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中、西文化精神之差别及其相互关系,是一个老课题,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过程的每一个痛苦阶段。或者主张整个地、彻底地向外学习,模仿西方;或者相反,主张中国文化原本优越于西方文化,故而要求一种彻底的回转——自近代以来,中国思想与实践总是在这两极之间徘徊不定。今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在中国近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形势下,一个最后的抉择似乎正要到来。因此,重新讨论若干最基本的问题,又成为要务,它迫使我们把注意力再度投向思想本身。 一、中国文化精神是“感性生命的精神” 对思想本身的关注,要求从关于中国文化之特征的种种皮相之论中摆脱出来,把握要领,从文化精神上来说中国文化。 中国先秦时期是确立中国文化精神的“百家争鸣”时期。“百家”之间的各种分歧与争辩都是为了寻找和确定本民族文化生命发展的统一方向和道路。古希腊也是如此。古希腊哲学诸派纷呈,争辩激烈,直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前后相继,才进入体系化时期,为整个欧洲的思想确立了一条用“形而上学”知识体系去表达真理的路向。 中国先秦思想未曾如古希腊思想那样最终形成一种以理性逻辑作基础的“体系化哲学”。究其原因,笔者的基本理解是:中国思想在一开始即把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统一在一起。“天”之观念在中国人那里同时也是社会之观念,因此,天之演变,亦即人世之演变,天道与人道不隔。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即是此意。古希腊哲学思想则从其开端,即从自然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那里就确认了一个与人无关的宇宙,并试图对宇宙作一种逻辑的理解(毕达哥拉斯学派),然后再从语言中发现人与宇宙在逻辑上的一致性(逻各斯中心主义)。有了这些基本出发点,才有后来柏拉图构造一个超感性的理念世界,为无常而多变的感性世界确立不朽的理性标准,从而埋下了感性意识之发生“知识论异化”的种子。 理念与感性事物判然划分,使超越感性的理性得以独占对社会存在的解释。亚里士多德主张“人是政治的动物”,同时主张“人是理性的动物”。这就是说政治与理性为一,人的社会存在根源于理性。社会关系以源自理性的知识为基础、为准绳。 这是中、西思想在最初阶段上的差别。这一差别若简要述之,就是中国文化精神是“感性生命的精神”,西方文化精神是“理性规范的精神”。这一差别非同小可,是对“道”的不同的领会,规定了后来中、西文化精神发展之不同的原则与路向。 中国人述“道”,总以“文”彰显之,即所谓“文以载道”。“文”即感性之形质,不仅限于指语言文字。中国人所理解的人与人的关系之基础和准则,也都是感性的。孔子讲伦理原则,处处从直悟的生命感受出发,从具体的生命情感中阐发出普遍的真理。中国人所讲的真理,无论是孔子讲的伦理,还是庄子讲的个人在天地之间得生命之自由自在的境界,都内在于人的生命情感之中。人的生命实践是感性而具体的,因此,“道”并不超然于感性具体的社会存在之外。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并不是那种在人的生命实践之外、之上来规范人的绝对理念或绝对精神,而是就在人的生命实践中、由人的自觉的“践仁”实现的。 “践仁”不是作出知识性的判断,而是与他人实际打交道,其本来的性质并非理智的,而是情感的和意愿的,其真理隐藏在人心之安与不安的感受中。故而,道之为道,存乎人之“性”。《中庸》首句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是由天命直讲人性,从践仁(修道)直讲道之呈现。 人之“心”,超越人的生物性,却又具有情感、意愿和直觉的性质,并非冷静的逻辑之思。孟子首次指出这样的“心”的存在。仁、义、礼、智这些德性,以心为根源。心具有的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这四个方面的情感、意愿和直觉。这样讲的“心”,与笛卡儿的“我思”之心在性质上不同。固然,笛卡儿对“我思”的阐发也是超生物的,但其性质却是逻辑的“纯思”,是纯粹理性。 这正可以说体现了中、西“心学”之差别。中、西都有“心学”,表明中、西思想都达到的高度。心之为心,非科学所能理解和解说。心是超越的,它是真正的哲学题材,所以,孟子讲心,比荀子只讲人的自然性要高明得多。孟子讲的“心”是善之端,是道德之所以可能、进而也就是社会世界之所以可能的根据。这“心”不能作为自然禀赋来理解。自然禀赋是非善非恶的,人的社会存在不是以自然禀赋为根据的。 不过,“超越的”未必一定就是“超感性的”。西方思想把“超越的”直接理解为“超感性的”,这是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中国人所把握到的超越之心,内在于感性生命,并不超拔于感性之外。它的超越性只在于超生物性。心虽然超越生物性,却仍是情感的和直悟的,是在有限的感性存在中通达无限的,所以,中国思想所理解的感性生命,与动、植物的自然生命有明确的区分。心之为心,即有无限之一面,但并不因其无限就一定超感性。所以,中国人的哲思与艺术之思是不分离的。 由此出发,中国人所理解的社会存在,也总要在感性生活里得到证实,而不是只在理性的论证中获得根据。故而中国人讲的规则之理,必定包含生命情感在其中。反之,中国人所真正尊重的生命情感,必定也是可以以理说之的。这种“理”,在西方思想传统中是不能了解的和无法言说的,但它却是中国哲学的主题。 二、在中国文化精神中无法形成“一般交换价值”的主体化 一个有长久的商业历史的民族从商业的经验中发明资本,并非难事。任何一个商人只要有平常的智力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中发现,更合理的生产应当是按照市场来组织的生产,即根据市场的需要来确定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一旦真的这样去做了,他就不只是一个从事商品流通、在其中谋取商业利润的传统商人,而是资本家了。但是他没有现实的可能去这样做,如果他所属的民族未曾发生一次命运转换,为他提供动产赢得自由和劳动力赢得自由这两个基本的社会条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