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来了,他对国企改革的言论一出,民众几乎一呼百应。一些经济学家对郎咸平的回应不仅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同,反而激起社会的反感,这到底是郎咸平和他的支持者们及民众太过情绪化,还是国企改革乃至整个改革的确存在偏差?如果改革出了问题,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这场讨论能不能将改革导向更加良性的公正的方向?这场争论进一步显示,如今社会对重大公共问题的参与欲望,参与势头非常强烈,政治体制如何适应民意和改革形势?在中国改革杂志社近日召开的国企改革的小型座谈会上,孙立平、杨鹏和钟伟等学者就此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不要曲解郎咸平的主张 钟伟: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郎咸平的话包含以下意思: 现在的国有企业MBO是有问题的。在国外,经理层收购企业的时候必须向员工进行动员,承诺将怎么安置员工,以后企业发展战略是什么,等等。而现在中国的 MBO整体不过是精英的合谋,过分不顾及员工的利益,员工被完全排斥在参与改制之外。郎咸平的话是对的,他表达的情绪完全是有民意基础的。这个问题在南斯拉夫处理得很好,就是员工持股,将企业优先卖或分给员工,而不是将企业优先卖给企业高管层。因为企业搞垮了,责任在高管层。 他说停止国有企业改革,并非是说国有企业不要改革,而恰恰是说国有企业观在不要这么卖了。这也适应民意基础,我也是赞同的。按现在国有企业的改法改下去,会是什么结局?现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各个利益相关群体参与程度不够,尤其是底层参与程度不够。 他讲的大政府强调法治,个人责任制。看美国的情况,作为联邦政府、大国治理结构,在二战之后美国政府无处不在,建立了两大体系:一是以乡镇自治为基本的联邦司法体系,是可靠的有效的;二是无处不在的税收体系。政府一方面在司法方面从严立法,在税收方面绝不留情,美国大政府大的有道理。他认为,那就是法治。中国要走的,不是自由主义者主张的无为而治。大政府也不是回归计划,恰恰是两点:法治和税收。而中国恰恰欠缺法治和税收。政府没有充足的税源,只能零敲碎打;法制不够,黑社会来补充。郎咸平主张的大政府和其他学者主张的小政府,到底哪个可行? 在法律缺位和民众参与缺位的前提下,国有企业可以暂时不搞产权改革,搞信托责任。就是承包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也有道理,如果国有企业经营者比如四大银行的行长真的实行聘用制,就没有这么多问题了。 产权改革不是万能的,民营企业是私有的,也有管理差的;国有企业即使不动产权,也可以改革的相对比较好。 不要把国企改革的公平问题复杂化神秘化 孙立平:国有企业改革搞成现在的情形,是不是真的法律缺位,法制建设落后到这个程度?不一定。比如关于财产权,宪法和民法都有最基本的规定,从制度的法律化到社会的共识,都有基本的东西。能不能因为某些人使用国有资产更有效率就将它抢了分了?既有的规则是明确的。 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建设,说难是难,说它容易其实就是个技术操作的问题,不应该不健全到现在这样的程度。举个例子,经济适用房问题,有人开奔驰买大房子,社会反映了一二年之后,才开始制定规则,到现在有法规了,其实就是限制户型。这办法老百姓都想得出来,政府却用了五六年才想出来,说得过去吗?整个中国的法制要健全,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但很多规则包括国有企业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则的制定并不是那么艰难繁重的事,是政府想不想做的问题。再简单的事也不干或也不及时干,这是不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真正的法制建设,来自于各种社会力量的博弈,来自于各种群体利益的相对的均衡。我们真正的问题在于,市场经济基本形成框架了,开始成为主导的、支配性的机制了,但必须和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权利却相当缺失。这些权利包括游行、示威、罢工,组织农会等。从西方的市场经济看得出来,没有这些权利配套,是非常混乱的坏的市场经济;有这套权利,穷人变不成富人,弱势群体变不成强势群体,但不至于太不像话。没有这些基本的权利,社会的一股力量非常霸道,社会力量严重失衡,法制建设无从谈起。所以,中国社会的问题关键是权利的问题。 人们最关心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问题。精英可能更关注改革的问题,民众更关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搅在一块,越来越混乱。必须明白,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反对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一定反对市场化、民营化改革的方向;相反,坚持国企民营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意味着一定要容忍国有资产的流失。 把事情技术化,不要一直在玄而又玄的层面上讨论问题。不要把国有企业改革的公平问题神秘化。知识分子就老犯这毛病。比如“三农”问题,知识分子讨论的结果是“三农”问题没解,但是从技术上看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农民种粮食,一亩地补几块钱,就比原来强点;费改税,把费合到税里去,费少点,农民就又好点;把农业税取消了,国家把农村的教育承担起来了,农村的公路政府来修,农民又好点。什么叫公平?这就是现实中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