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诺命题”及其延伸义 1959年,身为物理学家和小说家的英国人C.P.斯诺在剑桥大学作了一场著名的演讲, 讲稿后来以《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为题正式出版。斯诺在演讲中提出存在着两种截然 不同的文化:由于科学家与人文学者在教育背景、学科训练、研究对象,以及所使用的 方法和工具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关于文化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判断经常处于互相对立 的位置,而两个阵营中的人士又都彼此鄙视、甚至不屑于去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这一 现象就被称为“斯诺命题”[1]。 一般认为,“斯诺命题”指的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这两种文化之间的分裂,在思想 和实践中凡涉及两个集团(科学家与人文学者)、两种文化(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两种 精神(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两种理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两种教育(理科教育与 文科教育)的分裂与冲突,均在“斯诺命题”的涵义内。而按本文的立论,则现代学界 很多热烈讨论的二元对立话题,诸如认识与价值、真理与信仰、历史与人文、物质文明 与精神文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科学革命与社会革命……等等在学理上都与“斯诺 命题”有着深层联系,所以都可归入“斯诺命题”的延伸义。 随着现代科学关注的焦点已从物理科学转向生命科学,科学越来越接近对人本身的研 究了;随着实践上现代工业化进程越来越凸显了科学技术中“人”的问题,两种文化的 对立纷争在世界范围越演越烈,以至在当代形成了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世界性的学 术思潮,并形成互不相容的对立,造成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境。对“斯诺命题”的深入 解答已成为理论上的迫切要求,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在文化对立中徘徊的幽灵 “斯诺命题”所揭示的两种文化的分裂已有数百年历史,学界的讨论越来越呈现出向 更广的范围蔓延的趋势,但迄今为止的纷纭众说距问题的实质尚有距离。问题的关键在 于,文化纷争所反映的并非文化自身的问题,在一系列困境的背后其实有更深层的原因 。在我看来,只有将这一问题纳入主客体关系的视角加以审视,才能揭示事实的真相。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人类所面对、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归根结底是主体与客体的 关系问题。这种主客体关系当然有着丰富的不同的层次,在最高的意义上正如马克思所 说:“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2](P88),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最高层次上的主客体关系 ,而为了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又派生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构成另一层面的 主客体关系,表现为不同个体、不同家族、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的利 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当一方以自己的主体立场与对象发生各种关联,进行利害调整 ,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必然带来的交互作用便产生了。 从这一角度考察问题,可以发现那个在文化纷争中搬弄是非的幽灵,正是人类主体与 客体相分裂的错误立场。文化史显示,两种文化相分裂的端倪初现于文艺复兴的早期, 而这正是人类理性克服了主客不分的混沌统一,从本来具有广泛、紧密联系的整体中明 确区分出主体与客体,并开始沿两条路线进行文化发展的历史时期:一方面,高扬科学 技术,探究客体规律,借此增强战胜自然的力量;一方面,提倡人性、人权、人的尊严 和价值,发展人的主体地位。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分裂,造成人类发展上的片面路线。英 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文主义者阿诺德(M·Arnold)曾指出“我们所尊重的机械文明”和 “使得人性成为特殊的尊严、财富和幸福的思想与感情的文化”之间的冲突[1]。所谓 的“机械文明”表达的正是要认识规律、征服自然、支配对象或创造新对象以满足人的 需要这样一种发展路线,亦即将发展的目标定位于客体方面。所谓“使得人性成为特殊 的尊严、财富和幸福的思想与感情的文化”正是建构人自身形象的文化,或者说是将发 展的方向定位于主体方面这样一种发展路线。 从同一错误立场出发的两条发展路线,在两种文化的纷争中分别网罗了貌似对立的走 卒、形成貌似敌对的阵营相互冲突,一方是:对象、认识、规律、科学、真理、人的受 动、物质文明、经济效益、乃至对科技力量的迷信和科学上的乐观主义;另一方是:主 体、价值、目的、人文、信仰、人的主动、精神文明、社会效益、乃至对科技力量的诅 咒和科学上的悲观主义。这里冲突的实质是把问题的客体方面同主体方面视为对立,如 果将双方视为既统一又有合理的倾斜,问题就不会那么难解了。 当卢梭认为科技进步与人文失落具有因果关系,当康德将科学与价值相对立,当霍克 海默、哈贝马斯、马尔库塞等人把科学技术视为现代社会中强大而可怕的扭曲人性的力 量,他们实际上忧虑的也正是“物的世界的增值与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3](P47)— —即对象的发展与主体的发展脱节,导致主体与客体关系对立这样一种情形,这也正是 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长论的发展观的主要局限:将发展定位于客体对 象(以国内生产总值为指标)而忽略了经济社会中主体人的相应发展。 在巴黎第七大学——德尼·狄德罗大学定期举办的“狄德罗论坛”上,针对生命科学 的巨大发展,学者们热烈讨论的问题也均可归入两种文化的范畴,归根结底可归结为主 体与客体的关系;例如“生命的终结由谁决定”?涉及到医学技术只管听命自然法则还 是服从人意;“究竟是否应当克隆人”?涉及到只管按客观规律做事,还是要考虑到人 类主体的归属和秩序;“人的疯癫、精神疾病是否由基因遗传决定”?实际上涉及到人 的客观制约性与其主体能动性之间的关系[4]。丹·杜威(Dan Dewey)将两种文化比做人 类的“硬件”和“软件”(hardware and software)也有一定的道理[5],“硬件”强调 人是自然存在物,有客体的规定性,“软件”强调人又是主体,有其能动性;问题的关 键在于“人类不是只具有纯生物范畴的特性。赋予人类真正身份的,不仅有其身体机能 及基因型,还有他的文化、他生长其中的语言、他的历史及在他一生中形成的各种关系 ”[4](P288),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不是一台执行出生时就已设置好的程序的计算机 ”[6](P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