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着力于诚信体系中显性文化的塑造时,那些内隐于其中的隐性文化因素却对其产生着悄无声息的磨蚀与阻碍,其中诚信文化的狭隘性、文化激励的虚置性、道德中庸文化的约束软弱性、伦理文化的保障薄弱性和含蓄多疑性格下诚信表达的复杂性构成了隐性文化层面的制约屏障。 所以,如果说我们诚信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的关键是建机立制层面上的显性文化塑造,那么我们现在则要转移到像我国内在文化是如何阻碍这一机制有效运行、怎样利用我国诚信文化的优秀传统和如何规避文化的障碍等诸如此类问题的隐性文化层面上来了。如在现今的时代背景下如何重新赋予诚信新的内涵,将它的范围扩展至多数的陌生人和商业中去;如何扭转我们诚信文化的激励导向,提高公民的公共意识,引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其真正服务到市场和顾客中去;如何处理好道德伦理的软约束与法律制度的硬约束的关系,特别是如何树立一种机制,以解决他们的互斥性,使他们能够相互促进和巩固;还有如何运用好我们诚信文化中重自律、重人格信任的优势,并学习西方文化中重他律、重契约信任的长处,使它们能够互相辉映、相得益彰。总之,我们所要解决的是一个诚信文化的扩展与动态构建的系统工程。 摘自《理论与改革》(成都),2005.3.1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