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利率市场化是指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过程。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都不可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制定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 美国学者麦金农和肖认为:“人为压低利率,强制性地规定存款和放款利率最高限,利率就不能准确反映资金供求关系和资金短缺特征,社会资金就不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为此。他提出了“金融深化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互相制约互相刺激的关系,国家如果放弃对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那么一个活跃和健全的金融市场就能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门和地区,资金就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为此,应取消对利率的人为限制,使利率能真实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这样,既能使金融体系本身得以扩展,也能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一些西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先后废除了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从此利率市场化浪潮席卷全球。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和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都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确实使许多国家从中获益,金融效率得到了提高,资金分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整个经济、金融系统得到了改善。 在我国,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市场经济中未攻克的最后一块价格堡垒。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利率亦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利率市场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主要由市场的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 二、利率市场化内涵及其相关因素 (一)利率市场化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金融活动不外乎是资金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2.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准确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称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3.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显然,从微观层面上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长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4.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利率市场化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或中央银行)对金融的调控只能依靠间接手段,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过多,以免干扰了金融市场本身的运行秩序。 在上述的内容当中,商业银行对存贷款的定价权是利率市场化也是金融市场化的核心内容。这是因为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普通商业的价格机制影响的只是一个市场的局部均衡,而金融市场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其价格机制将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从微观层面看,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定价权是其基本的权利。没有定价权的企业,其经营成效是其自身所无法控制的外生变量,改善经营也就无从谈起;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利率风险管理技术就成为无本之木,更重要的是,计划利率将始终是国有银行缺乏效率的客观理由。而从金融调控的角度看,随着经济周期由计划周期向市场周期转变。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最重要主体之一,其行为具有越来越强的不可控性,只有在利率市场化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间接金融调控,才能增强商业银行对基础货币调控的敏感度,对基准利率的敏感度,从而改善宏观金融调控效果。 (二)利率市场化的相关因素分析 1.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体制的完善是进行利率改革的基础。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其高低变化反映资金市场的供求,没有一个发达健全的金融市场就不可能存在一个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利率市场化也就不可能真正地实现。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于80年代初,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同业拆借为主的短期资金市场和以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为主的长期资金市场。尽管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态势良好,但毕竟还处于初级阶段,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在没有解决这些问题之前,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总体而言,我国的资金市场还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的市场,货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表现在各子市场均处于起步阶段;资本市场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市场的效率和管理、经济主体的行为、市场的规模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此外,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又相对分割,这些都不利于利率市场化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