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对二三十年代高校单独招生考试津津乐道:学生分别报考几所大学,被录取后自己决定上哪一所大学;一些名校曾破格录取在文史、英文学科特优的考生,如卢冀野人东南大学,钱钟书、吴晗人清华大学,臧克家入青岛大学。在民国中后期,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的变迁,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发生较大变化,从单独招考逐渐向政府计划与统一招生考试过渡。探讨这一阶段高校招考制度的演变轨迹,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近代以来我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演化规律,为当今高考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 民国初年,高校享有较大的招生自主权。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教育部仅制定有关招生原则,进行协调。在考试科目上,各级各类学校并无统一标准。如高等专门学校,除国文、外文、数学为必考科目,多数学校还从本校的专业要求出发,设置相关考试科目。法政专门学校增设历史、地理,工业专门学校增设理化与图画,医学专门学校加试理化、博物。同一所学校举办预科和本科等多层次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也不一样。考试内容增加自然科学知识,并涉及中国近现代政治、外交史。各校招生考试形式与录取方式灵活多样,先公布招生章则,通告招生人数、投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入学有关事宜,再组织命题考试,确定标准,择优录取。招考次数及考点设置往往随录取情况而定。 这种单独招考方式,既是清末引进西方教育模式的自然延续,也是这一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在近代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之初,各高校性质,层次和规模差异显著,很难用同一标准招考学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数量不足,高校只有从办学实际出发,多途并举,才能招到足够的学生。此外,国内军阀割据,社会动荡不定,高校数量不多,由学校自主招生简便易行。 从实施过程来看,北京大学、清华、上海交大等一些知名大学坚持严格招生,入学考试较难。但也有不少学校降格招考,尤其是对同等学力的标准把握不严。因此,北洋政府教育部曾限令,专门学校招收同等学力新生不得超过中学生毕业生2/10。鉴于高校招生考试内容多与中学教学实际脱节,给中学教学造成很大困难,1919年教育部对各高校招考科目提出程度要求:招考预科生,命题须依照中学毕业程度,勿使太过或不及;各高等专门学校及大学招考新生,除外国语外,其它各学科,应以本国文命题。考生考试,应使用本国文;若能以外文作答者,听便。 实行自主单独招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下各级学校培养人才的实际需要,但对高等教育的学科结构、区域发展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文科因所需办学经费少,容易进入仕途,招生规模一直居高不下。1931年全国高校在校生有44167人,其中,法政、文哲、教育、商科占74.5%,工、理、医、农科仅占25.5%。由此导致实科人才缺乏,文科毕业生大量失业。同时,高校单独考试,以同一标准招收不同地区的学生,经济文化落后省区的升学率远低于发达地区,加剧了边远落后地区入学机会的不公平。为了克服上述弊端,南京国民政府从三十年代初开始,试行高校计划与统一招生。1933年,以学院为单位,实行按比例招生。1935年,改为实际招生名额控制。规定,大学文科类学院每一学系,所招新生及转学生之平均数不得超过30名。上述招生办法除专收女生的学校不受限制外,其余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均须依照办理,否则,教育部不承认其新生入学资格。这是从单独招考走向统一招考的必要过渡,收到一定的成效。1937年,全国高校文科生比例降为48.8%,理、工、农、医实科类学生的比例则增至51.2%。 为适应全面抗日的需要,提高大学程度,教育部先是在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试行“联合招生”;1938年9月,在国统区正式实行国立各院校统一招考。后来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杨振宁就是此时考入西南联大。其后,统一招考继续发展。1940年参加统考招生的国立、省立大学及独立学院共41所,设有16个考区、18个招生处。应考人数18151名,录取人数7024名。 上述统一招考的实施范围虽未包括私立高校,在实践中也存在命题覆盖面窄、题型单一、统一分发困难等局限性,但仍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它有效地控制了高校科系发展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学生入学机会的区域公平,加强中、高等教育的衔接,从整体上提高了高校生源的质量。1941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因战事严峻及交通更加困难,高校统一招考被迫中止。在艰难条件下,教育部仍实行小范围的联合招生。此后,高校招生方式主要有单独招考、联合招考,委托招生、成绩审查以及保送免试5种,由各校酌量采用。 二 民国时期高校招生考试是中国近代高校招考的重要变革阶段,它既留下了高校单独招考的经验,也昭示统一招考的历史必然性。五十年代初,海峡两岸不约而同地走上高校统一招考之路,是民国后期统一招考的延续和发展。从高校单独招考演化为全国统一招考,是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高等教育的本土化以及考试选拔人才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 旧中国高校数量少,招生规模小,高校在一定范围内自行招考较为可行。据统计,1916年全国公、私立大学共10所,中学在校生人数为7.6万人,大学招生人数较少,平均每所学校约招200余人。“壬戌学制”颁行后,大学数量剧增,1927年公、私立大学共52所。中学在校生人数从1922年的11.9万,发展到1930年的39.7万。但普通高中毕业生数并不多,1930年仅有0.8万人。1936年,全国共有高校108所,其中私立高校53所;在校生数近4万2千人。1938-1943年间,高校招生报考人数从1.1万增至3万。这一期间,除了公立院校一度实行统一招考或联合招考外,私立高校仍实行单独考试。抗战胜利后,高等教育规模继续发展。1945年、1947年,全国高校总数分别为141所、207所;在校生数分别为83498人、154612人。由于受内战影响,未能实行高校统一招考。 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1949-1952年,高校每年招生人数从3万余人增至7万8千余人;在校生数从11万6千余人扩大到19万1千余人。与之相适应,高校单独招生考试逐步为全国统一招考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