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主席去年12月20日在同出席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指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没有稳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远景目标都实现不了。因此,必须全党动手,全力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 要保障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关键在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首要的是要维护宪法的至尊地位,切实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是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根基。 一、宪法的鲜明特色与社会稳定 我国现行宪法作为具有最大权威性和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已经颁布并贯彻实施十三个年头了。十三年来,宪法对我国政治和社会稳定起了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好宪法,其特点有五:一是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用根本法的形式记载和确定下来,对改革开放这一强国之路作出了原则的规定;二是宪法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及相互关系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三是宪法对我国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作了广泛规定,它不仅包括生存权、人身权和政治权利,还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四是宪法对民族团结和民族自治制度作出了规定,对国家的统一和设立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的总方针解决港、澳、台问题也作出了规定;五是宪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内容和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十三年来的实践说明,我国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包括1988 年4月12日和1993年3月29 日全国人大的两个宪法修正案)是一部符合国情的、相当完善的宪法。当然,宪法归根到底来源于社会实践。我国现行宪法是我国人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随着我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客观上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宪法解释的职能,及时作出权威性的解释,或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宪法修正案。但是,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均必须慎之又慎,并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应该指出,现行宪法颁布十三年来,我们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维护国家稳定的关系问题上,认识上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我国近代历史和当今世界现实都清楚表明,经济落后就会受欺侮、受侵略、受压迫、受制于人,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国改革开放17年来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通过改革和开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使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大的提高,这始终是保持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最基本条件。因为我们只有在发展中求稳定,而不能离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孤立地谈稳定,当然也不能忽视稳定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一句话,在发展中求稳定,稳定则存;孤立地求稳定,稳定则亡。 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问题认识上的一次思想大解放,也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诚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出现大量的新事物,提出许多新问题,而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要有个过程,加之,各种改革配套措施和各方面的工作不可能一下子都跟上,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某些不安定因素可能会增多,某些犯罪也可能上升。但是,我们也应该预见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许多长期困扰我们的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以及治安问题,必将得到缓解或解决,这对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必须充分运用宪法功能。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十多年来,在重要的历史关头,党中央总是运用宪法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维护宪法的权威,使我国经济得到发展,政治和社会稳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宪法发展的趋势与社会稳定 近半个世纪,更确切地说,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世界各国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总的态势,那就是世界各国,特别是亚太地区国家都十分重视和利用宪法规范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可以说,无论是超强的经济大国,还是次强的经济大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把本国的经济复苏、稳定、发展和腾飞看作头等大事和最基本的战略目标,已经或者正在把国家建设的重心向经济方面转移。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适宜在这方面发挥规范、确认和指向的功能。韩国的经济腾飞就是一个范例。韩国自1960年以来,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为了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1972年通过公民表决修改了1962年宪法。到了70年代末,韩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又发展到一个新水平,于是又制定了1980年宪法。这部宪法以实现经济腾飞,保障社会民主、公正和全体公民的福利为宗旨。过了7年, 即1987年,韩国又制定了新宪法,干脆专设一章具体规定了国家的经济。 〔1〕到了1993年,韩国政府又提出《新经济计划》……这一切都是在宪法规定的原则下进行的。 继亚洲“四小龙”之后,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越南也纷纷踏上快速发展经济的里程,这些国家也十分重视修改或制定新宪法,以促进和保障经济的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