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开始重视对英国学派的研究。这是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一件事情。它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拓宽学术视野,形成更为完整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图式,矫正长期存在的并已产生明显副作用的“美国中心”的倾向。但必须注意的是,与当下居于主流地位的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各个流派一样,英国学派对我们来说同样有一个可借鉴和应批判的问题。 就可借鉴的方面而言,主要有对“人类历史的复杂性”、“国际舞台上的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有限性”的清醒意识,(注:参见章前明:“论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政治重点学科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北京,2004年。)“明确的研究方向、重视本民族话语”,(注:参见唐小松:“英国学派的发展、贡献和启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政治重点学科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北京,2004年。)“走自己的路、重学术传承、锲而不舍与不懈努力”,(注:任晓:“向英国学派学习”,《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0期。)等等。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英国学派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既体现在其所运用的方法论方面,也存在于其所抱持的具体理念方面,并对其采取批判的立场。 比如,对于包括历史、法律和哲学在内的传统主义研究方法,(注:虽然如有的学者所提到的那样,英国学派在方法论上采取了多元主义的立场,并不绝对地反对科学主义的方法论,但我认为,从总体倾向上看,英国学派主要使用的还是具有强烈人文科学色彩的传统主义方法。而这一点正是国内众多讨论英国学派的著述所嘉许的。)就应该保持一种冷静的、分析的态度。因为这些传统主义的方法并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以英国学派最为擅长的历史主义方法为例。该方法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历史和国际关系一向有着直接的和密切的关系”,(注:秦亚青:“实证主义与中国的国际关系研究”,《人大国际评论》2004年第1期,第29页。)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通过研究伯罗奔尼撒战争而发展出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基本原则的例子,长期为人们所称道。但我们也必须正视历史主义方法的局限。因为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归纳法。而关于归纳法的缺陷,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已经作了精辟的分析。英国思想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更是从哲学的高度系统地剖析过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种种缺失。(注:参见卡尔·波普尔:《历史主义的贫困》,何林、赵平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从理论实践来看,历史主义方法对英国学派本身的理论建构活动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它使部分学者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的变迁性,甚至陷入了循环论的泥潭。马丁·怀特(Martin Wight)就是一个例子。在著名的《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一文中,怀特写道:“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太易于形成进步主义的解释”。(注:詹姆斯·德·代元主编:《国际关系理论批判》,秦治来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怀特打了如下的比喻:如果托马斯·莫尔或者亨利四世来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可能会因眼前的情势与其以往的经历极度相似而感到震惊:国际体系分裂成各自拥有同盟国和卫星国的两大强国,弱小国家通过游离于两强之间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身价,普世主义与地方的爱国主义针锋相对,干涉的责任压倒了独立的权利,和平目标以及共同利益成为一纸空文,人们宁愿在战争中被打败,也绝不肯屈从于未经抵抗的征服。怀特认为,虽然在当下的世界,国际舞台更大了,行为体减少了,武器更令人恐惧,但上演的仍然是原来的情节剧。(注:此处文字在秦治来译文的基础上,参考了周桂银、党新凯在“权力政治、国家体系和国际关系思想传统——马丁·怀特的国际关系思想”一文的译文,并做了适当的调整。)由此,他得出如下结论:“国际政治是一个事件不断再现和重复的领域;在该领域中,政治行为大多具有规则性的必然规律。”(注:詹姆斯·德·代元主编:《国际关系理论批判》,第29页。)很显然,这一结论是不正确的。其次,英国学派成员之所以对“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两个概念能够有清晰的阐释,而对“世界社会”这一更高层次的概念却语焉不详,或许也与历史主义方法论的内在缺陷有关。因为,“国际体系”、“国际社会”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而“世界社会”则从未真正出现过。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因为科学主义方法论存在缺陷,就像怀特那样对其“不屑一顾”,僵硬地固守传统主义的方法论,并以此自得;或者因噎废食,仓皇退回传统主义的方法论。平心而论,我们在科学主义方法论上的训练和运用还远远不够,这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关系研究整体水平的一大制约因素。正确的做法应当如秦亚青教授所倡导的那样,真正实现“人文与科学的契合”,(注:参见秦亚青:“第三种文化:国际关系研究中科学与人文的契合”,《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1期,第19-20页。)既不非此即彼,也不顾此失彼。 又如,在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中,立足于自身赖以成长的文明的做法是正确的,对自身文明的推崇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像英国学派那样过分推崇西方文明——甚至有几分自恋(注:这一现象在马丁·怀特、约翰·文森特(John Vincent)等英国学派代表人物的著作中有充分的体现。美国学者肯尼思·汤普森(Kenneth W.Thompson)在为怀特写的学术小传中就用了“西方文明的价值”这样一个标题。参见肯尼思·汤普森:《国际思想大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的做法,我们就应当予以高度警觉和坚决批判。对西方文明过分推崇的做法,深刻影响着英国学派学者的理论构建活动乃至具体的结论,并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它的应有价值。以“国际社会”这一核心概念为例。虽然英国学派在构想“国际社会”时竭力强调共同利益、价值、规则和制度的重要性,试图表现出理性主义的、超脱主权国家羁绊的姿态,但从其援引的例证特别是其最终的结论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国际社会”实际上脱胎于西方的文化,带有明显的“欧洲民族的思维痕迹”,是近代以来形成的西欧国家内部的权力结构在更大的区域乃至全球范围的放大。它试图运用非物质化的力量来安排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事务,以实现国际关系的稳定和秩序。怀特就曾写道:国际社会包括“各独立共同体之间的惯常交往,它渊源于欧洲基督教国家之间的交往并逐渐扩大到全世界……[并且]反映在外交体系中;反映在有意识地维护均势以保持国际社会各成员共同体的独立自主上;反映在国际法的正常实施过程中,国际法的约束力在一个广泛但可能在政治上并不重要的问题范围内已经为人们所接受;反映在经济、社会和技术的相互依赖以及功能不同的国际制度中”。(注:转引自肯尼思·汤普森:《国际思想大师》,第68页。)怀特甚至质疑大多数的非欧洲国家是否能够真正融入这个国际社会。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国际社会理论与20世纪90年代在英国、美国等西方大国风靡一时的“新干涉主义”存在逻辑上的关联。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该理论为上述两个大国所实施的、引起当下国际关系严重动荡的对外干涉行为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英国学派的鲜明特色甚至其明显的缺失,与英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特别是它在现当代国际体系中地位的演变密切相关。英国学者亚当·罗伯茨(Adam Roberts)曾指出:“英国的国际关系观点不可避免地受到下列事实的影响:联合王国有积极参与世界其他地区事务的悠久传统,这种参与所采取的方式是殖民主义、贸易关系、对外军事义务和在国际组织中的活动。此外,3个世纪以来,英国既没有经历过外国的军事占领,也没有经历过革命。确实,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里,只有英国处在这样一种位置上”。(注:参见袁明主编:《跨世纪的挑战: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3-24页。)挪威学者伊弗,诺伊曼(Iver B.Neumann)在讨论“英国学派对历史的专注是否与英国外交政策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辉煌以及当前所出现的凋敝状况有关联”这一问题时也认为:“英国学派所倡导的‘现实主义’之所以比美国的现实主义更‘富有启发性’或者说更‘可为人所接受’,其原因与这两个国家权力来源的性质有直接的关联。”(注:伊弗·诺伊曼、奥勒·韦弗尔主编:《未来国际思想大师》,肖峰、石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们才看到了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中的如下现象:一战以后,英国学者和美国学者联手创立了古典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人性现实主义理论。(注:这时候,大英帝国的余威犹在,而美国还只是一个成长中的大国。)而在科学主义兴起之后,英国学者与美国学者分道扬镳,后者得以领风气之先,而前者渐落边缘。(注:这时的美国已是真正的世界级大国和西方世界的霸主。而在二战中受到重创的英国的国际地位已显著衰落,即使在欧洲事务中,其影响力也大不如前,更不要说对于全球事务的影响力了。)所以,抛开学术理念、理论创新能力、理论的科学性等因素,说到底,一个学术流派的兴衰是与该学派所赖以成长的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