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国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 有关国家主权的概念和学说是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情况各异,曾产生过不同形态的主权。总的来说,关于主权的理论和学说,分为两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从主权概念产生的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末。这一阶段的近代国家主权学说一般称为绝对主权论。第二阶段从十九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这一阶段,近代国家主权学说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两大对立的潮流,即:根本否定国家主权和削弱或贬低国家主权的潮流;维护与发展国家主权的潮流。 一、近代国家主权的学说 传统国际法自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博丹提出国家主权的概念以来,虽然西方的有些国际法学者曾提出过所谓主权可分论,但有到十九世纪末,还没有人从国际法理论上根本否定或变动国家主权这一概念。 近代关于国家主权的学说主要有: (一)让·博丹的君主主权论。法国哲学家让·博丹最先提出了主权的概念。他认为,主权是一种绝对的权力,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永久的权力;主权在权限、职能和时间上不受限制;主权是一种高于法律的权力,只受神法、自然法以及不同公法的约束。博丹的主权说认为国家是不可分割、统一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他的主权思想反映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正在取代封建领土割据的历史形成过程。博丹的主权理论是近代主权理论发展的起点。 (二)洛克的议会主权论 英国思想家的约翰·洛克最早提出了议会主权说。议会主权指一个国家中的会议是国家主权的承担者,而不论是立宪君主政体还是议会共和政体。洛克认为议会主权理论的基础是“自然法”,人们为了避免在自然状态中的战争状态,便订立“社会契约”,把在“自然状态”中由个人执行的权利交给一个社会性的权威机构去执行,而社会中最高的权力是立法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立法权属于议会,而议会是受人民的委托而掌握这一最高权力的。 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巩固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中获得的政治权力,标志着主权理论发展的一个转折点,但他的主权理论还不够彻底,这表现在他极力为明智君主的必要性进行辩护,仍主张保留君主的权利。 (三)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法国的思想家让一雅克·卢梭最早系统地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以“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理论为基础。他认为,主权具有了强制性,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可侵犯的性质。主权是一种最高的权力。主权的范围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及其他一切权力。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在理论上是比较彻底的,但卢梭对人民主权的论证有其历史局限性,他的人民主权理论仅涉及到政治权利方面,没有涉及到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领域。 上述近代国家主权的学说仅为众多主权理论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部分,但不论主权在于君主,或归于议会,或归于民,这一时期主权的特征是:①主权是国内的最高统治权,国内法高于国际法。②当时的国家主权仅限于政治方面。这是因为当时生产力相对来说,不那么先进,经济不发达,国家间的交往不那么频繁,且国家间关系大多是政治之间的关系,经济、文化、社会之间的交往多数是由私人、民间团体来进行。③国家主权的理论不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理论之上,就是建立在“自然法”之上,或两者兼而有之。而“社会契约”理论,特别是“自然法”的理论都是无法证实的唯心主义的理论。④主权虽然是国内最高统治权利,但也要受到某些限制,如卢梭的人民主权要受到“公共意志”的限制,博丹的君主主权要受到自然法的限制。 二、二十世纪以来关于国家主权的学说 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的劫数,国际法遭到了危机,传统主权观念面临挑战。是维护和发展国家主权,还是根本否定或贬低国家主权,两种主张莫衷一是,互不相让。 (一)根本否定国家主权和削弱或贬低国家主权的学说 1、产生的原因。二十世纪初到二战后, 否定和削弱国家主权的观念在国际法学界流行一时,否定和削弱国家主权观念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与当时国际关系的急剧变动有密切联系。这是因为:①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的阶段,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政治结构在世界上已占统治地位。争取主权已成为过时的口号,“主权在民”和“民族主权”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已不相适应。②垄断资本要输出资本,必然要争夺原料产地和世界市场,因而资本主义国家要求打破一切民族及国家的界限,以便它们能够毫无阻挡地、顺利地扩大势力范围。③资本主义要按实力、按资本来瓜分世界,在全球范围展开激烈的竞争和争夺,最终爆发二次世界大战。战争是全人类的灾难,而要消灭战争、限制或取消主权是当时资本主义国家某些国际法学者提出的理论根据。④战后一大批亚非独立国家的出现和世界性的反对殖民主义运动的蓬勃发展。 由于上述原因,某些西方学者为维护即存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提出了许多否定和贬低国家主权的主张。 2、根本否定国家主权的学说。一战后, 根本否定国家主权观念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规范法学派的创造者凯尔逊,法国的波利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