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推进市场化改革 “三农问题”是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得到巨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没有农村改革的成绩和推动,就不可能有中国25年来的巨大发展和变化。但是另一方面,25年来,农业没有和工业同步发展,农村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农民的富裕程度和素质的提高远远落在了城市居民的后面。作为有着九亿多农民、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如果这种城乡“非均衡”发展的格局不打破,城乡发展不协调,那么,要实现我们既定的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只能是空谈。 “三农问题”是个带全局性的问题。新时期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呈现出相对递减的趋势,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成果没有被农民普遍分享,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没有较快富裕起来,有的农民甚至陷入绝对贫困的地步。加上农村改革滞后及民主化进程缓慢,使得由贫富悬殊、经济落后、农民负担重、权益受侵犯、干群关系紧张等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成为影响农村乃至包括城市在内的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三农问题”导致的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积聚,会从根本上动摇党的执政基础,阻碍整个改革开放事业向前推进。因此,“三农问题”是一个影响稳定的全局性问题。 “三农问题”是个广泛性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还应当体现在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农村和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由于长期分割的二元体制,使得双方并没有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因此,赋予和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甚至公民权利,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突出方面。总之,“三农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 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统盘考虑、统筹兼顾,又需要重点突出、切中关键,才能从整体上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三农问题”的突破点在什么地方呢,怎样破解这个难题?现在,总的思路是: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农民市民化。但是,怎样实现这“三化”,最终使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都走向现代化,人们的看法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根本的出路还在于推进市场化改革,同时,改革和创新农村的各项基本经济制度,如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保制度、民主制度等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正是如此,才诞生了两个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重要成果,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实行了包括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在内的基层民主制度。市场化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主题、发展的根本,应当是推行各项政策措施的一个总体目标。 二、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完善还任重道远。尽管农村最先拉开市场化改革的帷幕,尽管农村的生产经营制度是最早进行市场取向改革的,尽管农产品销售也是最早进入市场体系的,尽管当计划经济还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农村就开始了市场调节的探索和实验了。但是,时至今日,客观地看,农村的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和程度却落后于城市。和城市改革相比,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走向并不十分明确,理论上一些重大问题还有待突破。 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能够由效益低的地方向高的地方流动。现在从这方面来看,农村两种最重要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都没有很好地配置起来。土地的流动性是十分有限的,尽管《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然而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受到各种限制,不是农民能够完全支配的。就劳动力而言,中国农村有全世界最富余的劳动力,但由于素质不高和制度限制(户籍制度等),致使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也是限制颇多。劳动力无法大量流动和转移,成为影响农业效率提高和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土地和劳动力的流动受阻,造成两方面的重要后果:第一,会导致农村的主要生产要素无法和来自城市的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充分结合,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现实生产力,进而不能实现产业的升级、经营结构的优化等等。现在许多人强调农业产业化,赞赏“公司+农户”或“公司+中介+农户”的发展模式。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农业与工业的结合、城市与农村的结合、企业与农户的结合,基础的结合点都离不开城乡生产要素的结合,离不开各种生产要素的互动和比较优势的发挥。城市的比较优势在于有相对丰富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农村的比较优势在于土地和劳动力。这些生产要素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实现优化组合,才能为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生产要素流动和结合有障碍,其他就难有大的起色。第二,农村生产要素流动受阻,不能形成有效的投资机制,土地的商品价值难以体现,造成土地隐性市场的存在,导致短期行为造成土地利用率的下降,使得这些生产要素作为投资的积累能力减弱,从而大大阻滞农村内生的致富活力。土地和劳动力是农民凭借的两种资源和财富,是农民增加收入、发家致富的根本,外部的“输血”扶持和减负虽然也是不可缺少的,但只能是治标的措施,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 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流动性差和增值性差(积累缓慢)是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主要障碍。造成这两方面障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原因,如长期的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形成的“二元结构”等;有制度的原因,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也有政策原因,如一些政策客观上造成农民负担重、农村承担了大量改革成本等。不过,根子还是在财产制度上。财产主体不清,权责不明,是影响土地和劳动力优化配置的根源。以土地而言,在国家与集体、集体与农户之间,土地产权关系模糊不清。理论上,集体是土地的所有者,应当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实际上,它只是单纯所有者,而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国家和集体的共有财产,两者之间产权不明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也存在着所有权主体“虚拟”的弊病,所有权权利事实上经常由村、镇干部来行使,使农户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方面是无偿或低偿的,另一方面又是保障不够或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