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传媒产业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传媒产业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具有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这里所指的传媒,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电影、图书、音像制品,以及目前正在迅速崛起的互联网络。 根据2003年的统计,中国内地公开发行的报纸达2100多种,平均期印数18721.12万份,总印数367.83亿份。期刊8700多种,总印数29.42亿册,总印张数100.04亿张。全国共有电视台363座,广播电视台1579座,日播电视节目2262套,电视日均播出节目超过了2.3万小时。中国内地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已经分别达到94.97%,覆盖人口超过了12亿,全国平均电视机普及率已达到85.88%,电视观众总户数达到3.06亿多户,电视观众总人口达到10.7亿人,有线电视用户已经突破1亿户。内地电视剧制作单位307家,广播影视制作经营机构886家,电视剧年产量619部10654集。2003全年电视广告收入已经达到325.82亿。(注:叶朗.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R].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在传统传媒业发展的同时,被称之为第四媒体的因特网迅速发展,成为传媒产业中的一匹黑马。 无论是报刊、杂志,还是广播、电视和近年来迅速崛起的网络,传媒产业飞速发展的态势令世人惊叹,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产生了巨大影响。(注:经济日报,2003-01-27.)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从1990年到200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中,第一产业已经从当年的27.1%下降为15.2%,第二产业已经从当年的41.6%上升为51.1%,而第三产业则从当年的31.3%上升为33.6%。(注: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2)[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这些数据表明,在第三产业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传媒产业,其总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正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巨大的作用。 二、传媒产业与法律规制 随着时代的发展,世界正在迈入信息社会。作为承载与传播信息的大众传媒,在信息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已经有目共睹,它主导甚至主宰着世界上大多数人获得的信息,并以自己的力量影响着国家政治、社会经济、民族文化乃至世界的风云激荡。同时,大众传媒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公民实现其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宪法权利的延伸以及重要形式和手段。可以说,大众传媒已经成为现代国家乃至世界的不可或缺的一元。没有媒体的运作与参与,今天的世界不会如此变幻多元,人们的生活也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大众传媒在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同时,本身已成为一种产业。传媒产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是当代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传媒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当今世界,传媒产业在社会生活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迅速上升,在许多发达国家传媒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传媒产业不仅有现实的经济意义,而且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在,世界许多国家已经盯上我国巨大的传媒市场,力图凭借其经济实力和传媒传播优势,占领我们的传媒市场。不仅如此,他们在获取巨额利润的同时,还大力推销其政治理念、价值观念,推行文化殖民统治。如果不抓紧发展和壮大我国的传媒产业,提高整体实力,很难适应今后传媒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和竞争的形势。 我国传媒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当前我国传媒产业的起点低,市场化程度低,规模小。无论是在产业规模和结构上,在社会化和产业化的程度上,在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的经验上,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大力发展这个朝阳产业,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均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传媒产业是双刃剑,它在开拓市场,使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社会化的同时,可能为追逐最大利润而牺牲社会效益或者给公共安全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需要运用政策法律手段规制和引导传媒的行为。人类社会历史演进证明,社会制度决定传播制度。西方学者早就指出:“所有的制度都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它们的媒介加以管理和控制”。(注:[英]D·麦奎尔.大众传播模式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传媒产业的发展进程决不是脱离现实国情基础的,它受到宏观社会发展的制约,不可能超越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注:[英]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不同国家对媒介的管制都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国情,因而体制各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传媒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荷兰、日本等国,都设有专门的机构对传媒行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并有一整套行业制度和法律来规制媒体的行为及传媒产业的发展。就广播电视媒介而言,各国对建台、传播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美、英、德、意等国的《反垄断法》,美国的1996年《电信法》、英国的新广播法案,意大利的《广播—通信法案》等等,主要内容有实施严格的许可证制度;防止垄断;限制暴力、淫秽内容,保护未成年人;对广告进行限制和约束等等。近年来许多国家还针对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带来的传播手段的变化纷纷制定新的法规。(注:朱虹.广播影视业:改革与发展[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