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何去何从 一、建立以统考为主的多元招生考试制度 当下社会,高考制度改革何去何从?人们从不同视角审视,提出不同建议。有论者提出应模仿美国的大学招生方式,以“三合一”的方案来代替目前的高考模式,既看高考考分,又看高中成绩,还看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公益义工等德行表现和成长记录,以综合成绩来决定是否录取。从理论上说,这样录取最为全面、更加理想,但实际上,在目前的中国却很难做到。移植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环境和文化土壤,否则就会水土不服,无法生长。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曾多次尝试通过考察德行表现来选拔人才,但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中,几乎所有这方面的努力都因人情与关系的困扰而无法坚持下去,不得不回到考试的老路上来。现在招考制度改革还遇到了道德水平滑坡、诚信缺失所带来的挑战,这是我们推行改革时不得不考虑到的问题。 高考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高考除了具有为高校选拔合适人才、以考促学等教育功能之外,还具有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流动等社会功能。有些改革设想从教育的角度看十分理想和合理,但却可能危害公平竞争机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学校教育是春风化雨的过程,升学考试则是决定学生前途的转折关口。高考对教育的影响是渐进的、长时段的,而不当的高考改革引发的社会矛盾则是突发的、显性的,当从教育理想出发,推出的某些高考改革办法与社会公平产生矛盾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时,平民大众和决策者基本上是从社会公平的立场考虑解决问题。 当然,主要依靠分数录取新生的办法确实有其不足,从长远来说,应逐步把综合评价列入招生评价体系。是否可考虑先在统一考试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单独开辟一条类似于台湾大学入学新方案中的“推荐甄选”途径,探索在测验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评价高中生的成绩和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大学新生。允许少量大学作试点,看看是否有可行性。我们一再看到公平选才与扩大自主权之间的两难选择,现在部分重点大学实行自主招生,已经遇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只有在高校招生基本上能够自律或受到有效监督的条件下,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才有现实性和可行性。 现行的高考制度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录取环节问题较多。但许多问题并非制度设计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具体操作人员的问题。即使是被一些人抨击得最多的高考划定分数线办法,也非一无是处。目前,这种由省市招生委员会和行政部门划定各层次高校录取分数线的办法,从表面上看高校没有自主权,但其实多数高校的实际录取分数线并非省市招生办越俎代庖划定的,而是由各高校自身的学术声望和报考人数尤其是第一志愿的考生数所决定的。高于本批次分数线很多的高校,省市所划定的分数线也只是参考分数线或最低保障分数线。真正在上线考生中录取不足的高校,大多数还是可以降分录取的,部分生源缺乏的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实际上不用分数线,等于申请入学。因此,划定分数线在很大程度上是防止不正之风的泛滥或保证基本的水准,实质上对高校的自主权并没有多少侵害。高考体制中有不少做法也与此类似,它的出现和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二、从统一走向多样 在中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往为选拔少数精英的高考模式必然要发生变化,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必将促进高校招生考试的内容、形式、录取办法等方方面面的调整。 近年来,随着高中课程改革的推进,一些实验省份更为迫切地提出高考改革问题。确实,中国的高考具有指挥棒功能,对中学教育影响巨大,高考不加以改革,高中新课程就很难顺利推行。高校招生考试与中学教育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大学与中学的关系、考知识与考能力的关系。从理论上说,高考的目的是为高校选拔合适的新生,主要应考虑大学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由于中国的高考对中学教学有强大的制约作用,因此要根据中学的教学内容和程度进行命题。美国最重要的“高考”(SAT)主要考测学习能力性向,出发点是大学选拔人才的需要而不是中学的学习内容。中国的高考改革既要考虑大学的因素,也要考虑中学的因素。如何协调高考与新课改的关系,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现在高考命题权已逐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实验省份有自主权提出各自的改革方案,这既体现了高考改革的多样性,又可论证可行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的高校招生考试都在改革,一些原先完全分散由各高校单独招生的国家,逐渐采用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而原先实行统一高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高校招生则朝多样化方向发展。总的说来,中国高考改革的发展趋势是从统一走向多样。具体而言,多样化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考试组织形式。从全国统一命题到分省命题。这是在考生急剧增加、考试安全风险增大的情况下,为体现各省区差异而推出的改革。如何既照顾到地区之间的差异,又使考试组织尽量做到经济和高效,且保持较高的权威性和科学性,有效防止出现泄题事件,避免试题不利于非省会地区的考生,是值得我们慎重考虑的问题。应允许省市有各种选择,允许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相近、地缘接近的省区实行大区联考,或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命题质量较好的省份代为命题。 2.考试内容。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多样化,科目组也可以渐进地走向多样,以体现特色和差异,但要掌握推进的范围和进度,应充分考虑到考试成绩的可比性以及考试成本。 3.考试层次。可以考虑由现在一次考试定层次的模式变为大学统考和专科统考两次考试。 4.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多样化,不是简单的增加考试次数,变成一年两次或多次高考。在招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这样的区分意义并不大,只能是在增加考试机会的同时,也增加考试压力和考试成本。时间多样化是指在全国统一考试之后,各个高校再进行一次单独招考,将统考成绩与单考成绩结合起来进行录取。全国统一高考采取标准化命题以便于快速准确评卷,各高校单独招考的命题则可以采取各种主观试题以显特色。两次考试的好处是既有统一的测试分数以便于各大学比较评估生源质量,又能体现各校招考的特色,而且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考集体舞弊的现象,两次考试显然增加了作弊的难度以及暴露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