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我国利用现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不断扩大新的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形式,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一项创新。为了解情况、服务大局,根据教育部领导的意见,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题组于2004年下半年开展了“独立学院发展”项目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管理模式、机遇与挑战等。在调研期间,60多所独立学院分别撰写了自己的发展分析报告,并在2004年11月下旬召开了“独立学院发展研讨会”,有150所左右的独立学院董事长、学校校长、部分专家学者、全国人大和政府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调研表明,独立学院的产生,对于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的办学积极性,对于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前进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独立学院占据了较高的发展起点,如果在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上进一步加强政府指导,在办学模式和教育教学上进一步形成学校特色,独立学院将可能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一、独立学院产生的背景分析 独立学院发源于1993—1995年一些公立高等学校内部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形成规模于1999年高等学校的持续扩招,命名定位于2003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8号文件”)。回顾这几年的发展,独立学院的产生背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学院适应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这种转轨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全面的和根本性的,在教育领域中民办教育、成本分担、经营管理、社会服务等理念探讨与实践探索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教育由于其公益的地位和对民族发展、人才成长的特有作用,改革与发展的进程还呈现出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完全相同的一些特征。教育是面向社会全体的事业并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的资源,需要保持公立教育的主导地位。可以看到,当今世界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公立教育都占据教育的主导地位,但也都注重吸引各方面的力量推动教育的发展,许多国家也都积极鼓励民办(私立)教育和混合类型教育的发展。因此,在社会需求旺盛时期,在公立教育难以兼顾的领域和政府投入不足的领域,就有了包括公立高等学校举办独立学院在内的各种非公立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2.独立学院满足了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首先是在公立高等学校“体制内”进行,即所谓的内涵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的初期,由于质量和规模的局限、社会观念的影响等,并没有太大的发展机会。公立高等教育在规模扩展过程中受办学条件、办学思想、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的制约,形成了既想保持“精英教育”的品牌和质量声誉、又想利用“大众教育”机会解决高等教育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这样,在高等学校的持续扩招过程中,早期在部分公立高等学校出现的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发展很快,并且重新出现了录取标准和学费“一校两制”的问题。 为了调整和规范这种发展趋势,形成更加公平的制度环境,教育部发布“8号文件”,提出了独立学院的基本概念、试办独立学院的若干原则、办学层次、基本性质、申请和审批、举办地点、办学条件和质量、专业设置、财产及其处置、领导关系,等等。根据这些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独立学院进行了检查清理和重新审批的工作,分批批准建立了一批独立学院。由于种种原因,也有些公立高等学校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没有进一步发展为独立学院,也有些省份对新增加一批高等学校有所保留、持慎重态度。目前,重新审批独立学院的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3.独立学院体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需要。实现现代化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1999年开始的高等教育扩招体现了这一历史发展趋势,必将对国家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一步在建国100周年时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200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420万(1998年是108万),高等教育规模达到2000万左右,毛入学率超过了19%。发达地区入学率普遍达到40%左右,录取率可以达到70—80%。青年有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获取更高人生收益的机会。据有关教育经济学家的测算,教育投资的个人收益率一般超过10%(高于银行利率),人均国民收入在1000美元左右的国家,这一比例大致在20%左右,而物质投资收益率大约平均在15%左右。目前就业市场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现象,无论是从就业机会还是薪酬角度,许多地区研究生的就业机会好于本科生、本科生好于专科生。2004年,独立学院在校生规模接近40万人,其中大部分是按新机制运行后的新招学生。按照4年学制计算,预期规模将很快超过150万人,可以达到本科学生规模的30%左右。预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独立学院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4.独立学院适应了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到2004年6月,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1104所(不包括独立学院),在普通高等学校1915所中民办高等学校有214所,独立学院233所,民办机制占23.4%,民办机制中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比例为1∶1.1。普通本科高等学校876所,其中民办本科9所,独立学院233所,民办机制占27.5%,主要是独立学院(1∶16)。民办高等教育在中国有着相当长的历史,现在处于重新发展时期,社会各方面非常看重其教育教学质量,眼光比较苛刻。如果不采取非常规措施,在公立教育的巨大优势面前,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会是比较缓慢,并且更多地处于较低层次。目前建立的233所独立学院,应该被视为国家批准建立了一批高起点、高水平的民办大学,它的投资由社会力量实现,它的质量由条件比较好的公立大学监控,它的教学和管理由一批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负责。如果发展得好,民办高等教育整体将有一个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