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历史在2004年掀开了一个崭新的篇章。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欧盟便完成了它自身的扩大,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也随之加深:2004年5月1日,十个新的成员国加入欧盟;6月18日,欧盟理事会在布鲁塞尔接受了《欧盟宪法条约》的文本。 而这一切,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曾被看作是不可实现的目标。 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迈出的这一步是交织着希望和担忧。一方面,老的成员国担心:在东扩后的欧盟内是否还能保持原有的竞争条件;另一方面,新的成员国也担心:加入欧盟是否会导致将自己廉价出售给那些“富裕的老欧洲人”。另外,那些新的成员国国家元首们在对着《欧盟宪法条约》说“是”的时候同时也在担心,《欧盟宪法条约》是否能够通过本国的全民公决。 这些纷纷杂杂的声音几乎使人忘记: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时,一个统一欧洲的蓝图还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而如今,欧洲的统一被看作是在欧洲结束战争的一个决定性举措。 巴尔干的灾难使欧盟认识到,如果不把中欧和东欧的局势稳定下来并给予这一地区以发展机会,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作为位于欧盟和前苏联(或独联体)之间的“缓冲地带”,如果看不到明朗的发展前景,那么这些国家很容易在社会和内政上发生扭曲,而那种在安全政策方面惶惶不安的感觉也会放慢改革的速度。这些国家的安全政策令人难以捉摸,受到冲击的首先是德国和奥地利。因此,为中欧和东欧国家指明发展方向,这对于德国和奥地利来说要比对其它国家更重要。 欧盟开始着手扩大,吸纳中欧和东欧国家。通过加入欧盟来达到政治上的稳定,这方面的经验人们早就有了。在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盟时,其政治目标——加强民主、稳定经济,以扩大民主稳定的范围——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根据普遍的看法,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之所以取得了良性的发展,就是因为有了欧洲一体化的观点。作为欧洲稳定政策的工具,加入欧盟也同样适用于中欧和东欧。 1.东扩 1989/90年以后,中欧和东欧的大多数国家都愿意加入欧盟。但是直到1992年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时,人们还把目光集中在深化欧洲一体化进程上,并以此作为对德国问题的回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忽略了另外一个迫切的问题:该如何对待那些愿意加入欧盟的中欧和东欧国家。然而,“欧洲统一”的机会毕竟是不可阻挡的。还是在冷战时期,德国的外交政策就致力于用合作和对话来缓和东西方的对峙:自1969年起,社民党和自民党的勃兰特/谢尔政府就与中欧和东欧签署了条约,发展了关系。当时德国的“新东方政策”恰恰就是德国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写照:东西方不应分离,要凝聚在一起。因此,德国在开始的时候虽然将精力集中在德国统一问题上,但随后就成为了推动欧盟扩大的重要力量。 在经历了最初的踌躇阶段之后,欧盟从1991年起与十个中欧和东欧国家签署了欧洲协议。欧洲协议是一项自由贸易协议,它也包括了通过政治对话和技术、资金支持来促进自由贸易的内容。但是欧洲协议里没有明确的加入欧盟的表述,而有关进入统一市场(特别是进入农业市场)的具体规定也显得不够慷慨。因此,欧洲协议被看作是不充分的。同时,中欧和东欧国家对这样一种准成员国的身份状况也感到不满。 鉴于巴尔干地区所发生的事件,1993年6 月欧盟理事会在哥本哈根作出了决定性的转折:各国政府首脑对中欧和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终于做出了明确的表示。会议发布了“哥本哈根准则”,并以此作为加入欧盟的条件,适用于所有愿意加入欧盟的国家: ●“政治准则”要求欧盟候选国必须拥有机构上的稳定性,即加强民主和法制的秩序,保护人权,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 ●“经济准则”: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欧盟候选国必须有能力承受欧盟内部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动力。 ●必须接受欧盟的法律。欧盟在以前吸收新的成员国时就提出过这样的要求。现在,新的欧盟候选国必须证明它们能够遵守欧盟的法律和履行义务。 1994年和1995年,欧盟的东扩政策中又补充了一些重要的内容。除了对愿意加入欧盟的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之外,还特别制订了“加入欧盟前的战略”,用来促进候选国与欧盟的进一步接近。为此欧盟在1995年至1999年提供了67亿欧元的资助经费。 中欧和东欧的国家毫不犹豫地对欧盟的提议做出了反应:匈牙利和波兰在1994年,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在1995年,捷克共和国和斯洛文尼亚在1996年分别提出了加入欧盟的申请。 加入欧盟的意愿迅速发挥了作用。由于欧盟强大的吸引力,“哥本哈根准则”中所提出的要求促使那些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进行了巨大的变革。欧盟委员会定期发布“哥本哈根准则”的评估报告,报告中公布了对候选国加入欧盟的能力的评估结果。欧盟委员会的报告是欧盟理事会决定是否与那些“欧盟候选国”开始谈判的基础。 1997年12月,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欧盟理事会在卢森堡决定从1998年3月起与五个中欧和东欧国家(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波兰和斯洛文尼亚)以及塞浦路斯开始有关加入欧盟的谈判。但是人们很快就意识到,将中欧和东欧国家分成两个等级是不明智的,其它的那几个国家在加入欧盟的进程中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因此欧盟理事会于1999年12月在赫尔辛基决定,从2000年2月起与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也展开加入欧盟的谈判。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德国政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个于1998年上任、由德国总理格哈德·施罗德领导的新政府将欧盟的东扩政策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