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化,文化范畴涉及哪些层面,这是自古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索的问题。欧洲对文化范畴的界定至今仍影响欧洲人的文化范式、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西方文化的发展进程。确定欧洲文化范畴及其历史变化过程,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欧洲文化,解读欧洲的价值体系。 一、文化范畴界定(注:Vgl.Hermann Bausinger:Zur Problematik des Kulturbegriffs.In:Jahrbuch Deutsch als Fremdsprache 1(1975),S.7-16.;ders.:Kultur.In:Handbuch interkulturelle Germanistik.hg.v.Alois Wierlacher u.Andrea Bogner.Stuttgart/Weimar 2003,S.271-275;T.S.Eliot:Zum Begriff der Kultur.Frankfurt am Main1961; Klaus P.Hansen(Hg.):Kulturbegriff und Methode.Tübingen 1993;ders.: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bingen 1995.) 根据西方典籍,“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和“colera”,最初指“土地耕耘”和“身体和精神护理”(注:Günter Drosdowski (Hg.):Duden Deutsches Universalw
rterbuch,2.Aufl.Mannheim/Wien/Zürich 1989,S.908.),由此衍生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对哲学而言,文化是同“自然”相对立的概念,文化相对于“自然”,指非自然界提供的,由人类创造的一切成就,文化又使人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区别于动物。由此奠定的文化是指“由人在某一时期,在特定地区凭借前人赋予的能力,在环境和改变环境过程中,通过理论和实践创造的成就,如语言、神话、伦理、机构、国家、政治、法律、手工业、技术、艺术、哲学和科学,不同文化内容和典型文化模式,如价值规范、价值观、理想和与之有关的个人、社会的活动和行为方式”,(注:Meyer Enzyklop
disches Lexikon in 25 Bdn,hier Bd 14,Mannheim/Wien/Zürich 1975,S.437.)由此可得出以下文化界定的理解层面:1、文化受到时空和文化载体制约,即文化因素、文化理念和文化价值受到时间、地点和人的限制,它们是在特定的地点、时间,由特定的文化载体奠定;2、所有的文化都有历史承继性;3、文化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注:Vgl.Wang Zhiqiang:Fremdheitsprofile moderner deutscher China-Reiseführer.Frankfurt am Main 2000,hier.Kap.Ⅱ1.1.Zum Begriff Kultur S.63-67.)从文化反观认知论或跨文化理解角度看,文化这三个认知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的跨文化理解。在人类发展过程中,文化是在不同时空形成的思想、艺术、科技、语言和日常生活表达形式的总和,并具有地区和民族的特殊性;文化是一个全面的、充满活力的、但又趋于保守的概念;它来自过去,着眼当代,面向未来。从广义角度看,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创造和积累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包括以下四个文化内容层面:精神心理层面——涉及精神信仰、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民族特性及伦理观念;行为层面——涉及生活方式、家庭模式、礼仪准则、交际形式和人际关系等;制度层面——涉及政治体制、经济模式、社会组织和法律典章等;物质层面——涉及服装、饮食、居住、交通、工业技术等物化现象。 对民族而言,在特定时空由文化载体奠定的民族文化反映了这一民族特有的价值体系、思维方式和生活、行为方式。价值是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产生民族效忠和民族认同的基础,而归属某一文化和文化圈也意味着受到这一民族和文化圈特有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的束缚。这方面文化价值和政治文化价值是社会政治道德的基石,也是各民族和国家赖以生存的基本凝聚力,即经过千百年精心护理、培育和教化及维护,价值和伦理渗透在一个民族的日常生活各层面,化为民族的整体潜意识,并且支撑着整个民族文化,成为一个民族最宝贵、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就国家而言,其力量的凝聚力不仅需要资源、体制和权力,而且也需要精神凝聚力,即需要本我文化和本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政治理念、哲学思想、法律制度、伦理规范、宗教信仰、民族传统和民族性格。另外,从价值规范作用看,价值也是对政府和国家行为的一种集体期望。鉴于价值这一特殊性,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具有建设性的文化作用,并成为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不同的学科对文化有自己的定义。从政治学角度看,文化包括准则、信仰和政治风格。社会学视角下的文化范畴涉及习惯、生活方式和思维表达形式,某一文化对个人、群体、民族认同的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跨文化交际学则将文化看作是一个影响和决定人们感知、思维、评价和行动的文化取向体系,其核心部分是文化的文化核心标准,它们规定人们如何感知、评价所处的场合,如何对之作出合理的反映。也就是说,我们如何感知、如何思维、如何评价和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文化的影响,由此确定的文化取向体系又确定和界定人的文化归属,即作为文化载体的人的文化认同。因时空和文化载体等制约因素,文化的文化核心标准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另一文化核心标准。(注:Vgl.Alexander Thomas:Psychologische Aspekte interkulturellen Lernens im Rahmen wissenscha ftlicher Weiterbildung.In:Jahrbuch Deutsch als Fremdsprache 22(1996),S.125-139.)另外,文化也影响人们的习惯方式,这里不是指个人习惯,而是指集体、群体习惯,从这一角度看,文化可被看作是一个群体习惯的总和,并决定人们的交际、思维、感知和行为的取向。(注:Vgl.Klaus Peter Hansen:Kultur und Kulturwissenschaft.Tüibingen 1995.)文化给人提供行为模式、行为条件和界限,这里文化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它是针对社会、机构和群体的特殊取向体系。跨文化日耳曼学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一个不断变化、面向交流,不仅包括社会机构,也包括艺术品、生活世界中的日常行为方式、连贯的、但也充满矛盾、按社会阶层区别的规则、假设和有效体系,这一体系被理解为生活应对方式,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和经济等外部条件的影响,并通过相应的变化对变化作出相应的反映。”(注:Alois Wierlacher:Internationalit
t und Interkulturalit
t.In:Wie international ist die Literaturwissenschaft,hg.v.Lutz Danneberg und Friedrich Vollhardt in Zusammenarbeit mit Hartmut
.Stuttgart/Weimar 1996,S.550-590,hier S.559.)同跨文化日耳曼学一样,现代文化学也将文化界定由“高雅文化”扩大至“日常文化”。在这方面,文化不仅指“某一群体在某一时期创造的典型精神、艺术和造型、绘画成就等物化文化形式,如文学作品、绘画、建筑纪念碑、城市建筑及人文景观”(注:Jan Assmann:Kollektives Ged
chtnis und kulturelle Identit
t.In:Jan Assmann/Tonio H
lscher (Hg.):Kultur und Ged
chtnis.Frankfurt am Main 1988,S.9-19.)此类物化文化可归入“高雅文化”范围,文化也包括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即日常文化,它包括个人、群体和社会的日常生活处境、行为方式,具体涉及生活情感诸层面和基本因素以及日常生活形式,如饮食、居住、睡眠、身体护理、着装、性生活和爱情以及反映一个社会群体的习惯范围,如节日、习俗、礼仪和行为方式。(注:Hermann Bausinger:Alltag im Landeskundeunterricht.In:Deutsch lernen 10(1985) H.3.S.3-14,hier S.6.)文化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这一角度说,文化也包括个人和集体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各种形式,被看作是人在生活世界的行为方式,“在生活世界的文化是指:个人如何生活,如何工作,在何种条件下生产何种产品,用什么方式生产,如何养身、居住、着装,如何开发人的体能和智力,有哪些教育机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怎样确保就业,通过什么方式找到工作,媒体如何报道,提供哪些信息,科研以什么内容为主,个人如何分享科研成果,是否向个人开放艺术,人们创作哪些艺术,如何休闲和怎样建立人际关系。”(注:H.C.Piwitt:Anstelle eines Vorwortes.11 Thesen zum Vergehen von H
ren und Sehen.In:Aspekte der Kulturvernichtung Literaturmagazin 5,hg.v.Peter Rühmkopf.Hamburg 1976,S.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