶段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