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有关政策意见。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近日,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三部门负责同志专门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毕业生人数大幅增长,高校毕业生总量已由1999年的100多万,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338万。党和政府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中央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方面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需要大批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到这些地方建功立业。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更好地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按照中央的要求,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组成了联合调研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建议。经中央同意,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意见》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前提下,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把政策激励与思想教育、舆论引导结合起来,把尊重毕业生个人意愿与组织选派结合起来,把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形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许多方面提出了一些重大措施。 《意见》的印发是党和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好《意见》精神,对于整体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对于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对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问:请简要谈谈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答: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总的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但形势不容乐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就业的流向不平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已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重要渠道,但到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大多数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真正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人数很少。同时,到西部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仅数量少而且学历相对较低,西部地区的人才流失现象也比较严重。 从了解的情况看,当前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障碍和问题主要是: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能力有限,收入水平与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相比差别较大,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还存在用工不规范、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挫伤了毕业生到这些单位就业的积极性;高等学校的专业和学科设置还不能很好满足基层的需要;部分毕业生及家长的就业观念存在一些误区,社会舆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到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本出路靠市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中央确立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向,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需要长期坚持。但目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还存在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限制了市场作用的发挥,影响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此,《意见》在落实户口迁移、完善人事代理服务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首先解决高校毕业生“去了基层出来难”的后顾之忧。为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意见》提出了自主创业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关费用减免、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等方面的对策措施,消除毕业生自主创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障碍;特别针对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问题,《意见》规定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为了克服市场的局限性,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一些企事业单位,组织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一定期限的见习,既能使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又能促进供需双方见面,使这些毕业生尽快就业;《意见》还提出要调整公务员考录政策,逐步实行副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中考录的办法,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重要的是,还有利于转变广大毕业生的择业观念,形成面向基层就业的导向;《意见》同时规定,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