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德国现象美学家莫里茨·盖格尔认为,“审美”的价值应当毫无保留地被理解为“艺 术”的价值。[1](P5)而作为研究审美现象的美学家,他们感兴趣的不是个别的艺术作 品,也不是特定的美学客体,而是审美价值的那些普遍法则,也就是美学原则在审美客 体中的体现。也就由此看到审美人类学和艺术人类学的研究有相一致的地方,还有不无 完全一致的地方。 审美价值的那些普遍法则的研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试图自上而下地得出结论,希 望从某种单一的第一原理——诸如艺术即模仿,或者从审美的角度来看,有价值的东西 是多样性中的统一——出发得出结论的方法;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方法,这种方法首先 承认,审美经验和人们日常生活的一般经验之间的鸿沟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我们不 应当把审美的经验从其他经验中孤立出来,与此相反,我们应该把审美的经验和其他所 有的经验融合起来,并且把审美经验放到心理世界的一般框架中去。前一种研究方法, 由于它的孤立性和封闭性,而遭到抛弃。而后一种方法由于它的开放性和广泛的联系性 ,在美学的研究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青睐。也就是说这种自下而上的研究,为审美人类学 的研究打开了缺口。 当我们进入人们具体日常生活的审美经验的研究甚至用人类学田野考察的方式,进入 一个个具体人的审美经验的研究后,我们就会发现以往那种传统的,大一统的,放之四 海而皆准的审美原理或本质是很难完全成立的。每个民族与每个民族之间,每个个人与 每个个人之间,在审美的体验和标准上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与此同时还存在有他们与 众不同的群体经验和个体经验。 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发达,西方文化传播的强势在摧毁着世界不同文明不同的形态,现 代意识的题旨在于统一,在于全球化。统一固然带来了文明的进步,但从另一个角度也 毁灭了文明的多样性。为了矫正现代化及全球化的弊端,后现代文化开始以地方性文化 挑战自启蒙运动以来的“大叙事”思想。认为那种“总体理论”、“全人类性”、“总 规律”的大话和思维观是最值得质询的。而人类学家们对各民族文化的田野报告为这些 质询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人类学家吉尔兹更是在其《地方性知识》一书中,以“地方性 ”的立场,对“大叙事”笼统的宏观思想方式进行了颠覆。同时提出了深度描写和理论 诠释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深度描写”要求能做到以大析小,以小见大,既有形而上学 的透析,又有形而下学的认知。在形而上的理论构筑方面能把握其深层结构,抽象地、 规律化地进行探讨。在形而下的操作层面上则从认识论基础入手,收集、阐释资料,提 供新知或矫正已知(如对“常识”的研究),以批判的态度对人类学知识进行重新清理和 审视。这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研究方式,是值得审美人类学借鉴的。 二 审美人类学虽然是一门新学科,在人类学研究领域,有关专门的审美的专著并不多, 但如果我们仔细梳理起来,发现其中涉及到审美内容方面的却不少,几乎所有的有代表 性的人类学家都或多或少在其著作中涉猎过这一方面的研究。这是因为人类学对文化的 研究是一个整体的研究,审美与艺术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一个人类学家 对一个区域的文化进行个案研究时,包含在其中的审美和艺术部分必然会进入他们的研 究视野。而这些以往的研究,包括田野考察资料,为审美人类学研究的方式及理论建树 提供了坚实和宽广的学术基础。 以下我们可以看看一些人类学家们通过大量的田野考察资料论述出的一些他们不同的 美学观点,以及他们对审美对艺术的不同看法。首先我们看看人类学家是怎样认识艺术 和审美与技术、与表现形式及表现内容之间的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认为,人类 的一切活动都可以通过某种形式具有美学价值。但怎样让人感觉到它具有美学价值呢? 他认为,当工艺达到一定的卓越的程度,经过加工过程能够产生某种特定的形式时,我 们把这种工艺制作过程称之为艺术。[2](P2)同时他还强调了艺术与形式的关系,他说 :“世界各族人们的创作证明,理想的艺术形式主要来自具有高超技术的人在实践中提 高了创作的标准,它们有可能是原有标准形式的一种富于想象的发展。但如果没有形式 的基础,那么,想要创造出给人美感的愿望也就不复存在了。”“由于形式反映了过去 的经验,或形式有某种象征,在形式上表达了一定内容时,人们的艺术享受又增加了新 的成分。形式和内容的结合使人们的意识从平庸淡漠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升华。”因此, 他认为,我们必须记住艺术效果的双重源泉。其一仅以形式为基础,其二,是以与形式 有关联的思维为基础。[2](P4) 而人类学家爱米尔·斯蒂芬在详尽地论述了美拉尼西亚的艺术之后得出结论:技术上 的创造,其动机并不能充分说明何以会产生艺术形式。他认为,一切装饰都有代表性, 艺术的来源在于一种不自觉的思考过程中。在这种思考过程中,形式同看到的印象是完 全不同的,而艺术的来源也存在于一种把形式永久化的欲望之中。[2](P7)在表现形式 是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人类学家和美学家及艺术理论家的看法是相一致的,说明 它有普遍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同时,在人类学家的眼里,艺术不仅仅有它的技术性,以及形式上的审美性,还应该 有着更宽广的社会价值与精神价值。列维·斯特劳斯在比较西北沿海和卡丢维奥人之间 的艺术时认为,在这两种艺术中,艺术都与社会组织有密切联系:图案和主题表达出等 级的差异、贵族特权以及声望的等级。这两种社会是以相似的等级线来组织的,其装饰 艺术的作用是说明在等级制度下的等级地位,并使之合法化。[3](P276)也就是说艺术 不仅仅是有审美的功能,还有社会组织的功能,其实这种现象不仅仅是表现在原始的部 落艺术中,在封建社会的艺术中也同样如此,中国古代的艺术足以说明这一点,因此, 它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与价值。其社会组织的功能还在于,在部落盛大的集会中,共同的 舞蹈和唱歌时审美经验的相互沟通,共同举行仪式时那种超自然体会的相互感染,可以 把一个团体在强烈的感情之下团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