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权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指使用权,个人拥有在不损害他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 自由使用和处分自己现存财产的权利;二是获得权,个人拥有在不损害他人正当权利的 前提下获得财产的权利;三是排他权,个人财产权只具有个人属性,非经本人同意,绝 不允许他人或组织使用个人财产。美国宪法的一大特色就是以成文的方式缔造了超出政 府权力干预范围之外的更高的法律——“权利法案”——宪法修正案前十条,明确了一 些只保留在公民个人手里的基本权利。在总共十条的“权利法案”里,有五条涉及保护 个人财产权。为什么美国的制宪者对保护个人财产权如此重视?这是因为个人财产权绝 不是人的身外之物,仅仅是满足人类生存和享受的需要,而是人类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 ,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进步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个人自治和尊严已成为当代文明的核心价值,而个人财产权是实现个人自治和保持个 人尊严的必要条件。个人财产权使得个人拥有自己可以控制并不受他人干预的领域和范 围成为可能,从而使得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保有自己不容侵犯的隐私权利,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并不必考虑他人意愿进行自由选择,实现自己的价值。古今中外, 每种新的思考和行动方式的探索者之所以能够得到涌现,就是因为个人财产权的保障能 够使其蔑视多数认同的方式。没有个人财产权,个人自然要受制于他人或组织,处于服 从、被强制状态。在此状态下,个人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不可能拥有自己的 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所以,没有个人财产权,就没有自由、权利和道德。美国的联邦 宪法虽未对选举权作出限制,但多数州早期的宪法都规定,选举权仅限于那些拥有特定 数额财产的男子。这种做法虽然剥夺了一些人的政治权利,但却是基于保护个人财产权 的考虑。他们认为,对于没有受到正常教育、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来说,很难期望他们对 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给予维护(实际上对没有财产的任何人来说,他们都会本能地反对 个人财产权)。当时的制宪者们强调,土地所有者是自由权最好的保护人。《权利法案 》起草者麦迪逊说道:如果给没有财产的人选举权,他们不是联合起来剥夺所有者的权 利,就是成为“政治煽动家的工具”。 权力既可以用来做好事,也可以用来干坏事,不受遏制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个人财 产权是对政府权力的根本性限制。个人财产权的确立,势必使得个人自治成为可能,从 而使得个人对政府的依赖程度下降,相应地,使得政府对个人的影响式微;从另一角度 讲,个人财产权的确立,惟有在经济上充分独立,个人才可能公然挑战政府权力,发表 异议。私营企业是一种在属性和权力上与政府权力相对立的实体。因此,私营公司是分 散政府权力、制衡政府的重要力量。而只有在个人财产权得到确立的条件下,才能保证 私营企业的产生、发展、壮大。 维护个人财产权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社会秩序与和谐不可缺少的手段。对个人财产 权的维护是人的爱己本能。人不为己,实是一种非正常思维。拥有个人财产权,一方面 使个人谋求幸福生活、建功立业的欲念得以激发,潜能获得最大限度的释放,发明、创 造和参与竞争才有动力,从而使每个人特别是那些具有异乎寻常天赋的个人得以把他们 的全部聪明才智贡献给社会,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罗马教皇庇护十二世曾这样问道: 如果个人被剥夺了获取财产的希望,还能向他提供什么自然的刺激物呢?另一方面,拥 有个人财产权,个人会基于效率和成本—效益的目标理性来处置自己的财富。而没有个 人财产权,自然使个人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负责任,随意处置。进一步说,财产的私 有化,使社会财富的使用效用趋于最大化,浪费趋于最小化。因此,维护个人财产权与 社会利益本质上是相一致的。伯纳德·曼德维尔认为,人们为他们隐秘的、追逐私利的 激情所驱使,可以通过“巧妙的设计”,达到经济的富足、社会的和谐。这样一来,“ 为老练的政治家所巧妙安排的私恶就可以变成公利……因此,虽然人人都满怀邪恶,但 整个大众却组成了天堂”。 个人财产权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它既是市场经济中的要素——诚信、契约、贸易、 竞争、利润等人类文明价值产生的渊源,又是维护这些文明价值的保证。没有个人财产 权,必然是权力至上。在此背景下,权力是社会惟一的价值,个人只得通过权力获得财 产,或通过权力剥夺别人的财产。而这种源于权力的财产由于缺乏获得的正当性,不可 能赢得人们的认可,因而得不到实质性的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权力得到保护。 经验告诉人们,由于没有了个人财产权共同约定的边界,否定个人财产权,我们看到 的不是“公而忘私”,而是人类兽性的表露和私欲不受遏制的膨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 互争斗和随之伴生的人类一系列罪恶的产生。美国的制宪者、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 说道:“这种思想——财产不像上帝的法那样神圣,一旦被接受……混乱和暴政就开始 了。”摩尔(Paul Elmer More)认为,“对于一个文明人,财产是比生命更为重要的权 利”。尽管生命是最原始的资源,但对于一个文明人而言,将我们与野兽区别开的最主 要的东西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拥有的财产。没有它,人类实际上就不可能有任何超 越兽类的想象力。 所以,我们的先贤们早已宣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说其神圣,就是要把个人财 产权奉若神明,不可触犯,否则,必将引发人类灾难并将波及久远。个人财产权是个人 自由、权利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由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保障,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条 件。必须把维护个人财产权作为根本的道德原则加以遵守。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人类的未 来,但人类社会不论演化成什么形态,个人财产权具有永恒的价值,是个人永恒的权利 。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就是对人类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