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教育从二元制(注:在中国以及海外华人界的研究中,描述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的"binary system"这个词组至少有8种翻译法。笔者在本研究过程中发现,“双轨制”(dual/double-track system)并不等于“二元制”。双轨制在学术标准、教师薪水标准和学位标准等方面都与大学不同;而二元制中这些标准是相同的。本研究采用“二元制”翻译法。)到一元制的变迁历程近年来引起学者关注:英国如何把运行了二十多年的二元制(binary system)变为一元制(unified system)?导致1992年英国废除二元制的因素是什么?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既是一个与实践直接相关的问题,更是一个理论问题。 一、英国高等教育的二元体制 英国高等教育的“二元制”是指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1992年期间,由“自治”的大学和“公共控制”的非大学两部分构成的高等教育体制。 (一)从二元制到一元制的历程 1965年,英国教育与科学大臣克罗斯兰德(A.Crosland)在乌尔维奇学院和兰开斯特大学的两次讲演中宣布了“两种高等教育”的原则。他提出建立“二元制”的四个方面的理由,并指出英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不应该按照阶梯原则分层,大学与非大学应该平起平坐,共同竞争(注:不少学者认为英国二元制是基于阶梯原则建立的:大学在上层,其他学院在第二层。笔者从第一手资料文献阅读中发现,事实上从克罗斯兰的讲话文本分析,他反对这种阶梯原则。):“大学部分将继续作出它自己独特的和神奇的贡献……公共高等教育部分作出同样卓越而又独立的贡献……在两者运行过程中,达到相互了解、良性竞争”。[1]1966年,教育与科学部颁布了《关于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的计划》(A Plan for Polytechnics and Other Colleges)白皮书,将巴思等8所高级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并将原有90多所独立学院合并为30所与大学平起平坐的多科技术学院,成为二元制中“公共部门”的高等教育。 1987年,议会和下议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迎接新的挑战》白皮书,认为多科技术学院成立20多年中作出了巨大贡献,非大学的地方院校将脱离地方政府。1988年《教育改革法》建立的新拨款机构以及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决定,使二元制中大学与非大学的结构与经费两部分联结起来了。根据1987年和1988年法案,“大学基金委员会”取代了存在70年之久的“大学拨款委员会”,并设立“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基金委员会”负责大学以外高等教育机构的经费补助。1991年5月,议会和下议院颁布的《高等教育:一个新框架》建议废除二元制,建立一个单一的高等教育框架。梅杰首相认为,“我们的改革将主要结束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院之间日益严重的人为区分”。第二年,议会通过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the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建议成立“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HEFC)法人团体。依据这两个法案,政府裁撤了1989年才设立的“大学基金委员会”(UFC)和“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基金委员会”(PCFC),改按地区设置“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同意多科技术学院申请改名为大学,具有和大学相等之地位,享有自行颁授学位之权力;同时,取消了国家学位授予委员会(CNAA),把学位下放到各主要院校。这两个法案构成了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结构变革的分水岭。最后,英国34所多科技术学院以及部分其他学院被改称为大学,一个统一的高等教育体制取代了运行20多年的二元制,实现了英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新融合,从而完成了由二元制到一元制的变迁。这场变迁被称作是“英国高等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结构改革”,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2] (二)大学与非大学的二元结构 英国高等教育二元结构是一种彼此独立、平等互补的关系,“由传统大学和‘替代’学院这两部分高等教育组成,是一种并行发展的体系”。[3]虽然许多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史上都曾不同程度地存在过二元结构,但英国的二元结构特别明显。大学与非大学这两种不同的身份定位把英国高等教育分割成两个世界:一元是指“自治”的45所大学;另一元是指“公共控制”的非大学范围内的4种主要类型:(1)30所多科技术学院;(2)14所苏格兰中央学院;(3)64所高等教育学院;(4)300多所继续教育学院。[4] 二元制的一个重要成果是调解了“精英”与“大众”型高等教育之间的矛盾。二元并进的格局导致了英国高等教育从“精英”体系演变成“精英—大众”(elite-mass)体系。1902~1999年的英国高等教育适龄青年入学率曲线图显示(见图1),英国高等教育是以一种“慢—快—慢—快”的速度向前发展。两个发展高潮期(1970年和1993年前后)均是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发生变迁的时期——1969—1973年建立二元制,1992年合并为一元制。
图1 1961—1997年英国高等教育18~19岁适龄青年入学比例图 资料来源:David Greenawayet al.Funding Universities to Meet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Challenges.David Greenaway and Michelle Haynes,2000:8. (三)大学与非大学的比较 无论是在高等教育二元制产生之前后还是在运行过程中,无论是从二元制产生的时间段观察还是从二元制在英国高等教育中的作用考虑,“二元制”一直是个争论热点。英国高等教育独特的体制轨迹被认为是“二元制的典范”[5]。英国高等教育二元制是一种教育机会不平等的教育制度,多年来一直处于争议之中。从二元政策的意图看,其目的是实现“平等存异”原则,而事实上高等教育却存在着分层。多科技术学院和其他学校在与大学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人们的观念中两类高等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管理和经费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别。首先,从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原则看,大学保持自己传统的学术任务,而非大学的公立高等教育部门必须发展职业高等教育和相关类型的高等教育。其次,在经费拨款方面,大学具有自治权,经费由政府通过大学拨款委员会拨给,财政开支有较大的独立性,而且经费充足;非大学由地方教育当局管理,人权和财权都在地区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学校只能按照预算申报年度经费拨给资金。最后,从特征方面看,具有“自治传统”(autonomous tradition)的大学有超然性、学术性、保守性和排外性;而“服务传统”(service tradition)的非大学却具有回应性、职业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另外,大学与非大学的区别可以从管理、学位、学制、教学和招生范围等方面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