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重心在美国。但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却不是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翻版,具有悠久历史和思维体系的英国在国际关系理论方面也表现出自己独特的研究风格。有学者指出,战后美国的国际关系主流理论取向是理性主义,而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国家则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建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注:Ole Waever,The Sociology of a Not So International Discipline:American and European Development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 Peter Katzenstein,Robert Keohane,and Stephen Krasner(eds.),Exploration and Contestation in the Study of World Politics.Cambridge,Mass.:The MIT Press,1998,pp.48,61-63.)比如,就本体论而言,美国强调物质,英国偏重理念;从认识论角度来看,美国强调科学实在论,英国偏重理性思辨;在方法论方面,美国强调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元论,英国偏重历史的和多元的研究方法。(注:See Andrew Hurrell,Keeping History,Law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Firmly within the English School.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27,no.3(July 2001),pp.489-494.)这些比较是中肯的,但是也忽视了一个重要方面:核心理论问题的建构。英美国际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不同在于核心问题的不同,因而也就导致了理论家思维重心的不同,结果建构了不同的理论。本文以英美为例阐述理论的核心问题这一概念,目的是为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提供有益的启示。 中国国际关系学在过去20年里发展迅速。我们有了学科和学派的自觉,但作为学科重要标志的原创性理论和理论学派却依然没有形成。(注:这已经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界的一种共识。可见王缉思《国际关系理论与中国外交研究》,载资中筠主编《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98—299页。)中国原创性国际关系理论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基于局部的(中国的)思想文化、历史传统和现实经验而产生的;第二,它具有通则性特征,亦即具有超出局部传统和经验的普适性;第三,它的核心理论假定具有与其他国际关系理论不可通约的性质。(注:近些年来,中国已经有许多研究成果是应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假定、假设、概念来分析中国的经验,研究中国的问题,验证西方理论的效度和信度。这些研究成果推动了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十分有意义的成果。但这类研究主要是围绕对原有理论的验证展开的,使用的是原有的话语体系和概念系统,不是我这里所说的原创性理论。原创性理论必须超越单纯的理论验证,它是根据局部经验生成的假定、假设和概念,具有不同于其他理论的话语特征,并导向通则性理论体系。)中国的学者提出了许多建议和主张,比如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创建中国学派等等,(注:梁守德:《论国际政治学理论的中国特色》,《外交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第40—46页。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和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学派是有不同意义和标准的。根据梁守德教授的解释,中国特色国际关系理论注重中国的国家特色,具体来说有着三种特点:(1)以国家权力为核心;(2)强调生产力和经济优先,经济和政治相互渗透;(3)重视改革和发展,建立公平合理的世界经济政治新秩序。这些基本理论假定与西方的现实主义、新马克思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有很大的相同之处。我所说的中国学派则更多强调学理方面的意义,即:既符合普遍理论标准,又具有中国视角的理论;既在一定时空范畴内、在宏观层面上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又在微观层面上表现了属于中国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建构路径。它的基本辨别标准应该是具有与现有理论不可通约的核心假定。)但依照这三条标准来衡量,目前仍然没有可以称之为学派的原创性理论。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理论核心问题的缺失。所以,当前必须厘清理论的核心问题,这样才可能建立可以称之为中国学派的原创性理论。 一、理论与理论的核心问题 理论是知识系统,是概念、原理的体系,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注:关于理论是知识系统的定义,参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1213页。《牛津英语词典》的相关定义是:A scheme or system of ideas and statements held as an explanation or account of a group of facts or phenomena;a hypothesis that has been confirmed or established by observation or experiment,and is pronounced or accepted as accounting for the known facts;a statement that is held to be the general laws,principles,or causes of something known or observed。参见The Compact Edition of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p.3284。)自从国际关系学科建立以来,主流理论界就存在对理论的两种不同理解。一种是“硬科学”派,认为理论必须包含可验证的假设,必须表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强调理论的实证性特征;另一种是所谓的“软科学”派,认为理论是一种系统、严谨、相互关联的概念和命题,强调理论的规范性特征。不过,两种观点虽然有着许多不同之处,但都承认理论是一个包含普适性命题的思想系统。(注:See Kenneth Waltz,Realist Thought and Neorealist Theory,in Charles W.Kegley(ed.),Controvers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Realism and the Neoliberal Challenge,New York:St.Martin's,1995,pp.67-83;Hedley Bull,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1919-1969,in James Der Derian(ed.),International Theory:Critical Investigation,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95,p.181.)既然理论是一个系统,理论的生成就会始于一个核心。系统的核心是系统形成过程中最早出现的部分,核心出现之后,经繁衍伸展,系统才会逐渐形成。根据拉卡托斯的论述,系统的核心被称为理论的“硬核”,(注: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兰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67—69页。另外,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在某些方面近似于库恩的理论范式,强调理论核心命题的不可通约性。参见Imre Lakatos,Falsification and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s,in Imre Lakatos and A.Musgrave(eds.),Criticism and Growth of Knowled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0,pp.91-196。)硬核是一种理论区别于另外一种理论的根本标志,是理论的灵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