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 56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5)06-0009-07 一、法国的现象学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注: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的“导言”中这样写道:“现象学是关于本质的研究……但现象学也是一种将本质重新放回存在……的哲学。……在它看来,在进行反省之前世界作为一种不可剥夺的呈现始终‘已经存在’,所有的反省努力都在于重新找回这种与世界的自然的联系,以便最后给予世界一个哲学地位。”正是从这个意义来理解现象学,梅洛-庞蒂说:“整部《存在与时间》没有越出胡塞尔的范围,归根结底,仅仅是对‘自然的世界概念’和‘生活世界’的一种解释,这些概念是胡塞尔在晚年给予现象学的第一主题”。(第1-2页,以下凡引此书皆只注页码)反过来说,“现象学还原是一种存在主义哲学的还原”(第10页),“本质不是目的,本质只是一种手段”(第10页),应该把本质“带回体验的所有活生生的关系”(第11页)中去。“因此,探讨意识的本质,不是展开词义意识……而是重新找回我对我的这种实际呈现,……探讨世界的本质,不是探讨世界在观念中之所是……而是探讨在主题化之前世界实际上为我们之所是。”(第12页)所以,“本质”还原不是还原到“我们毕竟只是拥有我们自己的状态”的那种“感觉主义”;也不是把世界还原为“作为我们的意识的单纯相关物”——因“世界内在于意识”而“使世界变得确实”——的“先验唯心主义”;本质还原“旨在同等地看待反省和意识的非反省生活”。(第12页)梅洛-庞蒂认为胡塞尔之所以再三询问还原的可能性,就是因为“最重要的关于还原的说明是完全的还原的不可能性”。因为“如果我们是绝对的精神,那么还原就不会有问题”,但“恰恰相反,我们在世界上存在……非反省生活是其初始的、一贯的和最终的处境”(第10页)。所以,当我们“重返自我时,我找到的不是内在真理的源头,而是投身于世界的一个主体。”(第6页)把世界只看作“意义世界”,把主体看作“意义给予”的先验主体,是“先验唯心主义”的观点,在其中“去掉了世界的不透明性和超越性”,我们也不再是人或经验主体,而都是惟一的理性,事实上我们“没有亲在、没有地位、没有身体”,没有他人,也没有我,“因为我,因而也是他人,不介入现象的结构中……只有仅通过光线才存在的影子”。(第6-7页)梅洛-庞蒂认为胡塞尔的主张与此恰恰相反,在胡塞尔那里,他人问题真实地存在着,而且“为了不使他人成为一个空洞的词,我的存在决不应该归结为我对存在的意识……我思应该在处境中发现我……把我的思维当作不可剥夺的事实,取消各种各样的唯心主义,发现我‘在世界上存在’。”(第8-9页)同样,哲学也“是现实的或实在的”,是世界的一部分,“惟一预先存在的逻各斯”只有“世界本身”(第17页)。总之,在梅洛-庞蒂的理解中,只有“进入历史深处”的、在“意义发生”(Sinngenesis)(第16页)意义上的“发生现象学”(第15页)中,才有真正的世界、真正的他人和真正的交互主体性,因为它们正是发生现象学所呈现给我们的。可以说,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就是“重新发现现象,重新发现他人和物体得以首先向我们呈现的活生生的体验层,处于初始状态的‘我-他人-物体’系统”(第87页)。 现象学史专家施皮格伯格早已发现“这种情况清楚表明法国现象学改变了的观点”这一事实:“这种对于本质现象学的颠倒(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实际上使现象学服从于对实存事实的研究)很显然是与存在主义者从本质向实存转移一致的。”(注: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商务印书馆1995版,第758页。)事实上,法国现象学家的这种改变可以说是相当彻底的,对于他们来说所谓“意向性的革命性作用”正是在于“意识和与异于意识的世界的一同出现”,由此所呈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意识-世界。他们认为,现象学家都是在这样的世界中,不同的只是胡塞尔关注“严格科学”的理想,即本质性的认知和意义结构,或是这种结构的奠基性作用;而法国现象学家则更关注这个世界中的人的具体的存在(即实存),(只是)换个角度说,就是要投身于“异于”自我的世界和生活中去——实际上,这正是法国现象学的基本精神。 而法国的现象学,按照利科的说法,就是由列维纳斯的《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直观理论》奠基的。结果,“部分地由于列维纳斯的持续的影响,法国的胡塞尔研究从来就没有完全摆脱一种海德格尔式的理解”。(注:Tom Rockmore,Heidegger and French Philosophy:Humanism,Antihumanism,and Being,London; New York:Routledge,1995,p.128.)不过,列维纳斯本人则更进一步明确:法国的存在主义大部分都——马塞尔是例外——来自现象学,而且是海德格尔本人所反对的人类学那方面的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注:Ibid.,p.55.)列维纳斯在80年代的谈话中说的很明确:“现象学方法使我们能够在我们活生生的体验中发现‘意义’(注:这里以及本段引文中其他的“意义”一词都是列维纳斯本人强调的sens,而不是他所反对的signification,对此可参见John E.Drabinski,Sensibility and Singularity:the problem of Phenomenology in Levina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1,p.222,n.11。至于两者的区分详见列维纳斯1964年的La Signification et le Sens一文,英译见Emmanuel Levinas:Basic Philosophical Writings,edited by Adriaan T.Peperzak,Simon Critchley,and Robert Bernasconi,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6,pp.33-64。);它把意识揭示为始终与在它本身之外的对象、异己的东西等保持接触的一种意向性……现象学可以使意识理解自身的主旨、反思自身并因此发现其意向性的所有隐蔽的或被忽视的境域……可以说现象学就是一种使我们了解我们在世界中的位置的路径,这是一种自身赋义(sich besinnen),使得意义在生活世界中的起源得以恢复。”(注:Richard Kearney,Dialogue with Contemporary Continental Thinkers:the Phenomenological Heritage,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4,pp.50-51.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作为意向分析的方法,现象学使我们座实在具体的生活之中,使我们真正地朝向“事物本身”。——当然,这已经是法国现象学家基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但又与其不同的、颇有感性特色的对胡塞尔意向性的一路理解了。(注:萨特的“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意向性”一文(载于倪梁康(主编):《面向实事本身:现象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可以说是以最突出的方式阐释了这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