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部分学者对中国文化分层的划分 关于中国文化的分层,中外一些学者普遍主张两分法,即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台湾学者李亦园先生在1993年受到杜维明先生将中国文化所形成的“三个象征世界”或“三种实体”的中国文化模型说的影响,在其《人类的视野》一书中提出了文化两层次说,分别为“上层的士绅文化”与“下层的民间文化”。学术界关于中国文化分层的见解,可以说来自于美国人类学家芮斐德(Robert Redfield)提出的“大传统”与“小传统”(great tradition and little tradition)的文化分层理论。所谓“大传统”意指上层的士绅文化,多半是经由思想家、哲学家等深思反省所产生的精英文化(refined culture);相对的,所谓“小传统”则是指一般的社会大众,尤其是乡民或俗民所代表的生活文化。李亦园认为“这两个传统是互动互补的,大传统引导文化的方向,小传统却提供真实文化的素材,两者都是构成整个文明的重要部分”。中国“大传统的上层士绅文化着重于形式的表达,习惯于优雅的言辞,趋向于哲理的思维,并且关照于社会秩序伦理关系上面;而小传统的民间文化则不善于形式的表达与哲理思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所需为范畴而出发,因此是现实而功利,直接而质朴的”。(李亦园,1996:143—145) 在大部分中国学者看来,中国的上层士绅文化或称精英文化,即相当于芮斐德所谓的“大传统”;下层的民间文化或底层文化,即相当于芮斐德所谓的“小传统”。若从杜维明与李亦园先生的观点来分析的话,杜维明则着重在精英文化,即“大传统”的视角;李亦园先生则侧重在从民间文化的角度,即“小传统”的视角去探讨“文化中国”的意涵。 大陆学者陈建宪认为,“民间文艺是基层文化的重要组成之一。随着城镇的兴起,产生了市民文化,这就是中层文化。文化是人类活动及其所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综合体。文化并具有多种层次。”(陈建宪,1992:1)可见陈建宪所指文化的多层次,不但意指传统的中下层文化,其中也蕴藏着中层文化的痕迹。1998年10月3日,王元化先生在《文汇读书周报》曾提出“中间媒介”的学理概念,似乎打破了文化两层次说的意向和冲动,但王元化却将这种“中间媒介”界定为“民间文化”,认为“精英的文化是通过民间文化的渠道渗透到老百姓那里。所以,大传统是通过小传统的渠道传到民间去的”。至于“老百姓”所代表的文化层次的属性,王先生则语焉不详。(注:此段话原是陈曼娜教授在《钟敬文对文化分层理论的研究》一文中的内容,但是后来《光明日报》在2002年4月9日第4版《理论周刊·学术专栏》上并未全文登出,仅有部分登载,此部分是笔者经电话联络上陈曼娜教授之后,经由陈教授同意将原文传真给笔者,在此作一说明。) 雅与俗是相对的,文化分层亦是相对的。鲁迅曾指出过去两种文艺的划分和对立,一是统治阶级的文艺,也叫“消费者文艺”,另一个是劳动人民的文艺,民间文艺,也叫“生产者文艺”。潘定智认为:“其实二分法和三分法都各有其客观依据和合理性,都能反映文化的本质特征。”(潘定智,1999:8) 以上是中外部分学者对中国文化分层的不同诠释与看法,笔者以为他们采用不同的视角加以界定,各有其独特的见解与论述,值得我们作为参考。 民俗不仅是最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作息方式,亦是人类传承延续的文化。因而钟敬文说:“人们生活在民俗里,好像鱼儿生活在水里。没有民俗,也就没有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钟敬文,2001:235)从钟敬文的看法中,可见民俗维系着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力无所不在。也因为如此,产生了许多民族性、地域性、模式性、传统性的分野。尤以中国为例,长期以来孕育了许多不同的优秀的民俗文化,是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萧放认为在此历史文化的构建下,其主要特征有“多元性与复合性、阶层性与地方性、神秘性与实用性、稳定性与变异性。这种民俗文化特征在民间至今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萧放,2003:24—33)因此,从萧放的观点可以体会出美国民俗学者詹姆森(Raymond D.Jameson)所说:“中国是民俗学者的乐园”,(注:参见R.D.詹姆森(Raymond D.Jameson)著《中国民俗传承三讲》(Three Lectures on Chinese FolkLore)的中译本撰写的序言。中译本出版时,书名改为《一个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民俗》,田小杭、阎苹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但詹姆森是以西方人的眼光来看待的。钟敬文认为“我们是中国人,我们对中国民俗学的这种优势,要有自信心”。(钟敬文,1999:33)从萧放及钟敬文的观点可知,中国民俗文化之瑰丽丰饶是足以让外人所称羡,对此我们要更加投注于民俗文化理论与应用的建构上,成为传统文化的守护人与民俗文化的应用人。 二、钟敬文的文化分层理论 早在20世纪30年代,钟敬文就曾提出“民间文化”的概念,甚至想用这一名词取代“民俗”一词。80年代,钟敬文再次提出这一问题。钟敬文在《话说民间文化·自序》一书中说:“从30年代起,我就注意到广大民众自己所创造、享用和继承的文化,并且创用了‘民间文化’这个新术语……我甚至拟用这个名词去代替‘民俗’一词,而把民俗学称为‘民间文化学’。现在考虑起来,当时那想法是合适的。”(钟敬文,1990:2)从以上我们可以知道钟敬文对于民俗学的范围界定似乎认为可以继续扩大,其原因乃在于随着世界潮流的演进所呈现出的一种倾向。所以钟敬文后来补充说:“几十年来,世界学界民俗学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以至于将使它包括民间文化全部事象在内了。”(钟敬文,1990:2—3)对于钟敬文的说法,陶立璠认为将民间文化的范围扩大,就和过去传统民俗学的范畴有了显著的分别。民俗的范围扩大到民间工艺、民间艺术等方面后,和传统的民俗学相对比照下,的确有明显的差异。在长期探索民间文化的过程中,钟敬文提出了“文化分层”的著名理论,钟敬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有三个干流。首先是上层社会文化,从阶级上讲,即封建地主阶级所创造和享有的文化;其次是中层社会文化,城市人民的文化,主要是商业市民所有的文化;最后是底层(下层)社会文化,即广大农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这三种文化各有自己的性质、特点、范围、结构形态和社会功能。”(钟敬文,1990:3)由此可知钟敬文和陈建宪对文化有类似的看法,只不过钟敬文加以深入探究,提出了“文化分层”理论,这是有别于中西学者对传统文化的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