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5)03-0110-006 终其一生,梅罗-庞蒂的问题都未改变过。这一问题就是在《行为的结构》中首次提到的:“我们的目的就是去理解意识与自然的关系”。[1-p1]在这本书中,他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只是对于一个知觉主体、一个积极参与到他所知觉到的景观中的主体才是有意义的。《知觉现象学》则通过重新发现已身(le corps propre)深化了这一主题。“世界是与主体不可分的,但却是与作为世界的投射的主体不可分的,而且,主体是与世界不可分的,但却是与作为主体投射的世界不可分的。主体是在世界之中,世界则是‘主体的’,因为其结构和关节是由主体的超越活动勾勒出来的”。[2-p491~492]在该书中,梅罗-庞蒂仍然坚持意向性概念。对于他来说,在世界之中指的是知觉主体与被知觉的世界之间的一种意向关系。但是,人们也许会提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如果世界是为了主体而存在,主体是为了世界而存在,那么为什么它们是一个为了另一个而存在的呢? 为了回答这一形而上学的问题,梅罗-庞蒂在《可见者与不可见者》中转向了一种新的本体论,即肉体成了存在(主体与世界只是其组成部分)的基型。由此,意向生活不仅是主体向世界的生存投射和世界向主体的生存投射,而且它还是存在的自身实现。这也就是说,己身的肉体通过表达和各种文化揭示了世界的肉体。 根据这种观点,本文首先澄清梅罗-庞蒂的肉体概念,然后再揭示其新本体论的意义。 一、肉体 实际上,在《知觉现象学》时期,梅罗-庞蒂就已经想着手解决主体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胡塞尔“运动觉”概念和格式塔理论的影响下,梅罗-庞蒂重新考察了身体与事物的协同系统,它预示了《可见者与不可见者》一书中的“肉体”概念。作为格式塔,这一系统在所有方面联系和囊括了各个异质的部分。正如梅罗-庞蒂所说的,“我的身体不是并列器官的总和,而是一个协同系统,它的所有功能在在世之在的一般运动中被重新把握和联系在一起”。[2-p270]正是通过知觉身体的各器官的协同,对事物与世界的体验才觉醒了,开始表达出来。 具体说来,对事物的知觉是通过不同的感觉完成自身的:看、触摸、感受等等。每种感觉都揭示了一个有着自身感性逻辑的不同现象域。不过,它并不脱离其他感觉。相反,它要求其他感觉把它们各自的探究能力联合起来,以便形成一个协同系统。这样,每个感觉都是一个完整的部分。若是一个盲人突见天日,恢复了视觉,那么其触觉组织会因此而发生彻底改变。[2-p257]因此,我们可以说,《知觉现象学》已经蕴涵了后来在《可见者与不可见者》中才明确提出的一种肉体可逆性的逻辑。比如,触摸只有通过与其他感觉的协同才觉醒和表达出来。因此,它成了一种感性的或肉体的自反性(la réfiexion),或不同感觉之间的一种互动,其中,另一只手或目光是作为触摸的自反意识起作用的。这种感性的自反性只是肉体的“可逆性”,它无止境地把内在转化为外在,把外在转化为内在。这就是说,每个感觉构成了对于被知觉的世界的一个不同的观点,其目的在于无止境地激发其他感觉。而且,被知觉的世界只是不同观点交错成形的开放核心。因此,“每个感觉在宏大世界内部构成了一个小世界,这不是矛盾的,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正是因为它的特殊性,它对于整体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它还向整体开放”。[2-p256] 身体也是一个象征系统,因为所有的感觉都进入了符号交流之中。每个感觉只是根据它与所有其他感觉的差异才被界定。它们的意义无法脱离感性网络。在此意义上,梅罗-庞蒂把己身比作一件艺术品:“一部小说、一幅画作、一段音乐都是个体,也即我们无法在其中区分表达与表达内容的存在,其意义只有通过直接的接触才可达到,而且它们辐射它们的意义时不会离开它们的时空位置。在此意义上,我们的身体可以比作艺术作品”。[2-p177]这就是说,身体是一种完全特殊的表达符号,一种没有脱离自身的所指符号,因为“如果身体每个时候表达了生存的各种样式,那么我们会看到,这不像绶带表示级别或一个数字表示一间房屋一样,这里,符号不仅表示它的意义,符号意义就居于符号之中,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它所指示的”。[2-p188]因此,表达与表达内容或符号与意义的关系不是一个意义单一的对应关系,好像它存在于原初文本与传统之间。因为身体与生存都无法被视为人的存在的根源,每一个都是以另一个为前提的,如此环环相扣,以致无穷。 不过,身体的象征系统和其各部分的协同只能根据世界向主体和主体向世界的生存投射来理解。人的身体已经是一个带有象征意义的自然,它以某种特殊的方式参与到人类文化世界的形成与转变中。然而,这种铭刻在身体中的自然的象征性只是部分源于人们的行为和他们的历史。换言之,人是通过自己的身体构成了一个人的世界。不过,主体并非人类世界的中心,它是向世界和事物开放的和展示的。由此,不仅存在着己身的象征系统,而且还存在着事物肉体的象征系统。梅罗-庞蒂指出:“每个对象都反映了所有其他事物。当我注视放在我桌上的台灯时,我赋予它的不仅有关于我的位置的各种可见的特性,而且还有壁炉、墙面、桌子可以‘看到’的特性,我的台灯的背面只是它‘朝向’壁炉的正面。因此,我可以看见一个对象,因为各个对象构成了一个系统或世界,而且每一个在安排周围其他对象的位置时是把它们当作其隐藏的各方面的旁观者和作为其隐藏的各方面不变性的保证。我对物体的全部视觉瞬间在世界上所有共存的物体之间一再被表示出来,因为每个物体都是其他物体‘看到’的对象”。[2-p82~83]事物之间的这种目光的可逆性不仅是一种象征的和肉体的特性,而且还涉及到知觉的本质。正是因为壁炉看着桌子,所以它能够让我看到它。事物的象征系统反映了身体象征系统的结构。换言之,“知觉与被知觉的东西必然有着同一种生存样式”。[2-p429]己身与各种事物在被梅罗-庞蒂称为的“共生”(symbiose)、“耦合”(aecouplement)、“相通”(communion)和“交流”(communication)的一个“联盟”(une union)内“共存”着。(注:见《知觉现象学》,pp.367-370;关于这一点,请参见R.Bernet的分析:Le sujet dans la nature,réflexions sur la 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chex Merleau-Ponty,in Merleau-Ponty:phénoménologie et expérience,édité par M.Richir et E.Tassin,Jerome Millon,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