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9日,日本外相和防卫厅长官与美国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在华盛顿召开日美安全保障协商委员会“2+2会议”。会后两国发表了堪称全面调整日美同盟关系新指针的“共同声明”,首次将中国台湾、朝核危机、俄日北方领土以及驻日美军基地与日本自卫队基地相互使用等列为两国的“共同战略目标”。这标志着,日美军事同盟已由冷战时期的“专守防卫日本”扩大到涵盖范围包括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日美联合军事行动”。日美同盟关系的新一轮调整不仅为日本的安全防卫和政治外交政策带来了明显变化,而且还对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战略态势产生着深远影响。 一、冷战时期日美同盟关系的历史回顾 二战结束后不久,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美苏两极对峙的冷战局面。在亚太地区,美国曾将国民党中国作为其在亚洲的盟友,以抵御苏联共产主义的影响和抑制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然而,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以及随之而来的朝鲜战争,促使美国改变了对日政策,即在政治上防止日本倒向苏联阵营;在经济上使日本自力和复兴;在军事上正式明确日本作为美国战略防卫线上的重要一环。(注:[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下册[M],商务印书馆年版,第760—762页。)日本出于对国家安全战略环境的判断和与“强者为伍”的外交传统,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美结盟。1951年9月8日,日美两国签署《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该条约赋予了美国在日本国内驻扎武装部队的权利,但并未规定美国有保卫日本的义务。因此,从条约的内容看,它是一个不平等的依附性条约;从条约的属性看,它实质上是针对远东地区共产主义运动的军事同盟。 日本以牺牲部分国家主权为代价与美签订安保条约,目的是换取更大的国家利益。当时的日本首相吉田茂坦言,“日本以此得到了所期望的本国领土安全的同时,得以利用本来应该用于军备的财力物力,发展经济和提高国民生活。”(注:[日]吉田茂:『世界と日本』、番町书
1963年版(吉田茂:《世界与日本》[M],番町书房,1963年版,第161页)。)在日美同盟的保护伞下,日本经济迅速恢复。1956年7月,日本经企厅在战后第十个《经济白皮书》中宣布,“日本经济的恢复过程已结束,现在已不再是‘战后’”。(注:[日]经济企划厅:《经济白皮书》、至诚堂1956年版(经济企划厅:《经济白皮书》[M],至诚堂,1956年版,第2页)。)同时,日本还巧妙利用与美国的特殊关系,与许多国家恢复或建立了外交,并于1956年12月加入联合国,成为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 经济上的成功与重返国际舞台,使日本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自信,进而开始谋求改善战败国地位和形象,其中的举措之一就是要修改不平等的《日美安保条约》。1957年2月,曾被定为甲级战犯的岸信介成为日本首相。岸信介一上台便把“修改有损独立国家主权的日美安保条约”作为“政权的第一座丰碑,决意设法把它搞成”。(注:[日]田尻育三:《岸信介》[M],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5页。)为此,1957年5月和6月,岸政府分别通过了《国防基本方针》和《第一次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明确提出“在三年内将陆上自卫队扩充至18万人、海上自卫队的舰艇增至12.4万吨、航空自卫队飞机增至1300架,以初步建立起陆、海、空防卫体系”;(注:[日]藤原彰:『战后史资料』、新日本出版社1984年版(藤原彰:《战后史资料集》[M],新日本出版社,1984年版,第440页)。)同时,岸信介还突出强调与西方阵营相协调,并多次发表反共讲话,以博取美国的信赖与欢心。 在美国看来,日本要修改条约首先应增加军备,承担起防卫本土的任务;其次应为维持西太平洋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注:[日]富森睿儿:《战后日本保守党史》[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90页。)显然,日本尚不能满足美国开出的条件。就在日美两国就修改条约讨价还价之际,远东地区的国际形势发生了转变。1957年8月和10月,苏联先后成功发射洲际弹道导弹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使美国的核优势地位大受冲击;1958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万炮齐轰金门”,更使美国“如临大敌”;(注:详见资中筠:《战后美国外交史》上册[M],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页。)此外,日本国内要求修改日美安保条约的运动蓬勃展开,美国担心过分压制日本会促使其走向中立。 1960年1月,日美两国签署《日美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即所谓的新安保条约。新条约取消了旧条约中关于驻日美军可以镇压日本国内大规模骚乱和不经美国同意不得将基地权利给予第三国的规定,在法律上体现了些许对等性,使日本相对摆脱了战后初期完全听命于美国的状态。但同时,美国为让日本承担起相应的防卫责任,还特意在条约中加了一条新义务,即“远东条款”。关于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岸信介在1960年2月26日众议院安保特别委员会上称,“仅就这项条款而言,大体上是指菲律宾以北、日本及周边地区,也包括韩国和中华民国。”(注:[日]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四册[M],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055页。)这就是说,一旦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等地发生战事,美国可以随意使用在日本的军事基地。由此可见,新日美安保条约从内容上说依然是以日本提供基地、美国负责保护的“依附性”条约,实质上仍然是针对苏联与中国的军事同盟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