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至1966年,在中华大地上开展了一场以“反修防修”为宗旨的政治运动,即四清运动,这场运动历时四年之久,波及全国三分之一的广大地区。它前承三年自然灾害,后接十年文化大革命,是建国后党史中十分重要的一段。四清运动的起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国内国际,也涉及党内党外。本文试图从四个方面加以分析,以期对该问题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不当之处,祈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一 从1957年到文革爆发,几乎每年都进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而人民公社时期的整风整社实际上成为四清运动的预演。 1957年7月,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就提出要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他说:“我赞成迅即由中央发一个指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批判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批判某些干部的本位主义思想,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打击地富的反革命行为。”(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58页。)根据这一指示,中共中央于8月8日发出了《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 1958年,在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中,8月29日中央发出《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要求“在这个运动中,要充分发扬‘拔白旗、插红旗’的共产主义风格,以无数大增产的实例,来大讲特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彻底批判一部分富裕农民残存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在人们的思想上继续破除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大立共产主义”(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73~74页。)。 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随着反“右倾”斗争的开展,中央又一次提出在农村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求“各省市区党委,都应该安排一个适当的时间,以进行两条道路的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纲,领导上一手抓政治、一手抓生产,有计划、有步骤地领导群众,用和风细雨的方式进行一次整社、整风运动,并且结合着进行整党、整团工作”(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259页。)。 从1960年起,中共中央多次发出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今年冬季,必须下决心,放手发动群众,普遍展开一个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三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673~674页。)。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针对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中间还存在的思想问题,普遍地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同时,《指示》也指出:“不断地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农民,不断地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这应当是我们一项经常工作。”“没有这项工作,很多农民就会迷失方向,农村的社会主义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发展”(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四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765~771页。)。 在整风整社运动初期,发现基层干部贪污多占、经济手续不清的情况比较普遍,如湖北麻城县1959年4月召开的五级干部会议上,参加会议的1万多名干部中,查出有贪污多占行为的干部有4140名(注:《中央组织部关于湖北省麻城县算帐问题的材料》(1959年4月18日),山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A001-03-711。)。因此,各地为贯彻毛泽东“旧帐一般要算”的指示,普遍开展了算帐的运动。算帐过程中,各地普遍清查了1958年的分配帐、粮食帐、食堂帐、副业收入帐以及种子调拨帐等。有的地方不仅提出要算经济帐,还要算思想作风帐。要求在清算经济帐的同时,必须下决心清算一下思想作风上的缺点和错误,认为算帐运动的本身,就是一次深刻的整风运动(注:《中共江宁县委关于东山人民公社算帐大会情况的第一次报告》(1959年4月12日),山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A001-03-711。)。从算帐的基本内容和后果看,它实际上已具备后期经济四清的雏形。 在随后的整风整社过程中,各地在步骤上,大致采取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鸣放辩论,回忆对比,分清大事大非,解决两条道路的思想斗争问题;第二,选择有严重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代表人物进行重点批判辩论。第三,整顿干部队伍,进行党、团组织建设。第四,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高潮。在整社的基本要求上,有的地方提出从思想、政治、组织和制度上巩固人民公社。如湖南省委在整社试点时,提出在思想上,要把有严重右倾思想的人的错误言行,在群众中狠狠搞臭,划清资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的界限;在政治上,坚持政治挂帅,积极培养和扩大骨干力量,树立三部分人在生产队和作业组的绝对优势,把领导权紧紧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在组织上,把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各级组织都健全起来。在制度上,建立和健全生产管理、生活管理、财物、分配和民主管理制度(注:《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整社试点座谈会的报告》(1959年9月30日),山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A001-03-711。)。在整社的基本方法上,有的地方,如河北保定采取了“四清”的做法,即通过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以期达到堵塞经济漏洞、加强经营管理、整顿干部作风、促进劳动生产的目的。同时,全国不少地方也在搞“三清”、“五清”、“六清”等,做法不一,但不论叫几清,“实际内容大体相同”(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六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21页。)。