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529(2005)03-0009-05 摹状词理论用逻辑技术解决了哲学史上一个有名的难题——存在悖论,“澄清了从柏拉图的《泰阿泰德篇》开始的、两千年来关于‘存在’的思想混乱”[1](P392)“开辟了形而上学的新纪元”[2](P97),被看作是哲学的典范。尽管如此,反对的声音依旧存在,其中以斯特劳森(P.F.Strawson)的最为有名。斯特劳森在《论指称》一文中指责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特别是其中的专名学说是灾难性的。罗素后来在他哲学的自传《我的哲学的发展》的最后一章里对斯特劳森批评的主要之点做过一个答复。他们之间观点的冲突涉及到摹状词理论的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意义问题,二是句法问题,三是专名问题。我们下面对此分别加以分析说明。 一、意义问题 摹状词理论在语言的意义问题上持有一个直观的信念,认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与它的所指具有同一性。在《论指称》一文中,斯特劳森批评的矛头直接指向这个信念,认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不是所指。如果意义不是所指,那么摹状词理论就没有建构的必要。因此,斯特劳森的批评是一种釜底抽薪。 为了证明罗素的观点是错的,斯特劳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意义是语言表达式的一种功能。他说,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与我们使用它时所表示的东西是不同的,而罗素恰恰混淆了这一点。以“我感到热”这个句子为例,这同一个句子可以被不同的人使用,但是,任何两个不同的人在逻辑上都不可能对该句子做出相同的使用;“我”这个词可以由任何人用来指称他本人,说“我”指称某个特定的人物是毫无意义的;说它指称某个特定人物这一点,仅仅是关于词的某个特定的使用所能做的事情。进而,斯特劳森认为,提出词的意义,就是为了把该词使用于指称或者提到一个特定对象或特定的人而提出一些一般的说明;提出句子的意义,就是为了把该句子使用于构成某些真的或假的论断而提出一些一般的说明。词或句子的意义独立于词或句子在某个特定场合下的使用。词的意义不可能等同于它在某一特定场合下所指称的对象;句子的意义不可能等同于该句子在某一特定场合下所做出的论断。斯特劳森认为,罗素所犯错误的根源在于把所指当作意义,将词的意义与其在特定语境中的使用混为一谈了。斯特劳森还特别利用了罗素在分析摹状词所使用的一个例子“法国国王”来批评罗素。在他看来,罗素关于句子S“法国国王是贤明的”所说的有两点是正确的,有两点是错误的。正确的两点是:(1)S是有意义的;(2)使用S作出一个真的断定,仅当目前恰好存在一个法国国王并且他是贤明的,错误的两点是:(1)任何言说S的人不是在作一个真论断就是在作一个假论断;(2)言说者所断定的一部分内容是,目前有并且只有一个法国国王。斯特劳森认为错误的两点之所以错误,其原因如下:首先,如果某人郑重其事地言说S,我们不会回答说“这是不正确的”,而会给他指出现在没有法国国王,使用S作出的陈述没有或真或假的问题,陈述S根本就没有真值。其次,当某人使用S时,他并没有断定有某个人唯一地是法国国王,他只是预设了有这么一个人物。 罗素对斯特劳森的这个批评作了直接的答复,在答复中他指出:[3](P175-180)第一,他认为摹状词和“我”、“这”、“那”、“当今”等这样的“自我中心指示词”不一样,它们是两类不同的语言现象,针对的是不同的问题,摹状词理论处理的不是“自我中心指示词”的问题,摹状词理论处理的是一般陈述句,而不是带指示词的句子,而现在斯特劳森却把它们当同一个问题来对待;第二,斯特劳森在使用例子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斯特劳森抓住“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中的“当今”一词不放,而对摹状词理论中的另一个例子“《威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置之不理,“当今”一词有“自我中心指示词”的味道,摹状词理论处理它是有问题,但罗素特别说明了,“如果我用‘在1905年’这些字来代替‘当今’一词,他的论证就要全部瓦解。”[3](P176)第三,罗素赞同斯特劳森关于“我”、“这”、“那”等这些意义随使用的情景变化而变化的词的观点,但罗素特别声明了一点,他自己对这类“自我中心指示词”早有专门的研究,对这类词的处理,他与斯特劳森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人类的知识》对这类词的讨论就是一个例证。 斯特劳森的分析论证与罗素的反驳好像都有道理。需要注意的是,斯特劳森在论证的过程中提出了语言表达式的“使用”,这是他整个论证的核心。表达式的“使用”一定跟使用时的情景有关,跟时间,跟当下的语境有关。斯特劳森认为摹状词理论处理不了跟情景有关的东西,他的这个看法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以此就断定摹状词理论是不合理的则是不合适的。罗素承认摹状词理论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但不能以此作为否定它的理由。罗素的反驳抓住了斯特劳森论证的弱点。 斯特劳森和罗素的上述论争的主要之点是在意义问题上。关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问题,罗素有一个一贯的主张:“语言的要点是,语言是具有意义的,也就是说,它是和自身之外的某种东西有关,这种东西一般说来是非语言性的。”[3](P11)罗素也在对斯特劳森的答复中提到过“所有属于经验的词的意义最终要依赖于用实物表示的定义”[3](P180),就是说,语言中必定有些词,它们的意义要以它们所指的东西来表示,即它们的意义与所指是同一的。斯特劳森旗帜鲜明地指出意义不是所指对罗素的意义理论进行反驳。他的意义理论认为,给出一词的意义就是给出使用该词来提及或指称的“一般的说明”,给出一句子的意义就是给出使用该句子来作出真的或假的断定的“一般的说明”。“给出一般的说明”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表述并不明了。格雷林曾就此评价斯特劳森的意义理论时说,给出说明也可能包括提供一种使用词或句子的当下的直接的信息,给出进行指称的说明实际上要包括说明意义,从而斯特劳森的理论就非常类似于它想要取代的罗素的理论。[4](P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