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其精神实质在于,通过改革的全面推进和深化,进一步清除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决定》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目标的新定位,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新思路,必然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推向一个具有新特点的新阶段。 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新定位 《决定》对今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提出了新的定位,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来说: 首先,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已经取得的成就做出了新判断。《决定》明确提出,经过1979年以来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向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这一判断将经济体制格局的判断与基本经济制度格局的判断联系起来,是一个全面而深刻的判断。2000年10月,中国就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这主要是指“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即从体制框架角度看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2000年10月11日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判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也没有涉及基本经济制度的方面。而“十六大”的判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也没有明确地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格局做出明确判断。《决定》将经济体制格局与基本经济制度的格局联系起来判断的深刻意义在于,肯定了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的历史任务,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的角度上看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因此,下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不仅是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更重要的是在这一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其次,对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提出了新判断。《决定》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体制性障碍”是一个新的命题。这一命题表明:一方面,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一种体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已经不是作为整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这一体制还不完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原先设想、规划的改革有的进展缓慢,有的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还有的深层次改革尚未破题。例如,国有企业离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很远;市场体系“统一”和“有序”方面,离目标仍有相当距离;城乡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协调、区域协调发展等问题开始暴露山来。这表明,尽管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改革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第三,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的新定位。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远景目标,在2001—2005年间,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决定》根据“体制性障碍”这一判断,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界定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具体来说,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此,《决定》实际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一个长远目标。同时,这一目标一方面强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公共领域发展和公共需求发展的趋势,将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和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范围,因此,这一目标具有全面性。 从上述长远和宏观的目标出发,《决定》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基本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区域经济格局、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等方面的七项任务,与以前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相比,上述任务已经超出纯粹经济体制改革的范畴,而是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其立足点不仅在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还在于建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第四,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新原则。根据上述新判断和新定位,《决定》除了继续强调注重创新,尊重群众首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推进改革等一般原则以外,还增添了一些新的提法。一是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二是在坚持效率原则的同时,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三是强调以人为本,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新部署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面临的新任务,改革的推进思路必须创新。《决定》根据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改革推进部署,主要可以归纳为下述十个方面: (一)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公有制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问题在于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方法还是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方法来做到这一点。在过去的改革中,主要采取的是人为的和行政的方法,这样,不仅不利于公有制经济的长远发展,而且。有悖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则提出了诸多新的思路。首先,明确提出以股份制为主体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决定》提出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这是继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和“十五大”提出“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以来,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的又一次发展,突破了将公有制实现形式定位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传统观点,强调通过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来推行股份制。其次,明确国有资本可以采取“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两种控股方式。长期以来,在实践中,一般将国有资本对企业的控股理解为绝对控股,这不仅从微观上看阻碍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而且从宏观上看分散了有限的国有资本,削弱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相对控股”方式的提出有利于国有资本的集中,也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第三,明确提出在某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可以优胜劣汰。这就进一步明确和收缩了国有资本应该集中的领域,将国有资本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国有资本的流动和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活力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